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到达,波罗塞城

伯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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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廊坊城城门口,一辆由两匹魔驹拉着的中型马车队伍,从城中徐徐走出。

    马车前,两人骑坐着毛色黝黑的魔驹,在前面引路,负责拉马车的魔驹双目炯炯有神,竟不需马夫,步调整齐自主跟着前面引路的二人,一看就是经过特殊训练的驾车专用魔驹。

    马车后面跟着二十六匹同色的彪悍魔驹,上面坐着神态各异,气度不凡的二十六人,每个人脸上惊疑不定。

    但最为显眼的,还属那只一直紧贴着马车侧窗前进的纯白魔驹,身上没有缰绳约束,如大自然中的精灵,误入人世,不时俏皮得用头蹭开侧窗纱帘,向车内讨食。

    不同于整支队伍二十八只纯黑魔驹,如一片墨色中盛开的雪莲,出淤泥而不染,一双灵智的眼睛仿佛会说话,夺人眼球。

    在廊坊城这样偏僻的小城,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大阵势的队伍经过,让人越发好奇,这支队伍隶属哪家。

    走成廊坊城老远,暖心阁众人依旧无法从这梦幻般的仙境中醒来。

    回想早上。

    给选择离开的人一笔遣散费后,牧歌掏出了二十九颗五百年份以上的朱果,整整二十九颗,没有一颗低于五百年份,其中一颗还是三千年份的朱果!

    就在他们痴痴望着那散发芳香,红艳艳的朱果流口水时,牧歌让他们立刻服下,当时的感觉,比中了五百万一夜暴富还要兴奋激动。

    按照实力依次把朱果分配下去,三千年份的朱果自然是奥沽丁服用,这点毋庸置疑。

    等他们吸收朱果,排尽体内杂质,激动得冲出房间,还未来得及感谢牧歌,就被牧歌捏着鼻子全部给踢走,让他们把澡洗了再见她。

    奥沽丁整张脸红得如煮熟的螃蟹,还好有身上一层散发恶臭的污垢遮挡,除了一双眼睛,其他一概看不清楚。

    左搓又揉,确定身上没有半点异味之后,暖心阁众人才敢从河里出来。

    魔驹叼着两大包整齐干净的衣物,在河岸边放下,就头也不回离开。

    众人感激牧歌的体贴,也诧异她究竟是什么时候准备的这些衣服。

    奥沽丁狐疑,牧歌的钱不是全部送给了巴赫族,她哪来的钱?

    暖心阁只有无心女一个女人,虽然长相粗狂,却是实实在在的女人,只是,牧歌的衣服,她却是穿不下的,牧歌只得另外让人赶制了几套。

    这些事,全是在给他们服下朱果之后,牧歌虽然没有一金币现钱,纳戒中却有存有无数魔兽尸体和魔兽晶核,全是她修炼时顺手扔进纳戒的成果。

    这样的小城,牧歌也不想引起太大的骚动,只拿了十几枚常见的神兽晶核,去城中魔兽商店兑换成紫晶币,不知是种类太过普通还是品级太低的原因,平均一枚魔兽晶核也才一千紫晶币而已。

    一共才一万四千五百紫晶币,这对平常大手大脚惯了的牧歌,实在无法适应。那感觉就像平时上街钱包里放着成千上万,而现在,只拿一枚硬币一样。

    花了一万四紫晶币,精心挑选了二十八只经过训练的魔驹,把卖魔驹的老板喜的合不拢嘴,当即表示附送一辆中性马车。

    因为他一共引进如三十只魔驹,从幼兽到训练成型花了不少心思,谁知道这偏僻小城,根本无人会花大价钱买这样的魔驹,客人表示只要可以托东西就行,训不训练对他们来说无所谓。

    这可苦了老板,成年的魔驹不仅每日要消耗大量粮食,还要专人打扫给它们洗澡打理,而且,时间久了的话,魔驹老了,就更加没人要了。

    让他低价贱卖,他又觉得作践了这些精心训练的魔驹。牧歌一出手就是一次性购买二十八匹,老板当即点头。

    至于这辆马车,牧歌原先倒是没想要买,纯属老板不想浪费,因为马车就是专门替这群魔驹量身订制,他想看着马车连带魔驹一同售出,就像看着自己的孩子穿上自己亲手缝制的嫁妆出嫁一样。

