552.没有胜算了,我自己去送死吧!

正常的神经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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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耳边的风,很凉很凉,我的心情,很淡很淡。

    手在颤抖,空气也在颤抖。

    在这颤抖中,最后一战,终于……到来了!

    鼎爷他之所以摆这么大的阵仗,就是希望能把我给斩草除根。他做事要么不出手,一出手就要见到成效,倒也符合莫维对他的描述。

    想来也是,除掉我,任谁都知道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事。但如果摆开阵势能直接除掉珍珠港,除掉青白会在深圳扎稳脚跟的决心。这样,他得到的就不仅仅是行业的垄断,包括在势力上,鼎爷在深圳也成为了绝对的主导。

    所以他,给我下了类似战书一样的东西,意思是给我时间,让我去集结自己所能集结到的所有人,大概是说他也不想胜之不武这样的话,但实则是下定决心想一次性肃清可能会出现的所有麻烦。

    这份战书,我直接转手就交给了刘姿琳,并把自己的电话给了她,如果有人打电话过来询问,那么她就可以告诉那个人地址。

    鼎爷所选的地点,是一片位于老城区的空地上。

    这里人员流动较少,随处可见废弃的楼层,医院,等等一系列的建筑物。当然,鼎爷之所以选择在这里见面,或许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原因,那就是这里是齐寒森出生的地方。

    根据莫维所说,齐寒森的妈妈,也就埋葬在这一片。

    这是齐寒森的意思,他想我死,然后当场就被埋葬起来,埋到齐寒森妈妈的坟前地势低的地方,这样我和我肚子里的孩子,到了阴间,就会成为她妈妈的奴隶,永世不得翻身。

    他们很信这些东西,死了也不让人消停,真的是够毒的。

    上次去找景雄才了解到,悦悦她也离开了景家。我想她去景家的主要目的就是打着享受荣华富贵的幌子,做让景雄家破人亡的事。

    是啊,悦悦怎么看都不是一个平凡的女孩,是我小瞧了她。

    现在她得任务完成了,自然会跟着我妈一起消失了。

    但是她给我制造了一个大麻烦,一个非常大的麻烦。

    我坐在车里,车里只有我一个人,除非今天鼎爷一命呜呼,否则,就是我一命呜呼,但我对前者根本不抱有任何的期待。

    我到了约定的地点,只看到了面前一片黑压压的车队。出来和我碰面的,并不是鼎爷本人,他应该坐在有着加厚钢化玻璃的车里,但是从外面看不到里面,所以我不能确定。

    我一下车之后,在前面的那个人脸上看我的表情带着些许的调笑,像是在纳闷我到底是哪里来的勇气,一个带着大肚子的小姑娘,竟然敢单刀赴鼎爷的会。

    我一下车,有两个男人就要过来搜我的身子,大概是为了防止我的身上带枪,或者刀子之类的东西。我也没有反抗,举平双手,任由他们在我身上摸索。

    这种时候我也不在乎他们的手老不老实了,几乎全身都被他们摸遍之后,他们只搜到了一盒香烟,还有一个打火机,随后用询问的目光看向为的那个人。

    我看着那人,笑了一下,有些嘲讽的说:“你们还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啊,一包烟就把你们给吓成这样?难不成我还能把你们都烧死在这里不成?这还是大名鼎鼎的鼎爷么!?”

    我边说,边不留痕迹的拿出了一根烟,放到嘴里,点燃,轻车熟路的抽了起来。

    没错,这包烟,就是动过手脚的烟。

    今天,我之所以单枪匹马的过来,不是因为我自认为有多大的能耐,或者对这件事有多大的把握。而是我,在来之前就分辨出了敌强我弱,根本没有一丁点胜算。

    所以我,不想连累到任何的人,任何对我好的,和我亲近的人。

    这一次,我说了,就让我自己面对!

    刚刚我在沈煜喝的水里面都下了安眠药,在我来之前,他和刘姿琳,都还在熟睡中。

    我有点后悔把约定的地址告诉刘姿琳了,可是她一直在问,当时我也没想那么多,就交给她了。但愿他们在事情结束之前,还沉浸在梦乡里面吧。

    一根烟抽完,见我这边也没有什么异样,那人这才稍稍的放下了心。

    面前的人沉稳的说:“陈小姐,怎么就你一个人来,难道还要和我们玩声东击西这一招?”

    “不。”

    我淡淡的说着,随即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道:“我是来送死的。”

    此话一出,就连面色沉稳的他都直接被我的话给惊愕住了。然后我又接着对他笑了一下,略带惋惜的说:“但是鼎爷不在,我就算死,我的这条命,也不是栽在他老人家的手里,真是可惜了。”

    话音刚落下,传说中的鼎爷,终于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鹤童颜,精神矍铄,用来形容那个穿着一身新潮的黑色西装的老人,最合适不过了。

    他一下车,所有人都恭敬的弯下腰,冲他齐声喊道:“鼎爷。”

    果然是百闻不如一见,齐寒森的气势跟面前的鼎爷比起来,差的还真不是那几十年的火候,而是那一段段无法复制的腥风血雨的经历。

    只见鼎爷的上衣口袋里插着一只带刺的红色玫瑰,那红太深刻,就好像黑色的葬礼上一滩鲜血。他布满皱纹的手,将玫瑰捏在指尖,不动声色的递给了我。

    他微笑,我也抿着唇,僵硬着胳膊,报以一个淡淡的笑容,只手接过了那只来自大马士革的玫瑰。

    传言,鼎爷有个习惯,那就是,在他亲手杀死的人的尸体边,摆上一支冰冷的玫瑰。

    我掐着玫瑰的枝干,将它在鼻子间嗅了一下,然后对鼎爷笑了一下说:“谢谢鼎爷的玫瑰,没想到,我还能收到这么美的礼物。”

    我说着,自顾自的在身上摸索一番,最后把被捏扁的烟盒拿了出来,对鼎爷说道:“可惜我身上没有什么能够回赠鼎爷的礼物,也就只有这包烟了。”

    我把香烟递给了鼎爷,鼎爷看着我,他的眼神,优雅的如同一条在静谧中,会将人在不知不觉下,缠绕致死的毒蛇。

    因为优雅,因为他的绅士品格,所以他没有拒绝我,而是把烟接到自己的手里,还对我说了一句:“谢谢了,美丽的……陈桑小姐。”

    天灰灰,我眨了眨眼皮,空气静静,犹如一万把刀,指着我的喉咙。

    我回到车里,去拿东西,他们以为我要拿武器,纷纷举起手里的枪指着我的后脑。

    这些手枪会在o。o1秒以内,把我的脑袋炸开成一朵烟花。

    可我把珍珠港的一切证件都拿了出来,还有我本人的身份证,以及我自己的银行卡。

    我在众人眼神的注视中,走到了鼎爷的面前。

    双手递呈。

    “所有的证件都在这里,珍珠港的小姐在这之前就已经闻风解约,所有鼎爷需要的东西,我都已经准备好,银行卡的背面写有密码,我知道里面的钱入不了鼎爷的眼睛,只恳求鼎爷用着钱给我找一个不被水泡的墓地。”

    鼎爷看着我,没有说话,我噗通一声跪了下来,他送我的红色玫瑰,被我碾碎在了膝盖和泥土之间。那玫瑰上面的刺,也扎进了我的肉里。

    我双手依旧捧着那叠证件,额头磕在稀泥里。

    “我还有一事相求……求鼎爷用刀刨开我的肚皮,饶我肚子里的孩子一命!”

    “求鼎爷成全!”

    我再度用力一磕,额头撞到了石头,流出的血,比玫瑰花还要鲜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