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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在三个方面,张嘉师下定决心进行大范围的更改之外,另外还有一点,是张嘉师在大秦帝国方面实行的重大改革。
而这个改革就是********。
……
以张嘉师这个“后世”穿越者的观点当中,********有着很多好处。当然,这方面的缺点也算是比较明显的。
在********的方面,张嘉师有着来自后世一些思维的影响:
对事务官,一般参照私企平均水准:
国外的官员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靠选举上台,负责政务的政务官(也叫政客);另一类是受政府选拔雇佣上岗的办事员,称为事务官。
对于事务官的定薪。世界上通行的规则就是参照私企,而且往往会略低于私企。以美国为例,定薪原则是事务官工资不得高于私营企业职工工资。而传说中“********”的新加坡,事务官的工资其实也不高于同等水平的私企员工。
对政务官,有综合定薪和参照私企两种,后者被误认为“********”。
既然新加坡事务型官员的工资并不高,为什么会有“********”的说法呢?这是因为新加坡总统能拿200万美元的年薪,相比美国总统的40万美元年薪,要高很多。相比于中国这种官员“表面工资”极低的国家,更显得是“高薪”。
但很显然,所谓的“高薪”,不过是新加坡这类国家把“参照私企”的定薪规则贯彻到政务官层面而已。因为新加坡大公司的CEO也能拿到200万美元这个收入,所以总统顺理成章也拿这个数。与新加坡不同的是美国。在美国,“从政”本身就被看做是一种价值,因此当上政务官已经收获了一份价值,就不需要靠金钱再来刺激,所以美国很多政务官都不拿薪金。而且从政的经历也是可以转换为金钱的,比如总统卸任后靠写书和演讲能收入颇丰。
不能只依赖“********”:
数据能够说明问题:2003年菲律宾政府雇员的账面平均工资是全国平均收入水平的4倍。巴基斯坦是5倍,印度是7倍,然而这三个国家的清廉程度得分在35个排名国家中位居倒数;相反,挪威、日本、奥地利等部分发达国家,政府雇员的平均工资还及不上社会平均工资,但清廉程度得分却高居前列。
从历史的角度看也是如此,雍正发明了“养廉银”。大幅度增加了官员的收入,但由于监管机制不完善。贪腐行为并没有什么大幅改善,雍正一死,养廉银未废除,贪污之风却更胜从前。
不能只依赖“********”,那到底该如何设计官员薪酬制度,让官员既不贪腐,又能尽心工作呢?
这种思维方式,很大程度上引导了张嘉师在这方面的改革。
而在这之前的历史当中,官员的收入事实上并不算太低。因为在这个时期的官员薪酬以及相应津贴已经有了一定的规章。
就好比是二千石官员,其俸禄就是换算成约二千石的米粮等价的相应物资。
而且在这个级别的官员而言,也有着军功爵的另外一份俸禄。所以整体来说,秦汉时期的官员收入还真的算高收入阶层。
所以在这个方面,张嘉师出于几个方面的考虑,并没有对这些官员的薪俸有着什么变动。
第一个方面,是指这些官员的薪俸等级张嘉师也没有打算进行明面上的变更。但是张嘉师在以辽东的情况推广现在大秦帝国的控制区。实施“官绅一体纳税”的演变版本。
这种官绅一体纳粮的起源,源自于雍正时期的财政危机所带来的相应改革。
其核心就是“一体当差,一体纳粮”或称“官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此政策是指”官员地主也必须缴纳赋税。这种情况就是“即废除他们免税特权”。
这个情况起源于康熙执政四十余年之后国家财政出现危机,税收收入有限。而因固有的封建社会中考取功名者免徭役赋税的制度,官员地主一类真正富有的人却不需上交多少赋税。不但使财政负担落在穷苦百姓身上,而且国库空虚,因此出台此政策优化税收结构,使社会富有阶级承担更多的税收责任。