    剩下五百紫晶币,牧歌为暖心阁众人买了几箱衣物,其余的钱给每只魔驹配备了一套必需品,其实就是给即将乘上它们的暖心阁众人,准备的水壶干粮之类。

    牧歌不想在赶路过程中,每当她从纳戒中取出一样东西,暖心阁众人就要集体扫视她一遍,她可不想被视奸。

    牧歌听懂的兽语,问清魔驹各自的特长和喜好,便让暖心阁众人自己挑选适合自己的专属坐骑。

    人有爱美之心,魔驹也不例外,有的魔驹觉得自己主人长得好看,它们脸上也有光,有的则嫌弃主人太胖,会影响它尽情奔跑。

    更有非女人不载的奇葩要求,哪怕无心女长得再粗狂如男人,只要是女人就成,它也不要男人的臭屁股坐在它背上。

    牧歌对着暖心阁众人说出魔驹们的这些要求时,若不是牧歌之前给他们每人一颗朱果,还给他们准备体面的新衣服,他们真要怀疑,牧歌是不是在戏耍他们。

    让他们惊奇的是,按照牧歌的邀请选择魔驹之后,哪怕之前只骑过马的人,都可以来去自如得骑在魔驹的背上,只需他们一个口令,魔驹就会按照他们的指令做出反应。

    绕着阵营几圈跑下来,座下魔驹就像跟随他们许久的老伙伴,他们的身体刚动,不需要开口,魔驹就已经提前做出反应。

    “爽快!”李一欢呼一声,三十多岁的他在暖心阁中只称得上小孩年纪,跟着奥沽丁之后,这还是他第一次如此威风,这魔驹比马儿骑起来,不知道称心如意多少倍,“谢谢牧姑娘送药又赠魔驹之情!李一和暖心阁所有人不胜感激!”

    牧歌摆摆手,“不用赖在上面不下来,反正今后一段时间都要赶路,就怕你们想下来走走都不行。”看着欢呼着绕圈跑的众人,“有要收拾东西的就赶紧去,我们马上就走。”末了,又补充了一句,“衣服的话,我都有准备,不用带太多行礼,麻烦。”

    “反正迟早都会换成新的…”这一句只有耳力极好的几人和离牧歌最近的奥沽丁,李一等人听见。

    区别是,奥沽丁认定牧歌说得是事实,其他人心中再次被震撼填满,庆幸他们的选择没有错。

    牧歌原本是准备把魔驹让给奥沽丁骑乘,谁知,他二话不说,跟着牧歌一同钻进马车,反正马车够大,五个人平躺都不是问题,牧歌就由着他去了。

    从廊坊城出来已过了大半日,牧歌便觉得枯燥无聊,果然,坐马车还是没有坐在时雨背上,享受那飞一般的速度来的快。

    顺手从纳戒里摸出新鲜的水果和精致可口的点心,闻到香味,魔驹立刻从侧窗探进脑袋,灵智的眼中满是好奇,牧歌兀自一笑,顺手喂给它一串水晶紫萄。

    魔驹咂巴着嘴,这个味道让它想起了,被牧歌解救之后,独自生活的日子,再次把头伸出来向牧歌讨要其他吃食。

    牧歌没有吝啬,反而觉得别有一番趣味,往自己嘴里丢一样东西,再喂给魔驹一份,一人一兽吃的不亦乐乎。

    奥沽丁也是很久都没有吃到,这种新鲜的水果和精致可口的点心,几口下肚,生出几分怀念,更加坚定了要回去的信念。

    “牧歌,这些可以给他们一点吗?”想到一直不辞辛苦赶路的兄弟们,奥沽丁征求牧歌的意见。

    从和魔驹的嬉戏中抽身,牧歌定定看着奥沽丁,扶额叹气,“我说奥沽丁,你跟着我,他们跟着你,你是我的人,他们是你的人,那他们自然也就是我的人,这些东西我又不缺,你尽管给他们就是了。”

    牧歌爽快的又拿出几十人份的水果点心,眨眼间,在奥沽丁面前堆起一座小山。

    用布兜包裹起来,奥沽丁飞出马车,给骑在魔驹上赶路的暖心阁众人一一分配,听着外面的惊呼和欢呼声响成一片,牧歌半眸微张。

    奥沽丁对她还是太过小心翼翼,他的心中还没有完全认可牧歌与他们同行这件事。

    想想也是,一个来历不明的人,连原因都没问,就突然告诉他,说要帮他,换成谁,都不会相信。

    就算相信了,奥沽丁也没有自信与牧歌站在平齐的位置,潜意识把牧歌的地位抬高。他这种自然而然的小动作,让暖心阁的成员,也默认了牧歌是他们最大BOSS的事实。

    一连三天,牧歌一行人都没有见到城镇的影子,还好一路上有断断续续的官道,大半都被野草覆盖,对照地图,倒是还能分辨出方向。

    就如牧歌所说,暖心阁众人发了疯得想念脚踩地面的感觉,三天的颠簸,让他们苦不堪言,除了休息的时候能坐下或者躺下,其余时间,屁股全部坐在魔驹的背上,三天颠簸,屁股都快麻木了。

    听见前面引路的二人高呼,“波罗塞城到了!”

    后面的二十多人欢声雀跃,喜上眉梢,就差没有立刻从魔驹背上一跃而起,飞奔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