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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重阳,华山论剑……越歌顿时傻鸟……
王重阳,华山论剑……她居然穿,穿的是射雕……金庸小说《射雕英雄传》,她居然穿了书中……
武侠世界,那个一句合就能拿剑捅死人还不犯法的世界。
死老头,臭老头,天打雷劈的死老头……
虚禹仙境内正在悠哉的喝着灵茶的老头突然猛打喷嚏。
“啊欠,啊欠……咦,是谁在想我……”老头自恋的捋了捋被烧了半截的胡子。
“我勒个去,少在这自恋了,谁会想你个破老头,骂你还差不多……”将茶壶抢过来,青衣小生给了个鄙视的眼神。
臭老头,竟然将她扔到武侠世界来,竟然还不提前说一声。若是提前说一声她还可以问老头要些武功秘籍。就算成不了天下第一,至少也要能保命不是。
还说什么给她年轻的身体,你他娘的结果是个被人□□过的。
武侠世界,手无寸铁,柔弱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真他娘的还能更悲催么。
好吧,即来之则安之。武侠就武侠吧。
只是她现在算是被同人还是主同人了……咳咳……请注意,跑题了。
话说自从王重阳下英雄帖邀天下英雄华山比武决定天下第一武功《九阴真经》的归属后,整个中原武林乃至天下武林都轰动了,天下武林人士聚集华山。谁知王重阳那奸诈狡猾的狐狸人家只是将《九阴真经》拿出来溜溜放放风又带回去了,留下无数武林侠士在华山脚下比武斗殴杀人放火。
每天比武斗殴事件不断更加,药铺的伤患也在增加,岳歌和祖父除了比较忙一些之外对武林比武并没有太多关注,因为他们都是不会武功的平凡人。
本来这武林比武也和他们无关,可是要比武结束后却祸从天将。昨天晚上岳歌和劳累了一天的祖父分开后回了自己的房间,还未及睡下就有人闯进她的房间将她掳走了。
至于掳她的人是谁她根本没有看清,她被点穴了,她除了惊恐就剩绝望了。
她被那贼人扛在着黑夜里飞跃,最后她被丢到了床上,接来便是让她绝望的身体被刺穿的巨痛……而后什么也不知道了……再下来这身体就被明越歌给征用了。
理清了岳歌的记忆,知道亲人就在这镇上,越歌(以后女主就称越歌)的心情好了不少。
现在她只是想找件衣服穿收拾好自己可以回家去,家里还有老祖父,她失踪这么久老爷子不知道担心成啥样了。想来她跑出来时那披头散发的模样应该没有被认出来,这点倒不用担心。
想到这些越歌决定先想法办法决定衣服问题,站起来看到竹楼才想还没有探过歪竹楼里的有没有东西呢。
没想到外头看歪歪扭扭的竹楼,里面也是歪歪扭扭的。虽竹楼还不如竹屋来的贴切,因为就一层。
竹屋占地就有半亩地,竹屋里没有房间,总共就一间。屋里头左边是两排竹架子,上面横竖倒立的放着许多白玉瓶子,想来应该是丹药。不过此时想银子想衣服想吃的想得发狂的发魇的越歌没心思去看什么仙丹灵药。
她的目标是右边那一大堆金灿灿银闪闪堆一起的东西。看到期盼已久的银子,手中无用的荷包随手一扔,越歌飞快的奔过去,只见整堆的东西都是凡人用的东西。这一大堆东西里面有金块银两,有珍珠玉器,有书有画有琴有棋,有布匹有衣服不还有其他的东西此越歌根本不看在眼里。
她将衣服从那堆东西里翻了出来,都是男装又大有小,都是半新的,可是衣服的布料极好,唯一相同的是都是青色,想来是那青衣小生的,嘻嘻……美男子的。
越歌翻出一件差不多的衣服穿上,又翻出半新的男鞋,看了看确定没有臭味和脚气才穿上,对穿别人的鞋子她很不乐意,不过现在没办法只能凑合了。又将头发全都束起来扎成电视上见过的少年的模样,拿了块金块当镜子照了照,模样真俊俏……呵呵臭美!
