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 第 13 章

珑韵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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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过几天,诸葛带着桃红赶了两辆马车来顾家村,接沈溪他们搬家。

    之前沈溪嘱咐诸葛留意县城的大宅子,这才几天工夫,他已经找好了。房主急着出手,家里的很多家具都不会带走,他们现下搬过去可以直接入住。

    沈溪自己是没什么东西需要带,坐在一旁指挥其他三人收拾。

    他怀里抱着小金库,腿交叠搭在桌子边,有点疑惑地问诸葛:“我都没给你钱,你怎么定下的宅子?”

    诸葛把他的羽毛扇插在后腰,帮着顾焕一起收拾书本,听沈溪问起,直起腰答道,“可不就是借了少爷你的名头,你现在可是嘉宁县的名人,县令大人还出了嘉奖令等着你去领呢。”

    又从身后抽出羽毛扇扇一扇,继续道:“我跟房主说,少爷你剿了整个匪寨,有的是钱,而且为人正直,是嘉宁县的英雄,绝不会赖账,他就允许我们先住进去了。”

    沈溪点点头,诸葛还真如他自己所说,挺会办事,往嘴里塞了颗蜜饯,随口问道:“那宅子多少钱?”

    “两千两。”诸葛不甚在意的摇了摇扇子。

    “什么?”沈溪惊得从椅子上蹦了起来。

    “咳咳咳~”随即又弯着腰一阵咳嗽,刚刚惊得蹦起来的时候,嘴里的蜜饯卡在了喉咙。顾焕急忙过去,帮着他拍后背,“你慢着点。”

    沈溪这会儿已经顾不上其他了,他怀疑自己耳朵出了问题。

    两千两?开什么玩笑,两千两都能在京城买个不小的宅子了,“你买了什么宅子这么贵?镶金子了吗?”

    紧紧抱着小金库的沈溪,心疼得要死。

    桃红:!!!少爷,真有钱!买个宅子都这么大手笔!

    诸葛仿佛没看到沈溪的动作,继续不慌不忙摇着扇子,“这是户部侍郎外祖家的宅子,这一家人前些日子搬到京城去了,想着以后也用不上,就低价出售了。”

    沈溪眼睛都瞪大了,“这还低价?”他现在就是后悔,极度后悔,怎么会找这么个管家,这管家比他还败家。

    他冲过去,把那柄碍人眼的黑羽毛扇从诸葛手里抢了,扔在地上踩了两脚,“你这只黑乌鸦,整天拿着把乌鸦毛做的破扇子,晦气!”

    诸葛丝毫没生气,把扔地上的扇子捡起来,拍了拍,继续扇。

    “这宅子,可退不了了。你不是要大宅子吗?这可是嘉宁县最大的宅子,很划算的,宅子里还有全县出名的丽园,最主要里面的家具都是随宅子一起出售,家具全都是顶的,特别是那张床,这张床本来是要给他们家孙哥儿陪嫁的,只是这会儿用不上了,单这一张床就值一千两。”

    “况且你们这不是新婚燕尔嘛,搬进去,刚好需要一张好床。”

    诸葛这最后一句话,把沈溪给说哑了。他能说他们现在用不上吗?不,不是现在,他们永远也用不上。

    这都什么事?

    沈溪心疼得摸了摸小金库,它一会儿就会少掉一叠钱。

    其他人继续收拾东西,沈溪坐在椅子上发呆。

    本来以为干完这一票,他就可以躺平混吃等死了。

    但是现在呢?

    先是一大帮人非要跟着他,现在光买宅子就花出去了好多。以后他得养这一大帮子人,还得供顾焕去府城、去京城读书、科考,要是当上官,还得在京城买宅子,人情往来还需要更多。

    光这次打劫的钱,完全不够花啊,怎么办呢?

    他不爱赚钱,也想不出来该怎么赚钱。

    闷闷不乐的沈溪,一直到全部收拾完,也没再吭声。

    家里的家当和书本,装了两个马车,桃红和诸葛一人驾一辆车,顾焕挤在驾马车的诸葛旁边。

    沈溪还是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骑在他的马上。

    他摸了摸身下的马,有点想念他的大白了。大白是他曾经的战马,英勇善战,是匹宝马良驹。他甚至有点想念以前的纨绔日子。

    为什么人要为金钱烦恼呢?

    曾经的他,就没有这样的烦恼。

    看着一副无精打采的沈溪,诸葛悄声问顾焕,“你家夫郎咋回事?突然被霜打了?焉了?”

    顾焕抬眼看了看前面骑马的沈溪,没出声。

    颓废了一阵的沈溪,突然打马狂奔起来。

    曾经的他,被太傅当着皇上和众大臣的面斥责“朽木不可雕、一辈子只能当纨绔”,最后他憋了一股劲,去了军营,最后还不是当了将军。

    既然上辈子他可以从小兵爬到将军,这辈子赚个银子而已,有什么难的,他沈溪可以做到更好!

