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2.第402章

笨太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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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夜无话。

    清晨,顾葭苇浑身打了一个寒颤,猛地坐起身,低头检查自己身上的衣服还在,并没有被人动过的痕迹,这才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

    随后便猛敲自己的脑袋,该死的,怎么竟然睡着了,难道那饭菜里面真的有迷药?

    她转头望着身边呼吸均匀的司马晔,这厮倒是睡得挺香的,长长的睫毛随着呼吸一颤一颤,双眸轻闭,嘴角微微上挑……

    等等,嘴角往上挑?!

    “靠,醒了就醒了,装什么睡啊?起来,赶路了!”她一把掀开他身上的被褥,然后没顾他的反应,直接起身跨过他的身子下床穿衣。

    司马晔睁开眼睛,揉了揉被她抱了一晚已经僵硬的右手,感觉好一点之后,这才下床穿衣洗漱。

    二人下楼结账的时候店小二还是那副言笑晏晏的嘴脸,顾葭苇左看右看都没有看出什么端倪,等到二人骑马走了一段路程之后,她实在按捺不住,问道:“你昨天晚上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哪句话?”

    “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她气结,这个男人到底在搞什么把戏?

    司马晔弯起嘴角,下巴支在她的头顶上,“这家店,不是黑店。但是它真正的主人性格很怪异,不喜吵架的男女,要是我们分开住,一定会被扣留,然后被他耐心教导,直到我们痛哭流涕抱着对方求原谅。要是你昨天又开了一间客房,我们今天就离不开了。”

    顾葭苇僵硬地抽了抽嘴角,这个世界里竟然也有这么怪异的人?简直就是心理变态啊,应该去看医生!

    “你怎么会知道这个事情?”

    司马晔但笑不语,这是他的天下,又有什么是他不知道的?

    顾葭苇见他不说话,也没有继续追问下去的意思,反正这件事情和自己也没有什么很大的关联,转而问道:“最快什么时候可以到达天山?”

    “速度是可以再快一点,但是你确定你可以受得了吗?”

    “我……”她稍微动了动臀部,感受到来自大腿上火辣辣的灼痛感,眯着眼睛答道:“当然可以,亲,全力前进吧!”

    司马晔顿了一下,扬起手,用尽全力在马屁股上抽了一鞭子,马儿吃痛,奋力在大道上奔跑了起来。

    他心里有分寸,照这个速度,不出一个时辰就可以到天山,那里有全天下最好的金疮药,她……会没事的。

    果然,不到一个时辰,马儿就在天山脚下嘶啸着停下了,顾葭苇长吁一口气,扑进司马晔向她打开的怀抱里,平安着地。

    这座天山云雾缭绕,仙味十足,站在山底,抬头看着它气势磅礴的巨大身躯,只觉得身心都收到了强烈的震撼。

    司马晔伸手揽住她的腰,带入自己怀里,“先上去吧。”然后弯起右手食指,放入唇旁吹起了清脆的口哨。

    一声尖锐的嘶叫声过后,某只大鹏鸟便盘旋在二人的头顶。顾葭苇有点呆了,只见这只大鹏鸟有骡子般的大小,强劲的双爪下系着一个可容纳二个人的巨大木篮。这该就是庄子文章中的大鹏鸟了吧。

    司马晔二话不说气运丹田,抱起顾葭苇飞了上去,落在篮子中,然后大鹏鸟便带着他们向上飞去。

    “天啊,这世界上还真的有这么大的鸟,真是不可思议。”她抬头望着大鹏鸟的胸脯,啧啧称奇。

    “这是师父他老人家养的,只听命于我们师徒三人。”司马晔在一旁解释道。

    “对了,你一个皇帝怎么会到宫外拜师学艺?”顾葭苇这才想起这个一直被她忽略的问题,皇宫不是很森严?那些老顽固会准许一个皇帝或者是太子外出学艺?

