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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八章
虽然皓祥算得上是她这副身体的亲弟弟了,可是这个弟弟却让她觉得还不如没有呢。
虽然不是主角,可也不能死劲的作吧。
庶出是谁能选择的吗?庶出也是要分人家的,好不好?
侧福晋是真心愿意给硕亲王这么一个二百五当小的吗?她要是出身好一点,也许就真的进宫去博富贵了呢。
天天的怨天由人,可是也不想想自己得到了多少了。
庶出却也是王府的二少爷,锦衣玉食没有受过一点的苦。可是嫡出的姐姐呢。风餐露宿,卖唱陪笑的过了二十年呀。
若是有的选择,他是想做平民的嫡出还是王府的庶出呢?
答案显而易见吧。
不是林琳站着说话不腰疼,实在是这丫的脑子进水抽的不行。
嫡妻与侧室,嫡子与庶出之间那是不可协调的矛盾,但是生你养你的亲娘总不会跟你有什么矛盾吧。
想到原著中那般对待自己亲生母亲的皓祥,林琳都想将他丢到山窝窝里去劳动改造一番了。或是送到哪个欲求不满的风流寡妇的床上......
让多隆和皓祥相爱相杀去,也让能她解解气。
做完这一切,林琳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去见一见这一世的亲生父母长什么样子便真的离开了。
本来就没有什么感情,而且又不是她从心里认可的父母,见他们做什么呢。
若说要认可,那这个世上,也就只有白老爹让林琳觉得温暖了。对她这白捡来的闺女,是真心好呀。
她虽然是非观已经有了一定的扭曲,但是在面对白老爹的时候,却是一片赤诚。
而此时的白家一家三口已经走到哪里了呢?
这几天,白老爹白天走官路,晚上就近找些破庙过夜,一行三人早就过了通州,正在向廊坊行进。
本来是想要留在通州的,但是后来林琳改变主意了,于是一家三口另两个都听她的来到了廊坊。
廊坊是个好地方,至少林琳是这么认为。离京城不远,离天津口也近。南面有沧州,西边还连着保定。既不偏僻也不落后,在这样的地方,找个小山村过日子正经是理想之所。
来到廊坊的当天夜里,一家人是睡在客栈的。而林琳回京城取地契的时间也是在这一天的夜里。
而第二天早上,差不多心事全了的林琳又将白老爹和香绮留在客栈独自一人去了牙行,在那里林琳用心挑了一个十亩地的小庄子。
小庄子位于廊坊乡下,离廊坊县城什么的都要有段距离。若是赶车,来回也要四个时辰。
之后和牙行的人去看地,看庄子,然后签下契约,正式走了过户手续。当一切手续都办好的时候,这小一天也已经过去了。
房子是放在白老爹名下的,这是林琳一早就想好的事情。
她到了这个世界以后,总有些不踏实之感,所以就想尽办法给白老爹最好的安排。
房子便是其一。
当然还有一些傍身的银子,她日常无事给他做的一年四季几套衣袍,还有白老爹平时爱喝上两杯的土烧酒,上好的腊肉,野山参,家常药材......
林琳回到客栈,将那张红契约递给了白老爹,“爹,这个是红契约,就算是丢了,也不怕的。十亩地的庄子,正好有一座四间房的农家院子,咱们就搬到那里去住。还有这十亩地,租凭出了八亩,还有两亩地是自留地的,回头用咱家的毛驴将地啃一啃,今年还能种些什么,还有爹,这是香绮的卖身契,您老也收好了......”
林琳当初买毛驴的时候,就想过种地的时候也需要它出力了。还有就是她买的是一头母驴......
一家人又在客栈住了一夜,第二天一早退了房,便赶着驴车去了那座农家院。
因为一路行来,林琳早就把过日子的东西备齐了,所以到了农家院也不过是简单的打扫一番,再稍微添置一些东西就可以过日子了。
种地用的家伙式,虽然林琳她们没有买,不过只要林琳在,就总会有不需要花钱的东西不是吗?
