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话 教导

朱衣公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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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姐——”

    “去病睡了?”

    “是,睡熟了”。

    我吐了口气,“十七——”

    他嗯了一声,我抬起头,他上前两步,“小姐?”

    我倾身抱住他的腰,“十七,怎么会这样?”

    “哪样?”

    “去病今天,他不是说笑逗我开心”。

    “嗯”。

    “怎么会这样?这些年来,我一直尽心教导他,他,竟又是一个李无惭,不,至少无惭不会说人命是草芥——”

    “只要他对小姐好就够了”。

    “不够不够——”我的声音染上哽咽,“我不需要他对我好,我想要他能像曹襄一般,也许纨绔了一点,也许胡闹了一点,却能胸襟豁达心地善良,而不是拿鲜活的少女去满足自己喜欢的人变态的嗜好”。

    他默了默,“小少爷还小,以后慢慢教就是”。

    “十七——”

    “嗯”。

    “那时候,二郎在期门军站不稳脚跟,我教他杀一个将领嫁祸给另一个,将两人的权力都拿到手里,下手那一晚,是我仗着轻功好下药迷晕了那个将领,又偷了另一个将领的贴身宝刀,却将刀塞到了他手里,跟他说,不要拿他当人,拿他当石头,活着是你的绊脚石,死了,就是你的垫脚石,现在刀在你手里,你自己决定,是要一个活的绊脚石,还是一个死的垫脚石——”

    “——小姐并未做错”。

    “没错?呵呵,没错,”我的眼前朦胧起来,“恐怕二郎也是认为我是对的,说不定还偷偷感激我,否则也不会教给去病,可是我,我……”

    他笨拙抚着我的背,“别伤心了”。

    “那不是石头。是人,人啊,就算他挡了二郎的路,就算他对二郎刻薄了一点。也罪不至死,二郎,温柔体贴的卫二郎,心地柔善的卫二郎,是我亲手将他推上了刽子手的道路,还打着为他好的旗帜,那时候我还能骗骗自己说是不得已,卫家要荣华,要在长安贵族中站稳,这些都是必要的。有我指引着,二郎至少不会走弯路,至少不会置身险境,至少不会再任人宰割,可现在。你看我把去病教成什么样子了,他才十一岁,杀了人,不觉得害怕,不觉得愧疚,又高兴又自豪——”

    “小姐——”

    “十七,我不要他这样。我只想他在我们的羽翼下快快活活的做他的贵公子,逛逛青楼赏赏美人,我不要……”

    我不知道自己对这个孩子的喜爱有几分是出于历史名人情结,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我是真心的喜爱他,要是他就是一混蛋。他再勇冠三军,我也只会离他远远的,以防他勇冠三军时殃及到我这无辜的池鱼,可现在,我真的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慢慢教?

    “你昨晚去哪了?”

    “小孩子别管那么多”。

    他抿了抿薄唇,“我昨天哪里错了?”

    我笑,几分惨淡,“是我错了,我不该任性逗你玩,平白害了一条性命”。

    “是她居心不良跟踪我们在前”。

    “那也罪不至死”。

    “留着是隐患”。

    我的呼吸又困难起来,“这也是你舅舅教你的?”

    “是你教舅舅的”。

    我啪地挥落手边的碗,“我教他不是让他来教你的!”

    “为什么?是你说只有自己才能保护好自己,舅舅再厉害也保护不了我,我只有自己变得更强,才不需要躲在你和舅舅的荫蔽下”。

    我烦躁不已,却不知该如何反驳,于是更加烦躁。

    看戏看的带劲的某玫瑰笑了起来,“果然青出于蓝,本大夫终于见到有人把玉娘堵的哑口无言了”。

    我吐了口气,“去病,那是人,活生生的人,不管他们是主子还是奴才,都跟我们一样,会疼会伤心,有爱的人也有爱他们的人,就像我有一天死了,你会伤心,他们死了,也会有人伤心”。

    他皱眉,“可是昨天她不死,说不定死的就是你,不,你不会死,可会有很多流言说你是妖怪,要皇上烧死你,就算皇上不会赐死你,也会很麻烦,那些人伤心关我什么事,只要你不伤心就好”。

    好吧,舌灿莲花的某人再度被堵的半死。

    “昨儿玉娘说了什么?”

    我赶紧截住霍宝贝的话头,某韩鬼精鬼精的,某人的把柄也不是一个两个了,被他知道了始末,估计他真能找个方士来看看我是不是妖精鬼怪,“没什么,我跟他说在书上看到一个故事,说一个贵妇人喝少女的血,用她们的血洗澡以保持年轻美貌,他就说我好像越来越漂亮了”。

    某韩笑了起来,“霍去病,这点你大可放心,玉娘会变漂亮是她师门的心法别辟蹊径,跟脏兮兮的血绝对没有关系”。

    霍宝贝眉头皱的更紧,“怎么都没关系,可是,我说以后我帮她找血,她就生气生到现在”。

    某韩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玉娘,有个这么贴心的弟弟,你还想怎样?”

    是啊,我还想怎样?

    “去病,快来,快来——”

    “怎么?”

    我献宝的将手中的肉团子举了起来,“喜欢么?”

    某韩也感兴趣了,凑了过来,某娃眸中闪过一丝欣喜,很快逝去。

    “这是什么狗?”

    “不知道,从胡商那儿买的,据说这种狗长不大,最多也就长到四斤来重,那边的人喜欢的不得了”。

    某韩伸手来摸小狗的长毛,某热情无比的狗狗立即伸出舌头舔了舔他的手指,某韩吓了一跳,又笑了起来,“原来是只哈巴狗儿”。

    “去病,喜不喜欢?”

    “不喜欢”。

    “呃——你看啊,好可爱的,以后要是我没时间陪你,就可以让它陪着你啊!”

    某娃更加不耐烦,“不要”。

    某韩笑的更开心,“玉娘这次马屁可拍错了地方,这样的应该送给卫长,这小子嘛,还是上次那条狼送的比较得力,对了,霍去病,那条小狼呢?”

    “死了”。

    “死了?我不是说要你等它长大一点就送回山上吗?”这小子不会嘴馋到烤了人家吃了吧?

    “它吓的大姨差点小产,他们打死了它”。

    我愣住,怔怔看向神色冷漠的少年,某韩显然也有点惊讶,转瞬不在意一笑,“也不是什么稀罕物事,你喜欢哪天再去捉一只给你”。

    某娃嗯了一声,我上前捉住他的手,“去病,你大姨他们不算做错,是我考虑不周”。

    “我知道”。

    我噎了噎,再看手中乖巧的小狮子狗,只觉索然无味,“无惭,派人送出宫转手,还是五百两银子比较实在”。

    “李小姐真是大方,一条狗五百两也舍得”。

    “又不是我的钱,我有什么不舍得的?”

    某韩噎的半死,于是某人莫名的高兴起来,开始寻思下一个教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