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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杨家,丁费思就越发想知道当初妈妈是为什么离开。
那些手稿都指向一个荒谬的事实,只是她不愿意去深思。
要知道事实,除非开口问杨家的人,否则她也不敢确定。
丁费思和祝野回到家里,她把外套脱了挂好,就开始看妈妈那些手稿。
因为后面的内容过于凌乱,看得她眼睛疼。
祝野一进来,丁费思下意识想把手稿藏起来,但是动作却在还没开始就停住。
她和祝野已经结婚了,凡事都瞒着不合适。
如果祝野想知道,她不应该一直瞒着。
祝野没注意到她的手稿,进来之后直接搂住她坐在床边,把她手里的手稿拿走压在桌上,开始和她说话。
全然没注意手稿的内容。
祝野慢悠悠道:“明天你有课吗?”
丁费思伸展着脖子,直接往后靠在他肩膀上,闭着眼睛懒懒道:“没有。”
“但是想到别人天天在卷,我天天混日子,有点良心不安。”
丁费思突然睁开眼,幽怨道:“最可怕的是你也在卷,我遛狗你在写论文,我写文你在做实验,我睡觉,你的电脑还在跑数据。”
祝野轻嗤:“从别的角度想,你谈恋爱的时候我也在谈恋爱,是不是就心理平衡了?”
“哦…”丁费思恍然大悟,“所以只要让你一直谈恋爱,你就卷不了我。”
“说得对。”祝野忍不住勾了勾嘴角,对她的理解方向很是满意,“你如果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和我谈恋爱,我就卷不了你。”
没想到丁费思却摇了摇头:“那不行。”
祝野:“为什么不行?”
丁费思偏头看他:“一个家里,还是要有一个有文化的人。”
她仿佛壮士断腕地理了理祝野睡衣的领子,又忍痛拍了拍他的肩膀:“你以后会是物理学家,我不能耽误你。”
祝野轻笑一声:“物理学家也可以谈恋爱。”
丁费思突然从他身上跳下来,两手捧住他的脸,义正言辞道:“不,你不能沉迷谈恋爱,我应该给你立个防沉迷模式。”
祝野似笑非笑地看着她,扬眉道:“怎么个防沉迷法,一天只能谈一个小时恋爱?”
她沉思一会儿:“要不这样吧,先把今天的谈了,明天我再告诉你具体操作。”
祝野垂眸笑了,嘴角微微勾起,俯身捏住她的下巴吻了下来。
他身上清浅的木质香又无声无息地包裹过来,像怀抱一样揽着她,碰到他嘴唇的那一刻,丁费思忍不住嘴角微弯,心情像一朵花盏慢慢绽放。
唇舌相抵时,丁费思咕哝不清地道:“和你谈恋爱…”
祝野捏着她的下巴,喉结微动,声音低沉地从胸膛传来:“嗯?”
丁费思的呼吸都依赖着他,呢喃道:“有点爽。”
祝野捏着她的下巴,垂眸看她一眼,却轻笑着再吻了下去。
翌日。
祝家的老宅格外热闹,虽说是葬礼,随处都能见到攀谈交际的人。
如果忽略掉人人身上肃穆的黑色礼服,恐怕更像是个晚宴。
祭祀的时候,其余宾客的在后面,而祝家的子孙跪在前面,但是因为辈分小,祝野和丁费思都跪得偏后。
祝先雄一脸肃穆庄重,接过秘书递来的祭文。
他仅仅是打开看了一眼,便平静地笃了笃手杖:“孙媳妇,你上来,今天你给祝野的祖母上首祭,让祝野的祖母看看你。”
突然被点到名的丁费思微微错愕,但是顶着周围那些好奇和打量的视线,她硬着头皮站起身来,祝野微微侧眸,余光只见她黑色庄严的裙摆。
丁费思虽然低着头,却毫无怯色,步履平稳地走到最前列。
此刻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她身上。
大方得体,柔婉清丽。一身毫无装饰的黑色衣裙,表情淡漠肃穆,却让人脑海里迸出大家闺秀四个字来。
原来这就是杨家的掌上明珠,这气质确实不一样,能撑得住场面。