这期间,白老爹跟本就是个呆不住的,到了农家院,只是吃过了午饭,便牵着毛驴出去了。
一边想着那两亩地这个时候种些什么,一边拿着眼睛偷瞄别人是怎么种地的。
要知道种地这种活,白老爹自来就不是科班生。
而香绮呢,却是着实勤快,里外里的打扫归置,中途还拿着个茶壶抢着去给白老爹送了回水。看得林琳都觉得这白捡来的丫头真心不错。
不过数日,一家三口就在这里安顿了下来。林琳为了让白老爹更好的融入这个地方,农闲的时候,还让识字的白老爹教导这附近的蒙童认几个字。
闲来打发时间,还可以让白老爹的晚年时光不会总是思念亡妻。
然后久而久之,还有一些上了年纪的大叔大爷老头们也会溜达溜达到了白家的院门前树下,下上几盘棋或是听白老爹拉个曲什么的。
林琳会做人,手上也散慢,天暖和的时候,林琳就在院门口支个大茶炉子,烧上一壶茶水,那些个在门口溜达的老头老太们,在树下乘着凉,还可以喝着茶水,自然是高兴的。
赶集时买的几分钱一大包的茶叶面子,不花钱的井水,还有乡下随处可见的柴火,一天下来也不过是不到一文钱的茶叶面子罢了。可是这些人却对外来的白家都有了亲近之意。
倒不是为了占这点便宜,而是冲着白家这般的作态。
这样的日子,真的可以称得上是岁月静好了。
硕亲王府皓帧贝勒迎娶当朝兰公主,以及硕亲王府与多隆家里交恶这件事情,在这遥远的山村就像是遥不可及的事情。等到消息传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是一两年后了。
至于京城和府派出来的,天南地北找盗匪的人,就更没有打扰过林琳三人的生活。
毕竟谁也没有想过拿着和家将近半个国库的财产的人会在这个地方过着农家女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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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又回到这里了?”林琳记得前一天晚上,还和白老爹与香绮有说有笑的,怎么不过是睡了一觉,自己就到了这里。
看着面前仙音清乐,烟雾了了的样子,林琳非常的不想吐槽,可是心里却是在极快地刷着屏。
难道这神仙呆的地方就一定要弄成这个样子吗?又是烟又是雾的。
对于自家小徒弟脑补的功力,骊山老姆是深知的,可是看到这么多世过去了,仍是还有些个自以为是,天真到极点的小徒弟,骊山老姆是真的无语了。
骊山老姆叹了口气,挥了挥衣袖,在自家小徒弟的面前弄出了一道水幕,而那上面正在上演的便是林琳为什么会突然来此的原因。
原来是她们一行三人到了廊坊后,便如林琳所愿的安定了下来。日子过好了,白老爹也有了舒缓的心情,平时看看左邻右舍有什么好儿郎,以及家常喝点小酒什么的。
这一喝就喝出了点事由,香绮一直羡慕林琳有个白老爹,可当时也只是觉得那是人家的亲爹,自然会对她好。可是白老爹有一天在亡妻的忌日时,喝了点酒,不小心就说了些当年的往事。
香绮正好去添炭火,便听到了一些她以为的,就连林琳都不知道的事情真相。
这之后,香绮的心里就发生了点变化,尤其是林琳虽然让她看到了卖身契,但是对外总说她是白家的养女这种养大了她的心的话。
林琳是可怜同情这个女孩的,所以想要给她一个好一点的身份去嫁人。
毕竟将来这个姑娘嫁了人,林琳是也会在力所能及的时候照应一番的。
可是却没有想到她的这一番心思就这么被人利用了。
那一夜数九寒冬,香绮给她的房间里添了炭火后,林琳也没当回事,便收拾洗漱睡了下去。所以,也就没有注意到香绮离开她的房间时,将开着一条缝的窗户关了严实。
......
看到这里,林琳还有什么不知道的。心中也头一次有了些茫然。
这就是人性吗?
她对她还不够好吗?
虽然当初是以丫环的身份留在身边的,可是她也没有真的让她干丫环的活计呀。
她做饭,洗衣服,收拾房间。而自己呢,也会偶尔做些饭,然后做绣活卖绣品,喂家里的鸡鸭,然后和她一起侍候家里的菜园子......