    “我小时候跟随父皇外出避暑的时候曾经被人拐走了。”他淡淡着说着那段往事,并没有太多的情绪,“就是在那个时候被师父就起的,后来被强迫在这里学了五年的医术,才回的宫。之后一直和师兄,也就是弄梅公子有着来往。”

    “难怪上一次在地牢里我会碰见他,只是,他去地牢做什么?”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伤患。世人到处在找他,被逼无奈,就躲到牢中了,任谁也想不到名震天下的弄梅公子会躲在深宫的地牢中吧。”

    难怪就算他毒死了好几个狱卒都不见有什么事情,原来人家的后台是皇帝。顾葭苇吐吐舌头,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就是这么凑巧。

    “他似乎特别喜欢躲在牢狱中啊,我这一次遇见他也是在凉城的狱中。”顾葭苇挑挑眉,这个人也是朵奇葩了。

    正说着,大鹏鸟已经带着他们上了天山山顶,顾葭苇收起其他的思绪,整颗心都被小狸占满了。脚一落地,就迫不及待地往正前方那座竹屋跑去。

    司马晔慢悠悠地跟在后头,这种时刻,男人总是要比女人冷静得多。

    甫一推开门,就瞥见南宫梅翘着二郎腿优哉游哉地喝着下午茶,手边还放着一盘梅子,时不时往嘴里丢上一颗,极其享受。

    她猛地冲过去双手抓住他的肩膀,眸中迸发出渴望到凶狠的光芒,就像是一只久违了食物的饿狼,“小狸呢?小狸在哪里?”

    南宫梅来不及吞下嘴里的茶水,才伸手向后院指去,顾葭苇就已经一溜烟冲进了后院。

    “小狸……小狸……”她逐个推开了后院的客房,每一次伸手都带着揪心的期盼,迎来的却全是失望。

    “小狸……你在哪里啊……”找遍了所有的客房之后,她一头钻进了竹屋后的竹林,慌张地左顾右盼,却不见任何人影。

    “小狸……”她跌坐在地上,余光瞥见右前方有一个拱起的小丘,心中一惊,缓缓地爬起来凑了过去。

    那里,正是一座孤坟。

    顾葭苇僵硬着步子,缓缓地朝那座孤坟移动着。

    南宫梅那么悠闲的样子,她还以为……她还以为……

    坟头光秃秃的什么都没有,连墓碑都没有立一块,她的小狸,就睡在这下面吗?

    猛地抬头环顾着四周的环境,清冷,寂静,连鸟影子都不见得有一个,她像是发了狂一般用双手刨着坟墓上的泥土。

    “小狸,小狸你别怕,姐姐带你回家,带你回家好不好……这里一定很冷……”

    司马晔同南宫梅并肩站在她身后,二人见她有些疯狂,连忙上前制止了她的动作,司马晔更是将她拥入怀中,双手如铁臂般紧紧箍住她的腰身,挣扎不开。

    顾葭苇红着眼睛,用瞪仇人般的眼神怒视着他,“放开我!你放开我!我要带小狸回家!你干嘛!”

    “你听我说,那是……”南宫梅上前一步,试图解释什么,顾葭苇一个甩手给了他一个不大不小的耳光。

    “你闭嘴!你们师兄弟都不是善茬,司马晔,你给我放手!”

    南宫梅被扇得有点懵,胸口堵着一口气,他瞪了司马晔一眼,弯腰向那座孤坟鞠了一躬,转身就走了。

    司马晔无奈,提高了声线,几乎是用吼了,“你先冷静下来听我说好吗!”

    顾葭苇一怔,安静地站在他的怀抱中,脸贴着他的胸膛,没有再吵闹。

    “这里面不是小狸,是我师父!”他阴沉着嗓子,在她耳边低语道。

    “什么?”顾葭苇大窘,面上有些发热,“你师父……已经过世了?还葬在这个地方……?”

    “嗯,一年前过世的,这是他临终的遗愿,说要葬在屋后的竹林里面,我同师兄二人都没有办法,只能随了他老人家的心愿。”

    想到南宫梅,她有一种拿板砖拍死自己的冲动,刚刚怎么就给了他一巴掌呢……

    “你放心,师兄那人不拘一格,不会在意那一个不痛不痒的巴掌,待会儿你给他道个歉就行了。”司马晔像是她肚子里的蛔虫,一眼就看出了她心里的小九九。

    “哦……那,小狸到底在哪里呢?他……是死是活……我都不知道……”她有些无奈,这几天的折腾,已经是身心俱疲,若是再找不到小狸,恐怕下一个见祖师爷的就是她了。

    “说不定……”

