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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匈奴人的全面战争,可以说是张嘉师与秦帝国的高层早已经有心理准备的一个发展。
但是张嘉师并没有想到的是,冒顿居然会在匈奴人在东胡一战当中同样损失惨重的情况下,迅速与秦帝国爆发战争。
这一点让张嘉师有些措手不及。
别的不说,张嘉师即使是在相应会议上表现出足够的信心,但是他自己的内心并没有多大的底气能够稳妥取得胜利。
军事上的被动固然是一个方面,但是国力上并没有得到足够的恢复,同样是张嘉师没有充足底气的一个关键所在。
正所谓一个国家的战争胜利,往往是体现出一个国家国力的表现。
也许,在局部战争当中,胜负更多是依靠前线的官兵的作战以及相关因素的影响。但是毫无疑问的是,像是在这样的国家战争当中,秦帝国的国力是否能够支撑到胜利一刻的到来,张嘉师心中真的是没有一个准数。
……
若是论经济实力,秦帝国眼下的经济水平并不算太差,但是有一点是张嘉师都不得不承认的,那就是自己的经济发展,事实上更多是取决于他私人的财富发展方式。
秦帝国经历了多年的战乱,民间的经济体系虽然还有着一定的底子。但是对于平民而言,他们所能够创造出来的财富,并非是能够将这些财富转化为对于一个国家的良性财政循环体系。
因为小农经济的思想在这个时候已经算是一种相当根深蒂固的情况。
在后世的经济学角度而言,小农经济,属于是自然经济,它的特点一是分散,二是生产出来的产品都用来自己消费或绝大部分用来自己消费,而不是进行商品交换,是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
小农经济是自然经济的一种类型,也可以说是自耕农经济,特点:分散性(家庭为单位)、封闭性、自足性。
这是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比如封建社会时期的社会经济情况就是小农经济占主导,现在偏远的农村,也都大量存在这种经济现象。
但小农经济并不完全等同于自然经济,小农经济强调以家庭为生产生活单位,而自然经济主要与商品经济相对。小农经济产生于春秋战国时期铁犁牛耕的背景下,而自然经济早在原始社会就产生了。
而自然经济是以家庭为主要基本生产单位,生产规模相当小。
大多数情况下产品的原料采集、生产乃至消费都是为了满足劳动者自身需要,只有在生产产品过剩的情况下才会将产品拿到市场上交换。并且自然经济中农业生产同家庭手工业制造相结合,即农产品以及一部分手工业品都是自主生产并使用的,也就是所谓的“男耕女织”现象。
原始社会时期生产力极为低下,通过氏族之间极少的剩余产品交换产生的就是最早的自然经济。真正实现完善的自然经济是在原始社会末期,以家庭为生产单位、采用金属工具生产、以土地为生产资料的时代出现。在原始社会末期与早期封建社会时期,自然经济是生产力发展的有力支持。它具有的特点有:
1:然经济自给自足,极少有商品交换。2:自然经济的封闭性,生产技术落后,生产规模小。3:自然经济的守旧性,因循守旧,忽视技术革新和创造。4:自然经济是简单的再生产。
在中国,经过2000余年的发展,自然经济在清朝中期依然具有绝对的统治优势,但它排斥除此之外的其他经济形态的发展,成为制约生产力发展的因素。这种现象直接体现为中国的资本主义经济(商品经济)萌芽发展极为缓慢,而中国的商人对取得的利润并不愿采取扩大再生产的方式,反而购田置地,直接制约商品经济的扩大,令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最终被殖民经济强大的商品倾销所扼杀。
自然经济的生产单位单一化与对市场的依赖性非常小,导致以雇佣劳力为基础、从事资本积累发展的商品经济与以倾销本国商品为主的殖民经济缺乏广阔的市场需求与劳动力,使得中国自然经济对商品经济具有天生的抵抗力。这也是鸦片战争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各资本主义国家并没有在中国取得惊人利润的主要原因。
但是在封建社会中的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是互相制约、互相排斥的。自然经济由于它的固有特征天然地排斥社会分工,排斥商品经济,从而限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同时,不管自然经济多么强大,商品经济却具有导向性,具有主导作用,它总是通过不断分解自然经济,引导社会经济向前发展。
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将导致市场上的供应商品在品种、数量上出现空前的提升。这种现象将不断促使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自然经济因没有足够的竞争力而开始解体,沦为无产阶级,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雇佣劳动力。
随著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自然经济将逐步解体,但很难完全退出历史舞台,在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的农村,自然经济依然具有相当的发展,这也是农村地区出现农业、农民、农村之间相互制约致使经济不发达现象的根源之一。可见一段时间在农村内自然经济仍然存在并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
而在这方面而言,算是涵括在自然经济体系当中的小农经济,在农业中与手工工具相联系,从事小块土地经营的个体经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自耕农,是典型的小农经济,封建社会的佃农,也属于小农经济。
小农经济经营规模狭小,生产条件简单,在比较贫瘠的自然条件下也可以存在和再生产;又由于它以家庭为生产和生活单位,容易通过勤劳节俭实现生产和消费的平衡,所以小农经济具有稳固性的一面。
但由于经营规模狭小,缺乏积累和储备的能力,经不起风吹浪打。在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封建地主阶级的沉重的租赋和徭役、商人和高利贷者的盘剥,以及封建地主的兼并等条件下,又经常出现两极分化。除了少数人因生产条件比较优越、家庭生活负担较轻,或适逢市场有利的情况,可以发财致富外,多数人往往陷于贫困和破产。因之,小农经济又是很不稳定的。