而丁费思走上前,并不因为辈分小便怯弱,而是走到灵前,跪在蒲团上俯身端礼磕头,从古便流传来的跪叩动作,她竟能做出与旁人都不同的平和大方之感,跪拜却不显卑微,动作干脆恭谨,让人挑不出任何错处来。
她的身后,是祝家子孙。
她的丈夫,她的公公,叔伯兄嫂,旁支数十人。
甚至于大多都是她的长辈。
而此刻,她就跪在了这些人前面。
仿佛家主领众子孙泣祭。
可她丝毫不怯,敬香跪拜毫不出错。
丁费思跪拜完退下去,祝先雄却声音沉静道:“和你奶奶说两句吧。”
丁费思愣了片刻,身后众人也愣住了。
但是仅仅是片刻,堂上众人便听见年轻女孩的声音平静清亮地响起,没有丝毫怯弱。
“今,不孝孙媳丁费思等,虔具素酒醴之奠,致祭于先人之灵前。”
祝野听见她平静的声音,就知道她把自己写的祭文全背下来了,不免放下心来。
然而下一秒,她的内容却与之前那篇祭文全然不同,让祝野的心一下子又提了起来。
是对祝野奶奶的评价。
“生性桀骜,不识世苦,华衣美馔,爱憎分明,抚我则后,虐我则仇。”
堂上霎时死寂,众人低着头面面相觑,竟大气都不敢出。
这些话,字字都是指责,指责她骄奢淫逸,生性桀骜不驯。
祝先雄的表情却未变,只是眸色微沉,凝眸盯着丁费思。
而丁费思没有一个字和原来那篇祭文一样。
“临事舅姑,不务桑麻,性情难融,难为贤妇。”
祝进华低着头,心越来越沉重,听见丁费思不假掩饰的话,他面色发青,眉宇重重地凝结。却只能低着头听着。
堂上众人也听傻了。
就算听不懂全部,但那些容易理解的词,什么桀骜,难为贤妇,也很容易就听懂了。
然而堂上的气氛死寂,只要祝先雄不喊停,丁费思就继续直言不讳。
这一次,她终于有了转折,众人松了一口气。
“收敛心性,生育四子,虽性跋扈,留存大善,搭棚施粥,广布善德,大难当前,居贱食贫。劳劳碌碌,以度长春。”
再坏的人,都总会有好的一面。
再喜欢奢靡享受,她到底没有高高在上俯视贫民,而是大开粮仓,救济灾民。
当时祝家恨她将祝氏维持家业的粮食全都布施贫民,怨她擅自做主。
她只是桀骜如初,丝毫不予理会。
不知是觉得祝家的冷漠可笑,还是不屑置辩。
最后,是她拿出了嫁妆,平了祝氏内部的怨声载道,相当于是她买了这些粮食做善事。
丁费思的祭文很长,甚至于比她写的第一篇祭文还要长,将她所知道的全都说出来,不管是她自己查到的,还是祝野告诉她的。
本该被塑造成温顺贤良人设的奶奶,回归了原来的模样。
娇纵跋扈,心善而烈性。
丁费思越往后说,堂上的哭声越有不止之意,大抵是过分真实的祭文,让子女们记起了这个不近人情的母亲也有良善一面。
哭声越来越大。
连祝进华都红了眼眶,看着堂上的遗像,心中有酸楚之意。
丁费思拿起面前的白瓷酒杯和酒壶,将酒倒进杯子里。
口中却未停。
“胡天不祜,过早亡身。哀哀儿女,百喊不闻。”
丁费思垂眸,轻轻将酒洒落一行。
“薄酒祭奠,聊表微忱。愿祖母九泉有觉,来尝来品。”
她的声音很轻,有些怅然若失,最后那一句话落下,堂上众人哭成一团,长房的大伯父放声大哭。
其他人闻声也忍不住哽咽。
丁费思始终跪在人前,不卑不亢,听着哭嚎与啜泣声,在这种世家里,难得的一份真心,偏偏在这个女人死后才来。
也许正是因为死亡,所有恶都变得轻了,她的好反而无限放大。此刻也不必顾及还要平衡什么利益,她已经成为了能被大肆怀念的人。
不知道是她的悲哀,还是祝家的悲哀。
肃穆,文采,热血,在丁费思当堂而作的这篇祭文中淋漓尽致。
众人哭着,在散了之后,更多的是宾客三两交谈的赞叹。
“杨家的嫡孙女确实有点墨水,不愧是顶级世家的千金。”
他们这种层次,完全接触不到杨家,杨家那样的顶级世家果然是和他们不一样的。
能和杨家联姻,祝家在这个圈子里,无疑是书香门第的第一流。能入杨家的眼,大概和他们就是不一样的吧。