    “姐姐……姐姐,是你吗?”身后传来一声轻柔的呼唤,顾葭苇浑身一颤,僵硬着没敢回头,只是满目渴望地望着司马晔。

    当她清晰明确地从他的瞳孔中看到一个身影时,泪意涌了上来,她猛地转身,冲到那人身边,顾不得身高差距,强势拥他入怀。

    “咳咳……姐姐……你轻点,我大病初愈……”小狸眉眼绽开成一朵灿烂的花,下巴搁在她的头顶,轻声道。

    顾葭苇这才想起他心脏部位应该还缠着纱布,于是拉起他的衣角擦了擦眼泪,抬头笑道:“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你没死……太好了……小狸……姐姐带你回家好不好?”

    “咳咳,不好意思,打断你们姐弟叙旧,他至少要在我这里待上七七四十九天才能下山,否则留下旧疾,后患无穷。”南宫梅在身后开口提醒道,他真怕这个女人一激动,又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

    “好好好,”顾葭苇揉了揉自己僵硬的脸,“那我就在这里住四十九天,弄梅公子,我弟弟就拜托给你了。刚才,是我情绪太激动了,抱歉。”

    “看在你是我徒弟姐姐的份上,就算了吧。你们赶了一天的路应该也累了,我去炒几个小菜,大家吃吃然后洗洗安寝了吧。徒弟你现在立刻给我回药房躺着去,不准再偷跑出来。”南宫梅转身摆摆手,一边往前院走着一边说道。

    小狸拉着顾葭苇的手走到后院,两人又说了一会儿话,这才送他回了药房。

    而司马晔先生,完全被众人给忽略了,他倒也怡然自得,杵在孤坟旁边对着他的师父呢喃了几句。

    远远地,也没人听得清楚。

    转身与顾葭苇背道而驰的那一刹那,小狸脸上的笑容冷却了下来,他垂下长长的睫毛遮住了眸中的光芒,略低着头步履缓慢地朝着药房走去。

    顾葭苇好心情地背着手,跳着欢快地步子,时不时转一个圈,朝炊烟袅袅的厨房走去。

    “我看你的嘴角都快裂到眼角上了,收敛一点吧。”南宫梅在灶前忙碌着,头也不回地对着刚刚进门的顾葭苇说道。

    顾葭苇见他手法娴熟地切着土豆丝,心中升起一股敬意,这个时空会做饭的男人实在是太少了,“我开心啊,你是不能理解我的心情的,哈哈——”

    南宫梅手一顿,勾嘴笑道:“你怎么就知道我不能理解?当初得知小黄没有死的时候,我大概也就是你这种心情。”

    铁质的菜刀砍在砧板上发出清脆有节奏的响声,顾葭苇朝屋顶翻了一个白眼,“你那和我能够打比较吗?今天晚上吃什么?”

    “清蒸土豆,红烧土豆片,醋溜土豆丝,土豆煲。”

    顾葭苇只觉得额前滑过三滴冷汗,“为什么都是土豆,难道……你这里就没有别的什么素材了?”

    “嗯。”南宫梅没有再搭话,手下不停地忙碌着,偶尔使唤顾葭苇给他递个作料什么的,晚饭很快就做好了。

    小狸出来的时候看见一桌的土豆,脸上没有掠过哪怕是一丝的惊讶,放佛已是司空见惯了。

    想到这里,顾葭苇瞬间就心疼起弟弟来,“喂,南宫梅,你该不是每天都吃土豆吧?”

    南宫梅目不斜视地往徒弟碗里夹了片土豆,随意地嗯了一句。

    这下倒是司马晔忍不住笑出了声,“这么多年了,师兄这么毛病还是没有改过来啊。”

    顾葭苇追问道:“什么毛病?”

    “我记得那几年,师父每一天都懒得做饭,让师兄学着做饭,师兄觉得一个大男人在厨房忙里忙外实在有失风范,所以心里很不情愿,但是这是师命又违抗不得,于是他想尽了办法……”司马晔挑起眉,眯着凤眸,向后靠在椅子上,“他想办法知道了师父最讨厌吃的食物是土豆,然后天天都做土豆……”

    “噗——哈哈——”顾葭苇很不给面子地一口喷了出来,前俯后仰地笑着。

    坐在她身旁的小狸连忙扶正她的身子,递给她一杯水,以防被呛到。

    南宫梅脸上变了好几个表情,但是最终还是没有多说什么,“吃饭!”

