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 享受无时不在

李盛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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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在这个世界上,永远是最可贵的,若是人就这么死了,那么就白白的来到了这个世界上一遭。

    所以土行孙对于死亡,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害怕。

    凌云也没有多说什么,在这个时候,他只是快速的两手结印,在结印的时候,有着黑色的链条自他的两手之中散发出来,然后这链条混合着他的一滴普通鲜血,向着土行孙而去。

    在转眼时间,这链条便没入了土行孙身体之中,将他整个人给束缚了起来,链条缓缓隐去,凌云感觉到了自己和这土行孙之间,有着一种很是特殊的联系,只要是他一个意念,便可以叫这土行孙死,这土行孙的生死,完全在他的掌控之中。

    现在在凌云的感觉中,能够掌控一个人的生死,是多么的美妙,这是一种很是难得的享受。

    土行孙现在被完全控制了,他也是能够感受到他的生死,就在凌云的一个念头之中,感受到了生死被完全控制,在这个时候,他只能很是悲催的感叹一声道:“哎,从此以后,我的生命就不属于自己了。”

    在说着中,土行孙整个人不住仰头望天,在仰头望天的时候,他像是死了老爹,老娘一样,整个人看起来万分的悲催。

    特别是当微风吹过,将土行孙脑壳上的那三根毛发吹得不住飘荡的时候,将他脸上那悲催的样子显得更加的浓烈了。

    凌云的右手在土行孙的肩膀上随便的拍了两下,道:“在现在这个时候,没有什么好悲催的,好好跟着我干。”

    “是,主人。”土行孙虽然现在这个时候内心憋屈至极,但还是点头哈腰的向着凌云点了点头。

    凌云看着土行孙这幅点头哈腰的样子,很是满意。

    在这个世界上,不用看别人的心中想些什么,只需要将人控制,然后看他对自己恭敬就行,这便是一种生活的享受。

    人心,是慢慢赢得的,并没有谁一开始的时候,便能够得到人心。

    凌云现在整个人吊儿郎当的站着,在站着的时候,他还不住的抽了一口烟,待吐出一口烟圈之后,他将目光看向了那正在抢夺令牌的众人。

    确实,凌云这边的战斗平息了,众人见到了战斗的结果之后,都开始继续抢夺了起来,那黑色的令牌可是关乎到这烈火鹏的传承,所以很多人都是拼命的抢夺。

    得令牌多者,便可以得到传承,这相当于就是一个莫大的诱惑,很多人对于这样的诱惑,都是很难抵挡的。

    “尼玛,不要抢我的令牌,枪我令牌的杀无赦。”

    “滚开,都统统滚开,这些令牌统统都是我的。”

    “杀啊,这些令牌才是老子的,都给老子让道,你们这些渣渣。”

    “饶命啊,大爷饶命,我再也不敢抢你的令牌了。”……

    在这个时候,很多修士都是在不住开口,在他们开口的时候,都是在不断杀戮着,那空气中有着一股杀戮的气息在像着周围席卷。

    此时凌云这边的情况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那在天空不断飞舞的令牌,若是谁能够得到最多的令牌,那么便可以获得传承。

    获得传承,在此时此刻,是最重要的事情。

    周围的杀戮声在不断响彻,随着那些杀戮声的响彻,有着残肢断臂在空中不断的飞舞。

    周围被一片鲜血给染红了。

    在利益面前,只有杀戮,有的修士得了令牌之后,向着远处跑去,有些修士在后方不断追杀,总之为了令牌,很多修士都在出手着。

    有的修士三五成团,有的修士单独行动,现在这些修士都想着那令牌,他们整个人似乎是杀红了眼,在他们的目光中,有着一抹抹深深的潮红。

    鲜花散满大地,在这一刻,人的生命是那么的不值钱,看起来就像是渣渣一样,似乎连渣渣都不如。

    凌云倒是没有急着去抢夺这些令牌,在他看来,现在不是抢夺的时候,毕竟要七天之后,谁得到的令牌最多,谁才能够有机会获得那传承。

    现在离七天的时间,还很早。

    当然,也是有着很多人抱着和凌云一样的想法,现在他们都是各自站在一旁,由于这些人没有抢夺令牌,倒是没有人找他们的麻烦。

    这静静站立中的人,就有馨宛和那郭行。

    因为馨宛和那郭行在一开始的时候,没有对凌云动手,所以凌云也不会仗势欺人的用那血魂诅咒去控制他们。

    凌云的自我认识就是他自己是一个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人,若是有人敢犯我的话,那么他定然会快速出手,将那人用血魂诅咒控制为我所用。

    这就是凌云的做人准则,所有人做人都有着自己的准则,他觉得自己做人的准则,不算高,也不算低。

    凌云这边站着的队伍,足足有着五百多人,这五百多人都是被他用那血魂诅咒给控制了的,周围的众人见凌云这边的队伍站立着,他们就是远远的站去,生怕触怒了凌云这尊杀神。

    凌云倒是很淡定,在淡定中,他站在队伍的最前方,在吊儿郎当站着中他的两脚很是随意的交叉着,而且那交叉的右脚还一抖一抖的,整个人一副很是享受的感觉。

    在吊儿郎当,还是享受的站着中,凌云的右手向着乾坤袋中一摸,便摸出了一根玛德雪茄,他将那雪茄在口中叼着,待深深的吸了一口香烟,再将那烟气吐出,看着那烟圈在空中不断上升中慢慢慢慢,一点一点的变淡时,他的眼中有着一种享受的感觉。

    其实凌云做人的原则就是如此,无论是多么血腥,多么危急的地方,他也是不忘享受,在时时刻刻,他都有着享受的意识。

    在他的想法中,其实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是有着烦恼的,在这个烦恼遍布的时代,就应该尽情的享受所有。

    享受生活,无论是在何时,何地。

    在一边享受着香烟的美味时,微风自凌云身边吹过,那风将他的黑袍吹得左右飘荡,那飘荡的黑袍,那随意交叉站着的两脚,那戴着的墨镜,那一抖一抖的右脚,显现出了一个很是会享受的青年。(未完待续。)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