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井上一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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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后的乡村路上,身穿粗布衣裳的女子,头顶上带着一顶草帽,腰间别着一个背篓,一手牵着一个小娃娃,向着河边走去。

    石头和甜甜两个小娃娃以及石天这个半大的小子身上的衣裳也不是什么新衣裳,全都是穿了很久还打了补丁的旧衣裳。

    原本石天他们跟着熊翠兰回娘家穿的是他们所有的衣服中最新的,没有穿过几次的衣裳,这样整整齐齐的回娘家一向都是惯例。

    谁都希望自己漂漂亮亮整整齐齐的,看看现代人家出门都是化妆换衣服什么的,他们只是换了比较干净整洁的衣裳而已。

    原本他们的衣裳穿着,都不希望弄脏的,他们今天到岭树村也没有早点换下那身衣服。可是夏叶找来了,让石天他们三个小的跟着她一起去捡螺,那就不可避免的下水,那可是会弄脏衣裳的。

    所幸夏叶也很理解这几个小家伙穿新衣裳不愿意弄脏的心理,于是带着三个小的出门之后才反应过来,又带着他们回去让元氏把他们的衣裳都全换了。

    于是,三个小的都换下了新衣裳,穿上打了补丁的旧衣裳,又一人带着一顶草帽,石天跟夏叶一样拎着个篓子跟着一起出来了。

    夏叶牵着两个小的,石天则拎着篓子跟在夏叶的身后,向着河边走去。

    一路上,他们也不是没有遇上其他人,尤其是其他的闲的没事满村跑的熊孩子们。可是一来夏叶这个穿越的不认识村里的孩子,二来石天他们三个都不是岭树村的,所以他们即使遇上这些熊孩子也说不上话,打过招呼之后就没有再继续了。

    那几个熊孩子看着夏叶的打扮,再看看夏叶牵着的石头和甜甜,又看看石天拎着篓子带着草帽的样子跟夏叶差不多,都充满了好奇心。

    他们这些熊孩子都是半大的孩子,有些还没有到念书的年纪,顽皮得很;有些则是因为家里穷,读不起书的,所以都闲的没事干就满村的跑。现在看见夏叶和石天他们这个装扮,顿时感兴趣了,打算跟着他们看看他们在干什么。

    熊孩子中的一个七八岁的男孩儿长得壮实,长得虎头虎脑的,但是双眸却很有精神,看起来就是个熊孩子中的捣蛋王。

    这个男孩儿是村里熊姓家族的孩子,这个孩子的辈分比起熊起低很多,起码他得叫熊起爷爷了。刚好,熊起在他这一辈排行十七,所以即使熊起离开岭树村十多年了,他一回来就有很多的小萝卜头叫他十七爷。

    现在这个叫熊猛的孩子就非常的崇拜熊起这个十七爷爷,不仅是熊起长得高高大大的,又会打猎什么的。他非常的崇拜熊起那一身煞气的模样,那种生人勿近的威严,让小小年纪就很中二的熊猛小盆友非常的崇拜。

    他也想着自己有一天也会变成熊起这样,满身威严的让别人害怕他,成为老大。没错,小孩子,尤其是熊孩子的想法,就是这个幼稚又彪悍——总想着自己是老大,手底下一大堆的小弟,然后称霸XX。

    “十七奶奶。”

    夏叶刚刚嫁给熊起不久,又因为婚前她从来都一直当宅女在家里做家务什么的,偶尔出门打猪草啊什么的都很少接触村里人,所以很多人都跟她不熟。

    但是跟她不熟不代表不认识她,当然认识她的都是十三四岁以上的对于古代人来说是已经成年的人。

    而十一二岁以下的小孩子跟夏叶接触不多,也因为夏叶深居简出的没有见过几次,所以没有多少个孩子认识夏叶。

    但是熊猛小盆友并不在此列,他因为崇拜熊起的原因所以非常的关注熊起的事情。熊起成亲的事情熊猛小盆友也是知道的,虽然说还小的他不是很理解是什么意思,但是也知道熊起娶了夏叶之后夏叶就是十七爷爷的媳妇,就是他的十七奶奶了。

    然后,别的孩子都没有见过夏叶几次,可是因为对十七爷爷的媳妇很好奇的熊猛小盆友,在夏叶住在老屋那边待嫁的时候偷偷跑去看过几次,所以认识夏叶。

    现在看见夏叶带着石头甜甜和石天三个,而且“全副武装”的模样,顿时好奇了。

    “十七奶奶,您这是去哪儿?”熊猛小盆友凑上前,虎头虎脑的样子非常的令人有好感。熊家的孩子都长得非常的壮实,比如熊起,比如熊壮,再比如这个才七八岁就只比石天矮一个头却长得比石天壮的熊猛小盆友。

    “你是?”夏叶听说过熊家的族谱的,虽然说岭树村并不完全是宗氏村落,但是三个大姓也是有族谱的。所以熊起也是族谱上有名的,在熊起那一辈的是排行十七的那个。

    熊起家三代单传,熊家的其他人虽然说没有熊起家那么苦逼但是绝对没有老夏家或者张家那么能生,因为熊家的男人宠媳妇实在是太厉害了,被媳妇拿捏得死死的。所以,熊家娶到娶到了不能生育,不好生养的媳妇也没有要休妻另娶的,只不过是商量着,如果没有子嗣就让侄子什么的等到他们百年之后给他们送终摔盆子什么的。