    顾葭苇忍住笑,给了小狸一个安心的笑脸,低下头不吭一声吃起眼前的土豆宴。

    一炷香过后,也算是宾主尽欢,她望着忙着收拾桌子的司马晔,淡淡地想着——这样的日子,过着,或许,也还是不错。

    “晔儿,你身为太子,我大景朝唯一的继承人,将来所要承受的,将会是无法估计的孤独,和寂寞。”

    这话是父皇临终前同我说的。

    从小,我就被太子这个身份约束着。不能同母后同住,四岁开始进学堂,任何同龄人见着我就颤颤巍巍着下跪请安,没有自由,没有玩伴。

    我想我习惯了,所以父皇跟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并没有太放在心上。从小我就知道,孤独,将是我这辈子唯一的路。

    父皇临终前还将凤颜玉交给了我,他说这是慕容家的大半壁财产,是当年救了慕容风尘换回来的半壁商业江山,我握住那块小小的玉,真不敢相信它竟然有如此大的效果。

    新帝登基,势力必定弱小,每天上朝听着那些老臣子们吵来吵去,好几次,我都差点甩袖走人,要不是林晨在下首用眼神制止我过激行为的话。

    用了林晨做宰相,是我这辈子做过的作重要的几个决定之一。

    他随着我打下了大周朝的江山,辅助我铲除了长期攀附着中央的若干吸血鬼,清理门户。

    他是我司马晔这辈子最铁的兄弟,虽然我知道,他那样无私地帮助我,是为了他妹妹。

    因为深知这一点,所以即使那个时候他故意放走了葭儿,我也没有过多地责怪。皇后……确实是我对不起她。

    认识慕容风尘,也是一个偶尔的机遇。

    我清晰地记得那天晚上,那些老臣子们又要给我选秀,心中郁结,所以便甩开随从一个人在御花园喝酒,谁知一个白衣男子公然地飞到我面前,用匕首抵着我的脖子,沉声恐吓到:“冷宫在哪里?”

    我勾起一抹玩味的笑,把他带到了我的寝宫,机缘巧合,竟让他瞧见了凤颜玉,一番询问,这才知道原来他就是慕容家现任的当家人——慕容风尘。

    他同我解释了夜探皇宫的原因,我挑了挑眉,默认了这个行为,不知为何,一想到他手中握有富可敌国的财富,而且那其中有一大半是属于我的,心中油然而生一种亲切的感觉。

    一来二往,我们便也算得上是熟识,直到她的出现。

    如果说,我的人生还有什么能够称得上是异数,也就只有她了。

    在遇见她之前,我以为我的人生真的就是这样过下去了,等到想要孩子的时候,找一个性格温婉的后宫女子,不一定要是皇后,让她怀有龙嗣,等孩子生下来,悉心地培养,待他长大,我还有命在的话,就随便找个地方,过着惬意的小日子,远离宫廷的一切纷争。

    然而,命运安排我们相遇了,我渐渐发现了她的独特,慢慢被她吸引、征服,我放佛能感受到自己身上每一个细胞都叫嚣着要她!

    要她陪着身边,要她分享一切。

    有了这个认知,我恨不得将一切都掏出来给她,甚至不惜同林晨反目,想立她为后,结果,却被她讽刺着拒绝了。

    早就知道了她与其他庸俗的女人不同,但是我还想着一试,用后位留住那颗心,结果,还是没有留住。

    她喜欢的男人是慕容风尘。

    从前总是说后宫的女子爱争风吃醋,如今才懂得,这是爱一个人的本能反应。

    我深知慕容风尘的性子,所以想尽了办法,要让她看清楚,在那个男人的心中,她,是比不上他的万贯财产的。

    只是最后,她还是逃离了皇宫。

    我望着底下跪着的青公公,心中满是酸涩,身为帝皇,我要什么没有,但是却留不住一和女子的心。

    我知道在她不情愿的情况下要了她,势必会招来她的怨恨,却没想到这怨恨,竟然驱使她离开了我。

    最终,我还是没有对青公公施以任何惩罚,日子照过,但是,心中想去找她的想法却日趋强烈。

    我知道她出了宫一定会去找慕容风尘,所以强忍住自己的欲望,没有去找她,直到确认皇后怀孕,那种欲望强烈我几乎就要把持不住,找人秘密探得她的下落,让我惊喜的是,她并没有和慕容风尘在一起。