“丁小姐又沉稳又有学识,郑家也有新媳妇,最近我见了一回,两个人简直一个天一个地,刚刚那文章别说是祝家的人了,我听见都心里难受。”
有人不禁感叹祝野的奶奶逝世太早。
“真可惜,祝老夫人走得这么早,真是个真性情的人。”
丁费思的祭文显然起了作用。
丁费思的表现太过镇得住场子,还有人想起祝家从前出名的先祖。
“还记得往上四五辈的祝老爷子,就喜欢为家中子孙许配有墨水的姑娘,记得当年,祝氏少奶奶一篇告天下同胞书,广发粮食,那个时候才是真正的绝代风华,举世无双啊。”
“看来现在祝老先生也是这个标准选孙媳妇。”
众人会心一笑。
而祝先雄的心情显然很好,只是却没有表现出来。
众人夸丁费思的时候,顺带把他也称赞了一通。
祝先雄表面上不动声色,实际上心里乐开了花,乐得捡现成的名誉给自己贴金。
本以为丁费思会照着那篇祭文念,却没想到当堂另作,大出风头。
众人仍旧对丁费思赞叹不已。
但被无数遍称赞议论的丁费思不太喜欢那个环境,早早就和祝野走了。
祝野在车上忽然道:“说了实话,你开心吗?”
丁费思垂眸,轻声道:“起码你奶奶会开心一点。”
前方红灯,祝野停了下来。
祝野握住她的手:“谢谢你。”
丁费思被他的目光如炬看得心间一震。
而他凝视着她,一字一句道:“我喜欢的丁费思就是这样的人,一直都没有变。”
遇不平之事必抗争。
哪怕那只是一篇糊弄活人的祭文。
只要忍忍就可以平和地渡过去。
可是她没有,她甚至冒着风险,当堂重新作另一篇祭文,在凝固的亡者遗像前,没有一个字虚构伪造。
比起无底线地褒奖,这才更应该是尊重亡者的举动。
丁费思和他对视片刻,这一刻,他似乎要把她看进眼底,眸中情绪翻涌。
绿灯。
祝野发动车子,可是两个人脸上的表情却都很轻松。
而在祝家这边得到了极高赞誉的同时,弑神也进入了最后的角逐。
销售量超过了拿奖呼声最高的一本,虽然评奖不完全依靠销售量评判,但是依旧会有所参考。弑神拿到金奖的可能性非常大。
尤其是丁费思的电视剧还在播出,流量还在继续增加。
与此同时,从她书里节选出题的文章,竟然在全市统考的时候再度出现。
见了鬼了。
怎么就能这么巧!他们看过这本书原着,考的文章主旨他们再清楚不过了!
而网上也有小粉丝在狂欢。
“我居然做到了费大文章出的卷子!我偶像的卷子,我要珍藏啊!”
“幸好有看原文,不然肯定要考砸了,足足二十分呢。”
那个片段算是丁费思书里最晦涩的一段,如果没看过原着,很难能揣摩出来具体每句话的意思。
丁费思的名字一度被带上热搜,因为在试卷上,她的名字不是费太狼,而是丁费思,古文大赛还没播出,她的真名就大范围暴露。
因为题目太难,其实有大部分人都没能得分,甚至还有丁费思还我语文分数的话题出来。
她的那一道阅读理解,居然成了拉分题,要想突破上限,只有拿这道题的分。
一开始大家都以为她是小白言情作者,现在这下好了,青少年们都知道这个年轻作家下手有多狠了。
丁姐,咱们下次可以轻一点。
有人祈祷下次别考丁费思的文章,就有人企图瞎猫撞死耗子,把丁费思的书都看一遍,希望能有机会再摸中题。
以至于丁费思在中文系都成了老师不时提起的人,每一位提到的老师,一提起就是可惜丁费思不是中文系的,这个水平,其实在中文系都绝对是佼佼者。
而事实上,丁费思已经在准备了。
写完了毕业论文,她申请转系。
校领导驳回了她的请求,理由是在校成绩不够优秀,但是文学院的院长知道了,帮忙说服校方,让丁费思破格转系。
毕竟,有查理斯辅导,她那篇论文也算是不错,够转系要求,只是跨院了,跨度有点大,校方犹豫了。
但丁费思显然是文科的人才,不转到合适的院系里学习,无疑是蹉跎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