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钢笔

沉默的多多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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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书店开门,大量的读者和书迷涌了进来,等店员维护好秩序之后,活动就正式开始了。

    因为现场的书迷太多,四叶草容不下这么多人,所以不得不临时调整了顺序,把互动环节和签名售书活动调换了一下。

    许安坐在书桌的后面,身旁放着高高的一摞新书。

    第一位幸运的读者是个女孩儿,金色的短发,有点胖,看起来有些激动,不过她并没有多余的动作,和许安打了声招呼,拿了签名的新书就下去了。

    书迷不同于歌迷,相对来说要理智很多,而且现在还坚持着纸质阅读的人,大多都比较理性和传统,整个签售活动进行得有条不紊。

    不知过了多久,许安的手腕有些发酸,他趁着眼前换人的机会悄悄地揉了揉手腕,很快,他身前就站上了新的读者,正准备签名的时候,许安愣了一下。

    这是位头发花白的老人,脸上带着岁月的痕迹,瘦弱,却矍铄。

    “呃,先生,首先很感谢您能来参加我的活动,或许您是因为《可爱的骨头》而喜欢上我的书,但是我不得不提醒您,这本新书,不一定适合您看,它和《骨头》完全是两个风格!”许安好心地提醒道。

    老人笑了起来,满脸褶皱,他用苍老的声音说道:“我的身体已经衰老了,但是我的心却永远年轻。”

    许安无语。

    “哈哈,开玩笑了小伙子,我买书是准备送给我的孙女的,然后借此机会来看看你,我非常喜欢你的第一本书,它是我这一生看过最好的作品。”老人家说道。

    许安有些受宠若惊,站起身和老人握了握手,道:“谢谢,谢谢。”

    “不,应该是我说谢谢,是你写的书让我走出了持续二十年的悲伤,我很高兴能在有生之年看到这样一部作品,让我重新注意到身边的人。”老人家感慨地说道。

    许安不知道该说什么,但是他笑了起来,写作的乐趣不正在于此吗?

    有人为它开心,有人为它流泪,它能让人快乐,也能帮到一些人,还有什么比这个更有成就的?

    “我看过很多关于你的新闻,你的代理人兰斯说过,你一直坚持着钢笔写作的习惯是吗?”老人问道。

    许安点了点头,并拿起桌子上的那支雕刻着鹈鹕图案的黑色钢笔,这是他18岁生日的时候凯瑟琳送给他的礼物,一支百利金的限量小金雕墨水笔。

    “是的,先生。”

    “听说兰斯向你索要了《骨头》的原始手稿,做为他代理你第一部作品的报酬?”老人又问。

    “是的。”

    老人家见许安证实了这条新闻,有些感慨和羡慕,道:“他可真是一个幸运的家伙,不管这本书的销量如何,他都值得羡慕。”

    许安没有接话,幸不幸运,这要看每个人的价值观,有人感觉兰斯放弃了数十万美金的代理费,是个白痴,兰斯自己却一点都不后悔。

    “好啦,耽误了这么长时间,差点把正事忘了。”老人说着,把一个手提袋放在了许安面前的桌子上,道:“这个送给你,它陪了我二十年,却一直蒙尘,现在它是你的了。”

    “这个……”

    没等许安拒绝或者客套,老人家摆了摆手,拿着签好名的《暮色》,径直离开了签售现场,许安想去追,又被拥挤的书迷挡住了去路。

    许安无奈,只能回到桌前。

    正准备打开袋子看看里面的东西,一抬头又是大帮等待的书迷,他想了一下,把袋子放在了一边。

    旁边,有照相机的咔嚓声响起,许安转头看去,发现有人正在拍照,他也没多想,只当是四叶草或者巨石兰登安排的宣传人员,或是来捧场的媒体记者。

    平均半分钟签名一本,约定的三百本足足用了两个多小时,等许安完成之后,已经到了午饭时间,而后面还有不少没能排上队的书迷。

    许安没当老好人继续签名,约定了三百本就是三百本,如果都签,恐怕他会累死,书店里不断有人离开,又有人加入。

    而且他现在的影响力并不算大,等着签字的书迷很多都是后面赶来买书然后凑热闹的,拿不到签名,也不会太失望。

    签售完后,中间有段休息时间,接下来是交流活动。

    趁着休息的时间,许安把老人给的手提袋打开,兰斯和文森特都好奇地围了过来,连书店的店长和店员也凑了过来。

    袋子里是一个精致的黑色盒子,盒子上写着一串英文:

    montblanc

    以及一个白色的六角形标志,和一串数字:

    19

    兰斯和店员们都不明所以,连文森特都不明白,只有许安和那位女店长在第一时间反应了过来。

    “万宝龙!”

    万宝龙是位于德国的一家精品钢笔、手表和配件制造商,它旗下有多种产品,包括笔、皮具、香水、腕表和珠宝,但是相比其他产品,它最出名的还是经典书写工具。

    显然,这是一支万宝龙墨水笔。

    许安习惯用钢笔书写,常用的是一支价值两千美元的百利金限量金笔,对钢笔自然不乏研究,尤其是几大顶尖钢笔品牌,包括万宝龙,百利金,派克,犀飞利等等。

    “钢笔?”兰斯问道,他只是第一时间没反应过来,万宝龙虽然生产众多商品,但提起这个名字,所有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它的钢笔。

    “应该是。”许安想起和那位老人的对话,点了点头。

    他慢慢地把盒子打开,当看清里面的东西的那一刻,许安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

    盒子里不仅仅是一支钢笔,而是三支,确切来说应该是一支墨水笔,一支圆珠笔和一支自动铅笔,蓝黑色的统一格调,最粗最华丽的那支就是墨水笔。

    许安一眼就认出来,这是万宝龙旗下大文豪系列的斯考特·伊凡,为纪念18世纪伟大的文学家斯考特而生产发售的一款限量版书写工具。

    蓝黑色的钢笔是由宝蓝色和黑色树珍贵树脂制作而成,缠绕着大理石纹漆,笔帽上嵌着金色蔷薇枝蔓,镶着两粒天然蓝宝石,许安激动地拔出钢笔,入目是经典华丽的金银色交错的笔尖,雕刻着蔷薇花的纹路,写着4810和1992几个数字。

    蔷薇是斯考特·伊凡家族徽章的图案,也是他日常用印章的图案,蓝黑色主题配金色装饰,则说明这是一支全球限量不超过500支的金笔。

    92年的大文豪系列发行了两种限量版本,纯银装饰的银笔,和纯金装饰的金笔,发售量分别是3000和666支,做为大文豪系列的首款,时过二十年之后,斯考特金笔身价倍增。

    而做为金笔套装,眼前这个盒子里的东西可谓价值不菲,许安没想到那位老人家竟然会送自己这么贵重的东西,一时间有些惊呆了。

    “很棒的笔。”兰斯点头说道,可是当他看到许安的表情之后,忽然意识到了什么,问道:“这些东西很贵重?”

    “非常贵重,对于喜欢它的人来说,保养得这么好……不对,是如此崭新的金笔套装,可遇而不可求!”许安轻轻地把盒子里的钢笔拿在手上把玩了一会,忽然抬头向周围的人问道:“你们谁认识刚才那位老人?”

    众人面面相觑,纷纷摇头。

    那就是个普通的老人,谁都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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