    等到孩子出世,我便迫不及待用了师兄给的面具,化名苏咏梅,来到了她的身边。

    我相信重见的那一刻,上帝都不知道我内心有多激动,望着她熟悉的一颦一笑,几欲哽咽。

    后来陆续发生了很多的事情,我越来越肯定自己的心,这辈子,就认定这个女人了。

    离开凉城赶往天山之前,我同林晨见了一面,他收起一贯的玩笑表情,十分严肃地问了我一句,“当真为了她抛弃我们三人?”

    我笑了,这小子没有遇上倾心的女子,当然不会明白我的感觉,我没有回答他的话,而是直接道了几句:“江山就交给你们三人了,我这里有退位的诏书,寻个好的时机,你念了吧,就当,我暴毙了。她们母女,我就交给你了。”

    他定定地望着我,之后,转身走进夜色中,不见了踪影。

    我知道,我让他失望了,当年拿下大周朝的雄心壮志,都不见了,我早已厌倦了帝皇的身份,现在只想好好守着我的小女人,过漫长的一辈子。

    只是,这个小女人,目前还没有完全接受我,但是总有一天,我要完全住到她的心里。

    这是一个帝皇的骄傲。

    “你再被我抓到偷懒,下下下个月的碗也归你包了!”她尖锐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抬头,只见葭儿双手叉腰,怒瞪着坐在柜台旁边打着盹儿的我。

    她生气起来,小嘴粉嫩嫩地偏左翘起,很是诱人。我强忍住心中扑倒她的欲望,挑了挑眉毛,“呶,那边不也有个偷懒的?”

    她的视线果然跟着我手指的方向看了过去,此时不溜,更待何时?

    我略施轻功,等她再次反应过来,人已经在十丈以外了。

    果不其然,身后传来一声怒吼:“苏咏梅,有种你给我站住!”

    我微眯起眼,站住?傻瓜才站住呢。

    或许姐姐不知道,我原本是大周朝的人。

    对于国破家亡,不满十岁的我确实没有过多的怨恨,但是被娘卖到人贩子手中,只为换一个银锭子,我内心,不由地充斥着对这个世界的怨念和憎恶。

    被李瀛买去,不是没有想到。因为我身形弱小,长相不难看,是他挑选**的标准。

    你是不是很好奇,为何在李府那几年,我没有自尽?

    我自认自己算不上是一个十分骄傲的人,但是,我知道娘生我的时候差点连命都搭上了,生活再怎么艰难,都不够理由使得我轻生。

    每日受着那个禽兽的折磨之余,我也并不是枯坐着等死,我努力让自己迎合他,不受那么多的罪,养好身体,伺机逃走。

    他见我表现乖巧,竟日渐冷落了我,十天半月才到我那里去一趟,于是,我知道,时机成熟了。

    趁着李尚书大寿,府里人多,我偷偷溜了出来,临走的时候还带走了他很久以前放在我那里保管的,从他爹那里偷来的一大包的珠宝。

    我一离开那个地方,就拼命地跑着,没有回过头,因为从前也跑过一次,被抓回去了,后面的毒打暴虐,让我整整一个月不能下床,当然,这些都是过去的事情了。

    这一次,我知道自己已经没有了退路,所以当在大街上看到李府的家丁,我毫不犹豫地钻进了盛着馊水的木桶中,再也顾不上那些让人窒息的臭味,努力仰着头,不让馊水浸入耳鼻口,浑身止不住地抖着,张着嘴大口大口地奋力呼吸,却又克制着自己不发出一丁点声音。

    最上面那一层馊掉的食物上面,还附着几只红头苍蝇,放佛是我的到来侵占了它们的地盘,它们愤怒着攻击我,在我脸上盘旋,着落,再盘旋,再着落。嗡嗡的叫唤声在这一个狭小封闭的空间里显得特别刺耳,怕它冲进我的喉咙里,只好紧抿着唇谨慎地呼吸。