她知道,她脾气并不好。她也知道,她并不是一个多么细心的人。可是对这个半路捡回来的女孩却是用了心的。
她还为她准备了一套帐子当嫁妆......
“师傅,后来呢?白老爹如何了?”半晌林琳才压下心中的那股子对人性的失望,问了一下自己暂时非常关心的问题。
骊山老姆看着明知道那只是一个故事,却还是痴性不改的小徒弟摇了摇头。
然后又挥了挥水幕,那水幕之上便出现了林琳去后,先看到了白老爹伤心欲绝的样子,转过来的下一幕便是香绮寸步不离侍候在旁的样子。
看到这里,林琳倒也不想再看了。
就算是她对自己没有一分真心,但是只要她对白老爹还有一分真心,也不枉自己救她一场了。
可是心里还是好不甘。
农夫与蛇吗?
是似知道小徒弟在想什么,骊山老姆轻轻地叹了口气。
这个性子倒底是像谁呢?
“你之前让那白老爹教导蒙童启蒙,倒也结了几分善缘,这一生算是善了了,你也不必再多想了。”顿了顿,继续又说道,
“你已经收集到了十七颗佛珠,如今天还差最后一颗了。下一个世界里,有一份属于你的情缘。你们本有三世情缘,如今已经错过了一世,这一世用些心,将来有你的好处。”
那位可是肉身成圣的大能,将来小徒弟还需要他的庇护呢。不然就这副性子,还是要吃亏的。
想到那位被小徒弟救回去的香绮,骊山老姆倒是觉得这一招恩将仇报却是个好的,至少也是给小徒弟上了一回生动的课。
听到这里林琳有些个诧异,不禁回问自家便宜师傅,“不是说建国,呃,修行之人不让谈恋爱的吗?”
“人与妖,妖与仙,仙与人,这种跨过种族的倒是一直不被看好。不过你也应该知道,很多的事情,都是对人不对事的......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那些清规戒律谁又会放在眼里。男女之间,本就是阴阳调和之事。既与人无忧,管他是谁呢。若真不许,当年王母也不必一起上天来,直接留在人间喂猪了。”记得当初这家人飞升时,是真的应了那句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家中老小都跟了来,唯有一只出门闲逛的老母猪被遗落在了民间。
林琳:“......”师傅说话可真的是够刻薄的。怪不得自己脾气不好呢,原来都是有原由的。
这骊山老姆还总说自家小徒弟的性格不知像谁,可是看她现在说话的语气神态以及思维,倒是跟她的好徒弟一模一样。
当然也许就是这份一样,所以骊山老姆也就更加的疼惜自己的小徒弟。
谁让她的小徒弟就是太任性,太单纯,太善良,太不解世事了呢。
“所以那些你且不用理会,行止随心便可。”
“原来还可以是这样的呀。”林琳突然有一种茅塞顿开的感觉。
果然是她大华夏的地盘。
就连神仙也是不能免俗的欺软怕硬。
“那师傅,他叫啥名?长啥样呀?要是太对不起观众,师傅我能不能申请换一个?”既然这位让师傅特特提了出来,那必是对自己有好处的。
所以也别矫情,遇到了就抓紧下手,别让他跑了。不过要是长的太磕碜,那还是要申请申请的。
骊山老姆听到小徒弟不着调的话,抽了抽嘴角,然后狠狠地瞪了她一眼,“那是你想换就换的?天蓬元帅长的富态,你要不要去试一试?得了,为师也懒得跟你胡扯了。这人是谁,你见到他后,就知道了。”
“噢。”一见到他,就知道是他,难道还能是个熟人不成?