    沈溪狂奔了一阵,大概是把来到异世积攒的不安和不确定的情绪,都发泄了出来,整个人前所未有的轻松。

    他现在也不是一个人,在这个世界,还有个勉强算是弟弟的人需要他养活。人生还是有目标的。

    狂奔了一阵,又跑回来的沈溪,来到诸葛的马车旁,对顾焕说:“坐什么马车,没劲透了。上来,我带你骑马。”

    说着,也不管顾焕是否同意,一把把人拉到了马背上,只说了一句“抱紧”就打马飞奔。

    顾焕能明显感觉到,沈溪跟刚刚比不一样了,跟前几天比也不太一样了。只是他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问。

    一路狂奔,直接去了新宅子。下马的时候,顾焕都有点腿软,这一路,沈溪都没停,他被颠得想吐。

    沈溪进屋的时候,原房子的管家就在等着,他也没等诸葛回来,跟管家一起去了官府,办了买卖的手续,付了银票。

    拿着房契回家的时候,诸葛和桃红也回来了,正在往下卸东西。

    今天也算是乔迁之喜了,沈溪没让其他人做饭,而是吩咐桃红去酒楼订了两桌菜。

    吃饭的时候,诸葛毫无自觉地跟沈溪顾焕坐了一桌,他是从来没把自己当下人,管家只是一个称呼。就像他喊沈溪少爷,也只是一个称呼,喊少爷跟喊沈溪名字没任何区别。

    沈溪也没管他这些礼节的问题,“诸葛管家,你今天花了我两千两,有什么赚钱的主意没?”

    诸葛吃菜的动作都没停,连个眼神都没奉送,“少爷,这里我需要纠正一下,不是我花的,是你自己花的,房契上的名字又不是我。”

    “你说的……还真有道理。”沈溪咬牙切齿,“那请问诸葛管家,我今天花了两千两,以后该怎么赚钱?”

    慢条斯理掏出手帕擦擦嘴,诸葛又掏出他的羽毛扇轻轻扇了扇,“财富嘛,都是一个积累的过程,你现在有了本金,有了地。地,可以雇人种,种什么你说了算,这种赚得多也可能亏得多,或者租出去,这种不会亏,但也赚的少。另外拿着本金,跟人合伙做生意,当然找合伙人,以及选择什么样的合伙生意,都需要眼力。”

    沈溪点点头,诸葛说得也有点道理。

    “第一步嘛,当然先去看看那几百亩地,用来做什么比较合适。”两人商议好后,决定第二天一早,去县郊看看那片地。

    另一桌也摆在一个厅里,听到他们在讨论该怎么赚钱的时候,这一桌也在小声讨论。

    一个哥儿站起来,走到沈溪旁边跪下,“少爷,奴婢的娘曾是绣娘,奴婢跟着娘也学了很多年,少爷要是有需要的地方,尽管吩咐奴婢。”

    沈溪转头看了看这个哥儿,哥儿年约二十,面貌清秀,行为举止落落大方,遂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回禀少爷,奴婢名唤文绣。”

    “你起来吧。”沈溪想了想,“一会儿你支点银子去买布料绣线等,绣好了给我看看。”

    “奴婢领命。”

    看着退到一边的文绣,沈溪越看越觉得这哥儿身上有种大家闺秀的感觉,不过既然对方不说,他也不想去打探那么多。

    桃红看文绣被少爷赏识了,急得也跑过来跪在沈溪身边,“少爷,少爷,桃红也很有用。”

    沈溪对桃红的印象还是不错的,于是问她:“你有什么技艺?”

    桃红想了想,从衣服里掏出来一柄匕首,正是沈溪之前买的那把,抓山匪那夜,给了桃红。桃红用这柄匕首,砍了山匪好几根手指。

    桃红眼睛亮闪闪,“少爷,桃红会保护少爷,谁敢动少爷,桃红就把他的手指削了。”

    沈溪哑然,看了看匕首,又看了看桃红,那天晚上怎么就没发现这姑娘这么彪悍呢,这动不动就削人手指的动作是跟谁学的。

    桃红眨眨眼:当然是跟少爷您学的啊。

    “嗯嗯,本少爷知道了,你去坐好吃饭吧。”顿了顿又交代了一句,“匕首收好,出其不意,才能有用。”

    “谢少爷指导,桃红记住了。”说着把匕首又揣到了怀里。

    顾焕抬眼看了看刚刚的文绣,又看了看桃红,怎么感觉这几个人看沈溪的眼神,都不太对劲。

    眼神太亮了。

    他又转头看了看毫无知觉继续吃饭的沈溪,这人应该什么都没发现。

    有些人对自己多了几个迷弟迷妹的事情一无所知,而有些人把某人的迷弟迷妹当成了隐形情敌,多加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