    那一刻,我甚至可以感觉到身体发肤每一处细微的地方都在呐喊,它们叫嚣着处境的恶劣,以至于埋怨我的弱小。我无奈极了,值得蜷缩着抱住自己的肩膀。

    我无从得知自己究竟在那馊水中待了多久,只知道当我僵硬着从木桶中出来的时候,已是日落西山,掌灯时分了。

    浑身的馊味让我很快成为了街上路人的焦点,我找不到一个时刻来让自己停息。怀里揣着那个价值连城的布包,拼命拼命地往城外跑去。

    最终,我找到了那个破庙,小且残破的地方。

    破庙里头有一口破缸,残余的几许清水让我欣喜若狂。我立即脱下了身上的臭衣服,跳进了破缸里,就这那些许清水,狠狠地洗掉身上所有的铅华,那一刻,我哭了。

    再怎么说,当时的我也只是一个孩子,我会后怕,会恐惧,我想要大声地呼喊,奈何双唇像是被人缝住了一般,发不出一丝声音。

    我所能做的,就是紧紧抱住****的自己,咬住下唇,轻声呜咽,任由眼泪在脸庞上滑落,滴入水中,缓缓晕开。

    我想起了小时候娘亲做的烙饼,又香又脆,捧在手心里那一股葱花儿的香味直直地往鼻孔里面冲,让人恨不得一口一个,甚至把手给吞进肚子里。

    “娘……”我小声的呢喃了一句,张口尝到了苦涩的眼泪,终是忍不住,放声哭了起来,“娘——娘——”

    我以为自己足够了勇敢,就算是被她抛弃,就算处境再怎么恶劣,我都从未想过要轻生,我甚至为自己的这股倔强骄傲过。

    然而当一切已经过去,当我终于逃离了魔鬼的手掌,我却忍不住埋怨了起来,忍不住恨了起来,恨我娘的狠心,恨这世道的不公。

    有风拂过,这才察觉到有些冷的我擦干了眼泪,起身爬出破缸,提起衣服洗净,找了根竹竿晾好。天已经完全黑了,我知道目前我最需要的是火,可是,我身上根本就没有生火一类的工具。

    我抱着侥幸的心态在破庙里头细细地寻找着,结果,还没找到打火石,就发现缩在角落瑟瑟发抖的小狐。

    它白色的羽毛上沾染着斑斑血迹,我想这一定也是只被亲人抛弃的小家伙,于是轻柔地抱起了它,放入怀中,继续寻找可以用的东西。

    在佛像后头,我找到了两块打火石,同时,也找到了一具骷髅。我若无其事地找来铁制的东西挖了一个坑埋下了他或者她,然后跪下磕了三个头,这才抱来稻草点燃,生起火,烤干了衣服,打开布包,寻了一个比较不起眼的宝贝,拿到京城最小的一家当铺,死当了一百两银子。

    我知道,要是换成慕容旗下的当铺,价格远远不止这区区一百两,但是,我已经很满足了。

    用着这一百两,给自己买了身麻布衣服换洗,还买了一些干粮,和小狸包扎伤口所需要的一些药材,跌跌撞撞回到了破庙。

    之后的日子,就那样不咸不淡地过着,我每天最大的快乐就是吹着竹哨看小狸从我的左肩膀飞出去,然后飞回来跳上我的右肩膀。

    半夜醒来,总会有半刻钟处于混沌的状态,无法确定自己身在何方。说来也奇怪,虽然并不知道李瀛究竟有没有报官(毕竟我拿走了他那么多的珠宝),但是,我却没有要离开这个破庙的想法,至始至终,都没有。

    我把剩下的宝贝埋在破庙的底下,做了个不起眼的标志,怀揣着九十七两白银,却还是每天啃干粮,穿得破烂,如同无家可归的乞丐一般。

    就算哪天来了一个在破庙里和我挤地方休息的人,我也是摆出一副生人勿进的姿态,从未和任何人有过什么交流。

    现在想来,这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等那个夜晚以狼狈的姿态冲进我的世界的姐姐。

    不是吗?