看到小弟子还是一身的寝衣,骊山老姆向她一点,放在空间小屋的衣服便一件一件自动套在了她的身上。
那套林琳非常喜欢的紫红色绣花长款龙战袍,被穿在了里面。下着一双精巧的白色长靴子,外面又是一件软猬甲。
骊山老姆一直盯着自家小徒弟,自然知道她的穿衣喜好,一身按着她喜欢的样子做的打扮,倒是真的让小徒弟喜欢。
然后小徒弟又摇了摇散在肩后的长发,示意让自家师傅再挥挥衣袖。
神仙手段,果然是了得呢。这比用魔法好像还要更方便一些。
骊山老姆最喜欢看到小徒弟亲近地对自己撒娇,自然愿意哄着她。
骊山老姆弹了弹手指,然后一条有着七彩光芒两条系铃铛的彩带便自她的衣袖中飞了出来,直直地朝着林琳而去。
知道自家师傅不会伤害她,所以林琳并未躲闪,而是笑弯了嘴角等着那彩带施为。
那条彩带自动地爬到了林琳的头上,然后像是有灵识一般的左右在发间穿梭。
少时,不过几息之间,那条彩带便将林琳的头发梳好了。
“这是七彩清音铃,是你刚刚学会练器时自己祭练的法器。不过是保持清洁和自动梳妆的功效,后来你嫌弃它俗气,再不肯带着她。倒是留在了你的居所。千帆过尽,此时你且先用着吧。”
林琳的头发被彩带精巧梳成一条麻花辫子,歪歪的垂在一侧胸前,林琳看着尾梢的那两只铃铛,带着几丝透明的玲珑样子,倒也小巧可爱。
“那两只铃铛,算了,且不提它了。这一回便是轮回的最后一站了。若是你顺利拿到佛珠,待你拿到佛珠之时,便会被传送到当初你与那七仙女下凡之时。在那之前,师傅是无法再对你叮嘱什么了。你且切记,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师傅放心吧,徒儿知道如何做,定不负师傅这一番苦心。”虽是如此说,但是林琳心里还是有些个忐忑。事情若真的回到了最初,她虽然这一回带脑子回去了,可是别人也不是傻子呀。真的能逃得过去吗?
骊山老姆看到小徒弟又一副神游天际的样子,摇了摇头,挥着衣袖将小徒弟送到了那个时空。
骊山老姆是专了个漏洞,这才有机会将小徒弟叫过来说了几句话,也因此,林琳此时的身体仍然是白呤霜的那一副。
在打发走了小徒弟后,骊山老姆就又开始担心起来。她倒是不怕小徒弟收集不到最后一颗佛珠,她怕的是小徒弟能不能顺利结成良缘。
...她这小徒弟着实矫情了一些,还任性了一些。
......
突然出现在四目荒凉的地方,林琳还有些个不适应。
抬头看了一眼天色时辰,然后又确定了一下方向,林琳考虑了再三,也没有决定好要往哪个方向走。
这一次怎么就被弄到了荒郊野外了呢。
还有看这么大一片土地,野生野长的样子,林琳除了心里肯定这里一定不是现代以外,就真的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空了。
在现代,很多的地方都被开发的差不多了。这么一块地方,不是建了楼,就是修了工厂,哪里可能让他这么消停地呆着。
向远处看了看,竟然看到原来一直在耳边响过的流水声,并不是什么小溪水,而是一条挺宽的大河。
那上面还有一座桥,林琳眯着眼睛细细地看了看了那桥,隐约发现那上面好像刻了字。
心下一动,抬脚便朝着那桥走了过去。
林琳虽然是用着白呤霜的那副看起来柔弱可怜的小白花身子,但是手上的功夫却是一点不掺假的。
运起轻功,几个点跃,便到了那桥的桥头处。
抬眼向桥身看去,三个大字赫然刻在上面。
当阳桥。
林琳歪着头站在那里想了想记忆里有关这个名字的桥都有哪些出处。
武松打虎喝酒的地方是...景阳冈。
张飞吓死人的地方,好像就是当阳桥。
不过古代也没有专利,谁知道是哪个当阳桥呢,若是她记忆里的那个的话,也挺好。
看到这桥这个样子,林琳也分析不出现在的具体年代。不过若这真的是那个什么当阳桥,这目所及处便是长坂坡了。
师傅说的那人,会在哪里呢?是桥这边,还是桥那边呢?
师姐当初有个断桥,难道自己现在就有个当阳桥?
若不然,师傅又为什么会将自己送到这里呢?
不对,不是师傅送自己来到这里的,师傅只是掐算出她的这一世会有个姻缘,而具体会落在什么位置,并不是师傅可以控制的。
“将军,你看,前面仿佛有个女人立在那里似是要寻短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