    当然,熊家大多数人都是靠谱的,当年联合起来夺去熊起的家产的那几个,其实那么多年来都是欺瞒族里的族老才能够瞒着这么多年的。

    他们当年夺去熊起的家产的时候可是找好了理由的,把熊起的家产都夺走了,然后跟族里的族老说熊起因为家人都病逝了伤心欲绝,卖掉家产打算出去谋生路。

    而那个时候熊起被他们联手弄出村了,刚好那个时候征兵,他们就顺手把熊起给丢到征兵的队伍中了。就因为这样,当年熊起回来的时候,他们也遭了殃。

    因为他们谋财害命,虽然说没有直接把熊起还弄死,可是所有人都知道当兵是九死一生的,根本没有多少活路。所以,族老一致决定把那几个联手害了熊起的严惩,除族。

    在古代,宗族的影响力可不是现代能够比得上的,所以除族这样的惩罚真的是很严厉的。而且,那几个被除族的也被赶出岭树村,把家里的房子田地都给卖了,然后离开村子。

    熊姓家族的其他人却没有说什么,他们都很自责,因为当年那几个人一面之词就相信了熊起真的是因为家人病逝而变卖家产而离开家乡谋生路。

    故土难离,并不是说说而已的。

    他们当初还以为熊起真的想要在外拼出一番前程,所以才会离开家乡的。但是他们忘记了,熊起一个才十三四岁的少年把家产变卖了,就彻底的跟岭树村没有多少关系了。

    而且,一个还不到十五岁的少年如果离开家乡,离开村子,他又能做什么?又要谋什么样的生路才能让他变卖了家产?别的人如果出了村子,离开家乡出去谋生路,也没有说变卖祖产的。可是,熊起却偏偏不仅是田地都卖了,连老屋都一起卖了。

    但是那个时候刚刚大旱连着瘟疫一起爆发,瘟疫刚刚过去不久,家家户户都死了不少人,所以大家都没有那么多的心思关注熊起。

    等到他们把自己的事情都安顿下来了,等到能够静下心思考的时候,熊起早就离开岭树村多时了。那个时候,他们都已经忘记了熊起的事情了。

    毕竟,从岭树村出去,然后再外品德一番前程的人不少,熊起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所以没有什么值得关注的。

    可是他们没有想到,熊起离开了岭树村十多年,原本听说熊起去当兵了,他们还以为这么多年了,熊起早就死在战场上了。

    结果,熊起回来了,而且还变得那么的厉害,甚至把十多年前的事情给翻出来。那个时候,他们才知道熊起的遭遇,也知道那几个联合对付熊起这么个小孩子的人是多么的恶劣。

    于是,大家都有志一同的默认了族老的处罚,把熊起家当年的老屋给要回来,也要回了几亩水田和几亩旱地。

    说了这么多,其实重点就是,熊起是在熊家族里有族谱的,在族谱里的辈分还是挺高的。

    当年那几个谋夺他家的家产的那几个的辈分都比他低,按辈分,有的还得叫他叔。

    夏叶知道熊起的辈分,也知道熊起在族里的排行是十七,所以很多的熊家的别的族人都叫他十七叔或者起叔。

    不管是哪个称呼都是差不多的读音的,不过很多人都叫起叔,但是有时候还是为了区分七叔和起叔,在熊起和排行第七的那位一同在场的时候,他们都叫熊起十七叔的。

    当然,夏叶是熊起明媒正娶,三媒六聘给娶回家的,所以夏叶的族谱也迟早会写上去的。这个时候还没有开祠堂,所以族谱的事情,熊起跟夏叶说过,等过年开祠堂祭祖的时候就把夏叶的名字写上族谱上。

    夏叶知道熊起的辈分,也是到他的排行,所以听见有小孩子叫她十七奶奶的时候,一边应一边感觉很囧。

    姑娘她才十六岁啊有没有,即使是前世她也才二十六岁啊,竟然当奶奶了好囧。

    “我要跟小天他们去河边捡螺,随便抓螃蟹。”夏叶听见熊猛小盆友的询问,也很耐心地解释道。不管是河虾还是河蟹,她都觉得用辣椒爆炒一顿的味道其实不错的。

    当然,螃蟹还是湖蟹好吃,不过湖蟹那么难的,她心在还是不要舍近求远,还是就近抓河蟹炒着吃好了。

    “捡螺,抓螃蟹?十七奶奶,你要抓螃蟹干啥呢?”熊猛小盆友顿时来了兴趣,他不知道夏叶捡螺抓螃蟹要干嘛,但是他这个年纪的小孩子上树摸鸟蛋下河抓鱼抓螃蟹什么的,简直不要太熟练。

    “是啊,我要捡螺抓螃蟹回家吃,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夏叶笑声好气地诱拐道。

    “好啊,我也没事干,我也去。”熊猛小盆友知道螃蟹能吃,但是他们都不爱吃,因为螃蟹没有肉啊,也就是偶尔改善改善伙食的时候会抓螃蟹吃而已。

    “十七奶奶,我也去。”

    “十七奶奶,我也会抓螃蟹,我上次抓的螃蟹可大了。”

    “十七奶奶,我也会的,我会捡螺,我让次看到河里的青螺好多的,你带我好不好?”

    “十七婶,我也会的。”

    “十七伯娘,我上次也看见好多的田螺的,而且我有看见还有很多的虾子的。”

    “十七奶奶,我们也去,带我们一起去吧?”

    夏叶头大的看着这群辈分不一样年纪也不一样起码五六个的小萝卜头,她真的不会的不会带孩子好吗?突然之间跑出来这么多,最大七八岁,最小三四岁的孩子,她怎么带?当她是幼儿园老师吗?

    “先说明啊,你们跟我一起去是可以的,但是不能乱跑知道吗?如果掉进水里,会死掉的知道吗?不能去深的河,咱们就去小河那里知道吗?”夏叶严肃地叮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