张嘉师认为官绅一体纳税有着很大的必然性,因为这种方式无疑是中央集权制度的一种有力措施。张嘉师在经过几年的治理政务的经验当中,理解到一点,那就是有些事情确实是会演变成双刃剑。但是更多的在这些事情上,其利弊取舍明显更为重要。
就以这种官绅一体纳税的情况而言,其助力固然是很大,但是无可否认的是,在眼下这种破而后立的环境当中,这种方针就是最佳的实施时机。
因为没有什么人敢于尝试再次平定天下的铁血之师的刀锋是否锋利。
而且在这种情况而言,很多土地失去了原有的主人,更加是变相为这种方针的实施清除了最大的障碍。
张嘉师心中很清楚,在新的既得利益阶层没有成型的时候,一些政策的实施无疑是恰逢其时。
这也就是张嘉师相对比较强硬的处理这个问题的原因所在。
毕竟张嘉师也不希望嬴珣或者是他的后代想要在这方面进行改革,面对的将会是他们难以撼动的利益团体。
有些问题,在容易解决的时候,解决了才是最好的解决问题的防守,而不是等这个问题发展成病入膏肓之后才来解决它。这么做,很有可能会带来适得其反的结果。
……
而这种被称为雍正时期的三大改革,其他两条是“摊丁入亩”与“火耗归公”。
摊丁入亩,又称作摊丁入地、地丁合一,草创于明代,是清朝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清朝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普遍实行。其主要内容为废除人头税,客观上是对最底层农民人身控制的放松,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役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将中国实行两千多年的人头税(丁税)废除,而并入土地税。
摊丁入亩的方针只要有四条:将丁银摊入田赋征收。废除了以前的“人头税”;政府放松对户籍的控制,农民和手工业者从而可以自由迁徙,出卖劳动力;明代行一条鞭法,清代继续施行,部分丁银摊入田亩征收,部分丁银按人丁征收。其派丁多者,必其田多者也。其派丁少者,亦必有田者也。
这种摊丁入亩的改革。有着积极以及消极的两个方面影响:
在积极影响方面,摊丁入亩结束了地、户、丁等赋役混乱的现象,完成了人头税并入财产税的过程,彻底废除了自西汉以来的人头税;由于征税的对象是土地,政府放松了对户籍的控制,增加了大量可以自由流动的劳动力,对活跃商品经济起来推动作用;无地少地的农民摆脱了丁役负担,不再被强制束缚在土地上,进一步松弛了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对当时的社会经济,特别是对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在消极影响方面也相当明显:摊丁入亩使占有大量田地富户们被加派到较之以前更重的赋役负担;人民负担没有减轻,反而有所增加,逃亡外地躲避赋税的情况愈演愈烈。“摊丁入亩”政策不能维持固定的征税数额从而抑制人民逃避税收。
而在眼下这个局势当中,以因为战乱动荡而变得地广人稀的大秦帝国而言,摊丁入亩的相应政策无疑就是一个笑话。因为人口的大幅减少,对于摊丁入亩而言,根本没有任何额外的收入,更加不用说这么一个情况对于大秦帝国的整体发展,同样没有什么好处。
康熙末年的人口在六千万人到一亿人之间,而大秦帝国眼下的人口基数连一千五百万都没有。在这么一个情况下,张嘉师实行摊丁入亩,除非他的脑袋被门夹了……
(清朝时期人口增殖最快。顺治、康熙、雍正三代只有人丁数,没有人口数。一般所称口数包括男女老小在内,指的是全部人口总数。丁数是把每户所出壮丁人数,只指成年男子可任军役和劳役的数字;每户丁数平均只有一至二人,而人口总数每户平均都在5人左右。
顺治、康熙、雍正三代。人丁数历年都在两千万左右,估计人口总数均在六千万至一亿人左右。到乾隆年间,丁赋(人头税)并入地税,以后滋生人丁不再课税,人口隐瞒少了,人口增加甚快。)
