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雷劫

黎照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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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这就难办了。”九爷闻言,若有所思,随后摸着下巴轻声道:“人们都说,不作死就不会死,你要不学那套心法,便于常人无异,可你学了这套东西,就只能修炼到底,要不然......你这一身的火气会烧毁你的五脏六腑,让你受尽焚身之苦,这次,你是引火烧身了,找鬼仆吧,我救不了你。”

    “九爷......”等我再叫他,那货已经穿着个拖鞋跑没影了。

    “嘿,干什么呢!”孤苦伶仃做可怜状,正碰见小胖提着烤鸭走过来,我也没隐瞒,将这事情跟他说了一遍,哪知道,不说还好,刚一说完这胖贼就幸灾乐祸地咔咔直笑,随后将那鸭子交给我又到超市买了几瓶啤酒,看那德行,还真是没心没肺。

    “你想那么多干嘛,该来的不会走,该走的不当留,你能躲得过第一次就能躲得过第二次!要我说,这也是好事儿。”

    “怎么说呢?”坐在柜台边上,我很疑惑。

    “你不一直很困扰么,关于雷劫的事情。”指着自己的肩膀,小胖说道。

    “被你看出来了。”很无奈地摇摇头,我跟他碰了个啤酒罐子咕咚咕咚地喝了起来。

    他说的没错,我很困扰,在遇到金九爷之前我就很困扰,遇到这些捉鬼降妖的王八蛋之后我更困扰。

    这雷劫和寻常的天雷不同,根据九爷他们的描述,所谓雷劫,一共分九重,乃是妖魔邪祟证就神位所必须经过的大劫难,也是以自然之力考验个人修为的方式之一。

    换句话说,只有那些邪魔外道才会经历这样的事情,九重全过,便可飞升正道,可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人都被这九重雷劫搞得粉身碎骨了,也正因如此,不管多厉害的妖物都对传说中的天雷忌惮三分,天谴天谴,指的就是这个东西。

    在之前看,遭遇雷劫,或许是个巧合,但是遭遇雷劫之后,我身上的三把火焰还消失了,这就神了,要知道肩头这三把火,乃是活人与死人的重要区别,没有它,就跟没有阳寿却还留在人间的游魂一样,只不过还有这身躯壳而已。

    好了,现在问题出来了。

    还是以前那个疑惑,我究竟是生是死?

    据我这段时间弄来的各种消息来看,能像我一样,本具人形,又没有三把火焰,能走能跳还要经受雷劫的东西,只有一种。

    尸妖。

    对,尸妖。

    九爷说,一些尸体死后,会死而不化,究其原因不是怨气太深,就是藏身于凶煞之地。这两种东西,凝聚天地精华,不死不灭,经过一百多年的沉淀之后拥有”重新复活“的可能性,不过,那时候的它们已经是非人非尸,九爷它们就称其为”尸妖“。

    因为道行不同,尸妖的层次也不同,最开始的时候,尸妖和僵尸的区别不大,一百年修炼成形,皮肤渗到骨骼里,骨外长出青筋,青筋之上,又有一层白毛,是为白僵。

    继续修炼二百年,毛色由白转黑,是为黑僵。

    照此修炼五百年,分为两支,一支延续传统,毛发丛生由黑转金,生出一身金毛之后,破棺而出,遭受九重雷劫击打焚烧以证仙位,能过去,就超脱了。

    可惜的是,自古以来,成功证道的只有观自在菩萨座下的金毛吼,绝大多数在第一重雷劫之后便已消亡殆尽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也就是刚才所说的尸妖,这一只不生金毛,一身黑毛也跟着褪尽了,皮肤重生,双目齐开,有神通有法力有意识,可以幻化成人,经常变成一些风流倜傥的贵公子骗取少女的**阴血,靠着这些供养在人间为非作歹。

    这种尸妖和常人无异,从外表上根本看不出来,而且,能炼成尸妖的都是些有神通的人,故而尸妖在世通常会有一些神器帮助他们躲避雷劫。

    当然,躲避雷劫不能证道,也不能逃避天谴,这种家伙就像天庭通缉的要犯,有一天是一天,除了藏匿自己之外,还要不断地以女人的阴血供给自己,一旦失去保护或是缺了女人,便会引来五雷轰顶的塌天大祸,灰飞烟灭,永世不得超生。

    最早的时候,道家神霄派就专抓这种东西,金九爷小时候,也遇上过一个,当时那个就跟我一样,身上少了三把冥火才让他们注意到的,可那个比我厉害多了,为了收拾那家伙,不仅动用了茅山大阵还搭上了几条人命。

    听闻此事,我的心理就开始打鼓了,每每站在镜子前,我都一边刷牙一边想,我特娘的是不是尸妖呢?要真是,那我是怎么死的?之前那五百年修炼又是从哪儿过的?还有那供养尸妖的处子精血又是从什么地方弄来的呢?

    越想越迷糊,越想越荒唐,从逻辑上判断我可能跟那种尸妖不太一样,但是,不管如何安慰自己,私下里依然狠没底,这就像一个跟艾滋病患者上了床的倒霉男人,检测结果没出来,却免不了一阵胆战心惊......

    可现在一看,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听这最新说法,这么多的问题都是修炼禁术惹的祸!

    这事儿虽不光彩,可总比做个尸妖要硬气千百倍啊,退一万步说,我特娘的在怎么遭天谴也不是因为自己亏欠谁!

    算了算了,死就死吧!想那么多也没用!

    想到这里,我又冲动了,一顿豪言壮语过后,又跟小胖喝了个嘧啶大醉才回家。

    当天无话,一连就是半个月,这半个月出奇地消停,前前后后一单生意都没有。

    在没生意的这段时间,上班的时候我一直跟那叫鬼仆的女人厮混在一起,说是不怕,哪能不怕,为了给那不定什么时候到来的灾难打点预防针,我不得不去讨好这个带着面具不肯以真面目示人的臭屁女人。

    一开始很不顺利,动不动就被她撵出去。后来习惯了,也就融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