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 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温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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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完赵笛所说的话,我半天没回过神来,一张嘴微微张着,怔怔地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林慕寒,竟然就真的……这么死了吗?

    要知道,这个男人可谓是我这辈子最害怕的人,他不但控制了我四年的人生,就差一点,只差一点点,赵笛和林阿姨他们都要死在他的手下。可是现在,在这一次之后,赵笛却忽的对我说,他死了?

    虽然心里总觉得他似乎并没有那么容易死,可赵笛亲眼看着他重伤坠海,不得不说,他生还的希望……确实不大。

    只是,到底心里似乎有种空落落的感觉,连我自己都说不清楚,这到底是因为什么缘由。

    若是谈及我对林慕寒的感情,其实我自己也很迷茫,害怕有之、恐惧有之,在他差点杀了赵笛的时候,我想为赵笛报仇的想法也不是没有。但同样地,他曾轰轰烈烈地在我的生命中出现,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我生病的时候,是这个男人一直守在我的病床前,不眠不休地照顾我,喂我吃饭。甚至于,他还是我现在肚子里孩子的父亲。

    如今,这个孩子还没出生,他的父亲就已经过世了吗?

    虽然我明白自己心里爱的人是赵笛,可是,在知晓林慕寒忽然死了这个消息的时候,心里顿时还是觉得有些空空的。

    这种感觉其实很难描述,若是非要用言语说明,可能更多的是一种难以置信。毕竟,他曾是和蒋少都能一争高下的男人,依照他如今的年龄和本事,在海城无人能出其右,可偏偏是这样的一个男人,如今竟是英年早逝了吗?

    在说到林慕寒的死讯时,我注意到赵笛的神色亦有些沉郁。赵笛和林慕寒从小一块长大,快二十年的情分,并不是白说的。可就是这个叫了快二十年的兄长,在背后一次又一次地想要对付他,最后甚至想一枪杀了他。

    说起来,他们从友好的兄弟变为决裂的双方,也不过只是这半年左右的时间而已。我轻轻地握住了赵笛的双手,对他说:“人死不能复生,节哀顺变吧。”

    “恩。”赵笛微微点了点头,脱了外套跟我一块躺在床上,沉吟了一会儿后,他转过头,问我:“今天腿还酸吗?”

    我点头:“有点。”

    如今肚子已经有些大了,或是因为腿部需要支撑更多的重量,以至于我在这段时间,就算是上个楼梯、多走几步什么的,都会觉得腰酸腿酸的特别厉害。可就连我自己也知道,其实在这段时间,应该加强锻炼,这样以后生孩子的时候也能少些痛苦,只是,每当我走路的时间稍微一久,一双腿就酸胀的厉害。

    赵笛帮我调整好枕头的位置,将原先盖着的被子往上拉,护着我的肚子,露出我的一双腿,像往常那般,对我说:“你靠着别动,我给你揉揉。”

    “不用了,你都辛苦了一天,再说都这个点了,你还是赶快睡吧。今天反正我的腿也不是很酸,说不定等明天醒来后,就好了。”

    饶是我这么说,但赵笛还是坚持说道:“别动。”

    说完后,他开始慢慢给我揉捏一双腿。这些天来,自从知道我双腿有时候会酸胀时,他每晚睡前都会给我揉揉双腿。其实,因为赵氏的东山再起,他白天要处理的事情已经够多了,像今天这般,有时候回来后再洗漱一番,就已经快到晚上十二点了。可即便如此,他每次都顾不得睡觉,就想着给我揉腿。

    因为他一边的肩膀处受了枪伤,现在还绑着绷带,动弹不得,便空出另一个完好的手给我揉腿。

    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认真的男人最帅。

    其实说实在的,赵笛的颜值本身就挺高了,从学生时代就开始秒杀一片,拥有众多小迷妹。随着如今他的年龄渐渐增长,身边的迷妹团体也越来越多。但就是这样的一个几乎可以称之为“完美”的男人,却不想被我收于麾下,如今正帮我揉着腿。

    此时此刻,看着他为我低着头,认真地帮我腿的模样,我不禁有些热泪盈眶。不难看出,他的面上已经有了疲惫之意,但饶是如此,他在经历了一天的辛劳后,还是先帮我揉腿减轻我身上的酸痛。真的,我真的何德何能?

    事实证明,这个让我奋不顾身想要奔向他的男人,我真的没有看错。

    他比谁都值得我去爱!

    眼见着他的额头上冒出了一些细汗,我连忙拉住了他的手,对他说:“好了,停下吧,我已经好多了。”

    他有些怀疑地问我:“真的?”

    我郑重地点了点头,用无比真挚的眼睛看着他:“真的。”

    说完后,我将他拉到我身边,从一旁拿了些纸巾,擦去他额头上的细汗。

    “累不累?”我顺势抓住他的手,揉捏着他的手,对他说道:“你帮我揉腿,我帮你捏手吧。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

    你送我红桃,我用琼瑶回报之。

    原本吊个书袋只是顺口说说,却不想,他倒是笑着接了下去,回应:“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他这么说,倒是一时间让我有些红了脸颊。

    这是出自《诗经?卫风》里的一首爱情诗:不是为了回报,是为了永久相好啊。

    莫名其妙地被这个家伙撩了,我一时间有些心潮澎湃,但嘴上却还是那副不动声色的模样,问道:“看不出,你居然也有这么文艺的时候?”

    “要知道,那时候为了跟你一起考到一个高中,我看书看得都快走火入魔了。”

    听赵笛说起这个,我的脑海里不由回想起初中的时光。每到周末,我就会在早上坐公交车去他家,然后就在他的家里待上一整天,跟他看一天的书。那个时候的感情,要说起来,其实是最纯粹的。没有太多的算计,在尚且不懂爱情是什么的时候,就感觉对方是自己一辈子的那个人。

    一直到现在,在我的回忆之中,这段时光一直是我最快乐的时候。

    我有些怅然地说道:“不知道现在的海外长什么样子,说起来,也有好多年没回去看看了。”

    虽然之后因为工作调配的原因,我从北京跟着赵笛一块来了许氏在上海的分公司,但一直没有踏足过海外。说起来,到底是心里的一个遗憾。

    赵笛像是在之外又回去过,他续续回忆着,对我说道:“这么多年过去了,海外早就变了样子。原先侧门的小卖部拆了,台球室改成了网吧,学校里的老师也换了好几批,不过,之前的班主任向老师还在,据说现在已经当上了副校长。什么时候有空,我带你回去看看吧。”

    我连声应下:“好啊。”

    在赵笛的一字一句中,满满都是我对青春学生时代的回忆。想当初,我经常在放学的时候去学校侧门的那家小卖部买点心。那里虽然是家小卖部,但也售卖一些凉皮、炸鸡柳之类的小点心,每当我存了一些零花钱的时候,我就喜欢去那里“奢侈”一番,给自己买个炸鸡柳,回家的时候一边走一边吃。至于那家台球室,更是当时班上很多男生经常光顾的地方,却不想,如今这一切已经物是人非。

    尽管,在我的初中还有潘可儿、楼晓蕾等让我不喜欢的人存在,可是现在回忆起来,就连这些我曾经无比讨厌的人,好像也变得不是那般惹人厌了。

    殊不知,这些随着岁月的风沙渐渐消逝在时光彼岸的记忆,才是我们满满的青春啊!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