……
至于火耗归公……
张嘉师表示,假如他的商业化改革真的能够得到一个比较圆满的结果,这点“小钱”没有必要在意太多,而且火耗归公这玩意,可以说相当没用……
火耗归公又称耗羡归公,地方官征收钱税时,会以耗损为由,多征钱银,更称为火耗或耗羡,但耗羡的范围大于火耗,耗羡还包含雀鼠耗等。
征纳运京的米谷,被雀鼠偷食损耗,称为雀鼠耗。汉朝时,每缴粮食一石,加耗两斗,后汉隐帝时,雀鼠耗由纳粮一石加耗两斗增到四斗。
雍正二年正式实施耗羡归公,最早在山西推行,二年七月,正式推广至全国,将明朝以降的“耗羡”附加税改为法定正税,并制度养廉银,用意在打击地方官吏的任意摊派行为。
清雍正年间通过定火耗以增加各级地方官薪给的重要措施。清初承明旧制,官至极品俸银不过180两、禄米180斛,七品知县年俸仅45两。州县官员不能借以维持生活。于是有所谓“火耗”。火耗又称“耗羡”、“羡余”是正税之外无定例可循的附加税,也是默许州县官在收税时加征银两。雍正二年(1724)降旨实行耗羡归公,同时各省文职官员于俸银之外,增给养廉银。各省根据本省情况,每两地丁银明加火耗数分至1钱数分银不等。耗羡归公后,作为政府正常税收,统一征课,存留藩库,酌给本省文职官员养廉。这一改革措施集中了征税权力,减轻了人民的额外负担,增加了外官的薪给,对整顿吏治,减少贪污有积极作用。但州县官于额征火耗之外,又暗中加派,不能从根本上改善吏治。
所以从很多方面而言,在眼下这个官员薪俸不算太低的环境下,火耗归公完全是画蛇添足,张嘉师也不认为这么一种改革有什么能够有效提升官员俸禄的地方……
当然,让官员贪多点钱,火耗归公反倒是一种不错的办法。
而且张嘉师也不介意官员做点什么副业,就连他自己,也掌握了比如说海盐,蜂蜜,纸张,烈酒等等算得上相当暴利的产业的相当一部分份额。
所以在这方面而言,张嘉师的宗旨就是,麾下官员要做一些正当副业,自然没什么问题,但是么,吃相太难看以及做了一些不该做的事情,就不要怨恨他会严惩这些不识趣的混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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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师在这方面的改革,包括日后推行的土地收归国有以及被后世人称之为海运行业的公元前193年正式放开海禁,开启了大秦帝国殖民时代的变革,被统称为张嘉师的三大改革。
这三大改革,极大程度影响了大秦帝国的国运走向。而张嘉师也没有像朱元璋那样,立下在很多方面都算坑人至极的《皇明祖训》。
张嘉师很清楚,一个时期的政策算得上正确,并不代表这个政策永远都是正确的。
以不变应万变的思维更多是一种自掘坟墓的想法。
张嘉师以后世的思维来推测很多事情,固然是有着一定的超脱,但是无可否认的是,他也不认为自己是永远是正确的“上帝”,很多政策一旦到了不合适的时候,抛弃掉换成最合适的修改方案,明显是更好的选择。
所以在嬴珣亲政之后,张嘉师给自己儿子在这方面的告诫,有四个字:“因势利导。”
……
在大秦帝国后来的历史当中,能够做到因势利导的君主不多,但是一旦有人正确的做到这一点的君主,无一不是明君或者是受到称颂的贤德君王。
其中,以宣武帝嬴秀,靖武帝嬴裕,宣文帝嬴勉(公元734年~公元761年在位),孝文帝嬴魄(公元1132年~公元1177年在位),烈武帝嬴筱(公元1487年~公元1530年在位)以及昭武帝嬴冲(公元1833年~公元1881年在位)六位大秦帝国君主能够真正做到这一点,改变了当其时大秦帝国面临的颓势,继续延续大秦帝国的国运走势。
可以说,大秦帝国的历代君主并不缺乏改革家,但是能够在合适的时候进行合适的变革的人并不多……(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