然后继续翻垃圾动作,将整堆东西分类放开,将金银都找出来。
看着两堆不小的金堆银山,又看看放在布上的玉器,再看看堆得最多的书画,还有雕刻着绕梁两字的绕梁琴,越歌心情大好双手叉腰仰天咧着小嘴咯咯笑出声来。
半天之前她还是一文钱都木有的逃命穷丫头,现在她有了金块银两,宝珠珍玉,古籍书画,还有名琴,她成了富婆;一天之内从鬼变成人,从穷人变富婆;从无到有,这样的巨差,越想越歌的心情就越好,即使在现代赚上上千万也没比现在心情更好。
找了一块布剪下一片,拿两块相对小一点的银块两包了起来揣在怀里。心里默念着出去,眼前一闪她已经现在在当初坐过的地方。看看天色,森林里已经暗下来了,太阳的余辉透着暖和的红。
没想到她在空间里呆了这么久,不过现在最要紧的是赶紧出这森林回到小镇上去。
摸摸怀里的银子,心里安定不少。
借着余辉找出跑进来踩折的野草,越歌顺利的出了森林找到了通往小镇的路。看天色外面虽然比森林里亮些,但看太阳已经完全落下地平线了。
不能呆在镇外,必须要在天黑之前回到镇里。江湖比武,华山脚下有不少武林人,但可不是每个武林人都是正义侠士,若是再遇上昨晚那样的坏人,她一个半点武功也不懂的女孩那可就不知道还能不能像这回那般幸运,还能活下来了。
人在绝境时的潜力是无穷的,心里恐惧的越歌发挥了巨大的奔跑潜力。半个时辰后她终于看到小镇上的房子,停在镇口狂喘。
呵呵……她回来了!
歇够后她才慢慢的往镇里走,现在可不能跑,再跑岂不提醒别人她就是早上那被披头散发跑出去的女疯子么,她可不想被那人发现再被追杀。
再踏入镇时,小镇上家家户户已经点起了灯火,许多小贩正在收摊回家。闻到飘出来的饭菜香味,越歌的肚子不争气的咕噜响起。
好饿啊!!要吃东西,要吃饭……越歌咽了咽口水,肚子越响脚就越软,不行了,她得吃些东西再回家,不然她走不动了。正好看不远处正冒在热气的馄饨摊子,越歌拖着发软的脚挪到摊前坐下狠狠的吹了一口混沌香气。
“小伙子要点什么?”卖馄饨的大娘见来客忙上前问。
“大娘来一大碗馄饨!”越歌眼睛发直的瞪着那冒气的锅。好香啊,好想吃……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吃东西了,二十年了,她都快忘了吃东西是什么样的感觉了。
“咦,这是岳歌姑娘吗?你怎么在这,你爷爷可是找了你两天了,你跑哪去了?你爷爷可急病了你知道不?”卖混沌的大娘是镇上人。昂华镇不大,镇上大多人都彼此认识,就算不认识也脸熟。
“什么?两天?”她不是昨天晚上被人掳走的吗?越歌吓傻了。
“是啊,你爷爷说你不见了,这两人都在找你呢,你赶回家去吧。”
已经两天了,难道她在空间里呆了外面两天的时间?不对啊,不是说空间里的时间比外面的快么,她没感觉呆多久啊,怎么外面就过去两天了。
就算不比外面快也应该和外面一样才是,怎么可能比外面慢呢?越歌不解。
其实越歌不知道她被掳早已是前天晚上的事,她在客栈里待的不是一天,而是一天两夜。
“大娘我快饿死了,你先下碗混沌给我吃了再说。”她现在连走的力气都没有了,先吃了再说。
“岳歌姑娘你这是去哪了,怎么这打扮成这模样。”
“大娘,你知道这些天不是很多大侠女侠来比武么,有一个女侠受了重伤半夜来找大夫,就将我给掳走去给她们治伤了。前晚我都睡觉了被带走时没穿外衫,我救了那女侠她们却没想送我回来,不得已我苦苦求那女侠才找了这么一件男衫给我穿了回来。我这不是怕上遇到歹人么。”
越歌想了想还是找个替人医伤的借口比较好,还要医的是女侠,不然她的名节就毁了。
“可不是,哎,这世道艰难啊。幸亏岳歌姑娘你机灵,一个姑娘家家在外面确实不安全。”
“可不是,我让那女侠送我回来她不肯,我整整跑了一天才跑回来的,小腿都跑折了”
“哎,这些大侠们根本不拿咱们老百姓的命当回事。”
“可不是,谢谢大娘。”接过馄饨越歌不顾炀就忙吃起来。
“哎呀,还烫呢,慢点慢点儿,哎哟闺女啊别烫着。”大娘见她狼吞虎咽的模样吓着了。
“大娘你不知道,我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其实是二十年!
“哎哟,这些天杀人的……”
吃了一大碗馄饨后,越歌拍着圆滚滚的肚子依着记忆找济民药铺回家去。
依着记忆绕到药铺后面去,咦,竟然没关门只是半掩,难道老爷子已经知道她要回来了,推开门一看,越歌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