    她很爱说话,大大咧咧,和我在李府所接触到的大家闺秀完全不一样,我相信没有一个女子会像她那样不嫌弃我这个浑身脏乱的小乞丐,还整宿不睡为我换湿布退烧。

    当我睁开眼醒来的那一刻,我知道或许这个人,就是我一直等待的那个,可以带我走的人。

    她给我取名叫小狸。

    李瀛找到我是我预料中的事情,他是个不达目的死不罢休的人。

    我又回到了李府,这一次所受的折磨要比以前痛苦万倍,然而我还是咬紧了牙关,那些珠宝,不能还给他,姐姐说她要自己开店,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资金,既然我带出来了,就没有再还回去的道理。

    当我僵硬着手脚走到姐姐面前的时候,内心其实是平静的。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没有一个人,让你确定无论遇到什么危险,他都会第一个冲出来挡在你面前。于我来说,姐姐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我知道她一定会来救我的。

    第一次见到慕容风尘,我就知道姐姐对他不一样,具体是哪里不一样,我也说不出来,只是这种不一样让我产生了丝丝的危机感,但我并没有表达出来。

    我想我只能是个天真无邪的孩子,以弟弟的姿态守在她的身边,你说对不对?

    她带着我上青楼,又一次地在我面前展示了她惊为天人的一面,我不知道她的那个小脑袋里面哪里来的那么多稀奇古怪的思绪,不过,我也不需要知道,我所要做的,就是静静陪在她的身边,为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就好。

    可是,当她昏迷不清倒在破庙门口的时候,我才知道这个想法是多么地幼稚。

    姐姐,她再怎么强大,终究还是个需要人保护的女人,我怎么能够像一个缩头乌龟一般躲在她的身后寻求她的保护?

    我决定要挡在她面前,保护她。

    我们出发去了凉城,一路上,她始终强颜欢笑,我装作不知,努力向她学习那些她所谓的经商理论知识,然后看完了孙子兵法,对于经商,有些成竹于胸。

    但奇怪的是,一到凉城姐姐就把那袋珠宝存进了一家钱庄,只拿出在红吟楼赚取的利润买了一座宅子,开始租给别人住。

    她的思绪一直都那样古怪,不换成金银,也不开始经商,而是守着那小小的宅子过起了拮据的日子。

    我也问过几次,但是她的答案都是含糊其词,看来,她并不想告诉我这件事情,便也作罢。守着她过着平淡的日子,我也愿意。

    然而现实往往不会如你所愿,命运总是在你认为岁月静好的时刻给予你致命的打击。

    凉城发生接二连三的命案,都和姐姐有着说不清的关联。所有的矛头无不指向她,我很惊慌。

    这个时候,弄梅公子说要收我做入门弟子。刚刚开始我还是有点犹豫,毕竟我志不在此,我希望自己犹如姐姐所说,成为一个真正的商人,努力把慕容家的生意抢过来,让慕容风尘跪在她的面前求原谅。

    虽然二者看起来并不冲突,但毕竟一心不可二用。我不是天才,不可能兼顾二者。

    南宫梅却像是狠了心要收了我,并且,他成功了。

    出于为姐姐的安全考虑,我答应了他。

    反正,我还只是个毛没长齐的孩子(姐姐的原话),别的什么没有,多的就是时间和精力。为了她,我愿意付出更多的代价来接受那些能对她有用的东西。

    只是没有想到,第二天,姐姐就被人掳走了。

    我的心从未有过那样的慌乱,简直不知所措,再一次找回她,我只想好好跟着她过简单的生活,什么抱负,什么仇恨,我统统都放下了,只要能跟在她身边就好。

    凉家兄妹像往常一样上门找我们,我好奇的是凉芸并没有像平常那样一进梦里梦外的门就粘着我,而是怯怯地跟在她哥哥的身后。

    姐姐让我带着她去后院看我舞剑,我生平第一次没有排斥这个请求,而是带着她走进了后院。

    她的事情,我也听说了一二,似乎是因为父亲的死受到了很深的打击。

    心口有一道疤痕的人总是特别容易对别人的伤痕感同身受,我理解她的殇,便不由自主得改变了对她的看法。

    以前的那个凉芸在我心里,就是娇蛮的代名词。

    她站在我身后,局促地紧捏着衣角,小声地唤了一句:“小狸哥哥……”

    我转身,拿起放于石凳上的软剑挥舞起来,呼啸着往前刺去。一番折腾,我已经是大汗淋漓,收回手中的剑,回到她面前,从袖中拿出姐姐当初头脑发热想要学刺绣时绣给我的成果,轻轻拭去额上的汗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