自耕农和佃农的小农经济是封建社会普遍的经济形式。自耕农的兴衰对封建经济有重要意义。一般是通过农民战争,或其他形式的生产关系的调整,自耕农大量增加,生产力即可获得发展。在相反的情况下,也会有相反的结果。
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仍然有小农经济存在。
但是,随着产业革命的发展,在一些工业发达的国家中,农业中的一部分个体经济,虽然仍以家庭劳动为基础,但是已发展为与先进技术装备相联系的社会化大生产,不属于小农经济的范畴了。
……
而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封建社会是由在没有外族入侵的情况下,由奴隶社会逐步发展变化而来的。中国奴隶社会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制度,国家的全部土地都属于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有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之称。
春秋以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原有的土地制度受到破坏,新兴的封建势力在夺取政权后,相继实行变法改革,确立了土地私有制度,允许“民得买卖土地”。从这时起,土地私有制度,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土地制度的主要形式。
土地私有制度的产生.一方面存在小土地私有制。同时也必然导致土地兼并的现象,出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情况。形成了大土地私有制的形式。这些大土地所有者就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地主阶级,他们先是以隐户奴役制的形式,自唐以后又以租佃制的形式剥削在兼并中失去土地的个体农民。
因此,中国封建社会的农民一直是由占有少量土地和生产资料的自耕农和依附于地主阶级的佃农两种人物构成的。但不论是哪种农民,都是一家一户.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
中国封建社会的土地私有制度,不管是小土地私有制形式还是大土地私有制形式,都不是纯粹的私有制形式,而是在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土地私有制度。这既是因为中国奴隶社会土地国有制的传统影响,也是因为战国时期各国在变法中都是以国家名义确认土地私有制度。因此,奴隶社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神圣原则在封建社会得以继承,并以新的形式与土地私有制度结合起来。
在中国封建社会,国家对土地的最高所有权,不仅表现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中,如秦始皇在琅琊石刻上所作的宣告:“六合之内,皇帝之土,人迹所至,无不臣者”,和自魏.晋、唐以国家名义推行的均田制;而且更主要地表现为历代国家最高统治者所拥有的对国家地籍册上的每一亩土地的最后处分权和户籍册上的每一个人口的直接课税权。
这种建立在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土地私有制度基础上的小农经济,一方面使个体农户具有较多的自由,即使是佃农也是如此。他们除了受地主阶级的剥削外,人身并不受其支配;另一方面,他们又不得不受国家权力的支配,这与西欧封建社会领主制的庄园经济和农奴制有很大的不同。
这种在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小农经济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根本特征,也是全部封建的政治、文化等上层建筑赖以建立和长期存在的深厚而坚实的基础。
……
张嘉师并没有打算大幅度改变眼下秦帝国的经济发展基础。
一来这样的想法不切实际,二来想要做到这样的一点,其遭受到的阻力无疑是非常多的。
其中以秦帝国的高层官员而言,恐怕也有不少的人会在暗中反对张嘉师在这个想法实施。
但是毫无疑问的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尤其是在秦帝国眼下这样的千疮百孔的情况下,小农经济对于秦帝国的恢复是没有太大的帮助。
或者是说,张嘉师等不起这样的恢复周期。
因为从根本上而言,秦帝国不同在这个时候的其他世界当中已经成立的新生汉帝国那样,有着相对较为稳定的环境来恢复小农经济的生产发展。
而正所谓重病必须下猛药,张嘉师在多年来的商业发展当中,事实上也包含了对商品经济的体系提升的尝试。
……
商品经济,“自然经济”的对立物,是商品的生产、交换、出售的总和。
商品经济是指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经济形式,包括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
商品经济最早产生于第二次社会分工即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并进一步扩大,在第三次社会大分工时出现了商品经济的重要媒介商人。
当商品经济不断发展,商品之间的交换主要由市场调配时,这种社会化,由市场进行资源调配的商品经济就是市场经济。
而在中国历史上,中国人很早就懂得经商。原始时代,人们共同对抗自然,生产力有限,未能形成分工。不断改进的劳动工具提高了人们的生产力,生产物过盛衍生了原始的交换。这些交换先是偶然性,渐渐变得经常而刻意。中国人很早就学会经商,据《易经》所载,神农氏曾在日中设市以“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这可算是原始的市集。
在远古时期,商部落就以善于交换出名,周武王灭商后,商朝的遗民为了维持生计,传说他们的祖先曾驾着牛车游走部落之间,进行交易。日子一长,便形成一个固定的职业。周人就称他们为“商人”,称他们的职业为“商业”,由此引申,出售的生产物便叫“商品”。
春秋战国时期,官府控制商业的局面被打破,各地出现许多商品市场和大商人。春秋时期著名的大商人有郑国的弦高、孔子的弟子子贡和范蠡;战国时期著名的商人有魏国的白圭、吕不韦。战国时期各国铸造流通的铜币种类增多,货币的数量大,种类多,反映了商业较过去发达。而商品交换的发展,促进了一个地区的繁荣以及实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