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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直爱着他,从开始到现在,只不过因为她爱得太深,所以才令他觉得无所谓。
她爱他若爱得没有那么深,他说不定反而会理解她。
这就是人性的弱点,人性的矛盾。
——楔子
他是秦牧,26岁,事业稳定,性情温和。
她,姚菁菁,22岁,自由撰稿,靠给某杂志画插画为生。
他们走在一起,几乎所有的人会认为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可是外表的光鲜并不能遮掩他们早已千疮百孔的爱情。
她一直爱着他,由最初的激烈,缱绻到倦怠,这中间耗尽了她七年的青春,他的无谓,怠慢日复一日消耗着她的内心,终至心力交瘁,他是她前世的债,她无力承担却又必须偿还。
也许他也在爱着她,只不过她的爱太激烈,太霸道,才会令他退缩。在这场关系里,他自始至终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操控着爱情的全局,享用着她的深情,且甘之如饴。
记忆从七年前开始
他的记忆在最近的一段时间变得很坏。他常常会在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坐拥在一杯清茶的闲适里,开始回想他们之间曾经的点滴。
时间追回到1999年的9月。
他的记忆里一直保留她七年前的形象,梳两条麻花辫,留着齐眉的刘海儿,白色的短袖上衣。蓝红相间的格子裙,在那个阳光灿烂的九月的下午,微笑着朝他奔来,那一刻,他看着那个在阳光下向他射出异彩的姑娘,心间涨满了某种一样的甜蜜和幸福。
他突然呼吸困难起来。
这些记忆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他,原来他竟是那般深情的爱过她。
曾几何时,这种甜蜜演变成了彼此的折磨和战争。
其实他是爱着她的,只是他不能让她知道。因为她知道了便会认为他软弱可欺,用他的爱来对付他。她会因为他爱她,而趾高气扬,颐指气使,他太了解女人的心思,于是他将心小心的藏匿起来,尽量不动声色,不明确他们的关系,投入有限的感情,若即若离间便可自由翱翔。
可是,他却让她失望了呢,无数次耗尽心力的争执和吵闹让彼此不堪重负,他终于弃她如尘。
爱的七零八落
他们之间不是没有过美好可寻。
菁菁清楚地记得他所有的好。她是个没有方向感的人,永远分不清东西南北,她常常把自己弄丢,这令她无比的沮丧,是他搜遍了全城的大街小巷,找到她,带她回家。
他会在过红绿灯时,紧紧地牵着她的手,小心地绕过每一辆车。他常常说,菁菁,我总是担心把你弄丢。
她会在喝醉酒的夜晚给他打电话,他总是很快出来接她,扶着烂醉的她,叫一辆出租车,送她回家,君子地为她倒上一杯开水,盖上棉被,然后转身离开。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的关系到了如此恶劣的地步?
是不是她恣意放纵自己的任性,抵达他所能宽容的极限。第一次的争执已经无法记清,时间和起因,只是好象从那次之后,他们之间的问题便如雨后春笋一般疯狂地冒了出来。至此他们的关系就一直在争执和吵斗中悲惨壮烈。
她唯一记得,那次说好了陪她买cd的,到了约定的时刻,他却没了踪影,她打电话质问此事,他才恍然记起,他说最近工作的事忙得焦头烂额,常常忘东忘西。
她的脸立刻沉了下来,他竟然可以如此不在意她。
秦牧觉得委屈,他已经解释了,可她仍是挂着一张冷若冰霜的脸。他的心里就像哽了块鱼刺,吐不出,咽不下,说不出的难受。
一路无语,空气沉闷地令人窒息。他试着说了几个笑话,试图缓和气氛,没有人捧场。
菁菁早已失去淘cd的兴致,每当她兴趣盎然地要他陪伴时,他总是将她的好兴致打碎,每次不是临阵倒戈放她鸽子就是迟到半个小时,令他兴致大减,却又无计可施。
想到此她便恹恹地,恨着他。
秦牧亦是非常恼火,他认为自己已经道了歉,她没必要再耿耿于怀,为了一点小事而破坏两人的大好心情。他甚至想她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么爱使小性子。
你要是跟我在一起觉得不快乐,大可自己来,没必要这样冷着一张脸,谁看了心里都难受。
他恨恨地发了一通牢骚,挥手拦了一辆taxi,弃她在喧闹的大街。
他再一次将她丢在风中,不管不顾,她在熙攘的人群里,无声泪流。那样的委屈,那样的绝望。
第二天他照旧没事似的打电话给她,她耐着性子不接。他便不再坚持,他想,她的脾气可真是不小,先晾她几天,等她气消了再说。
诸如此类的事件如流水一般屡断不绝,他终于将她最后残存的耐性全部扼杀。
他一直忽略她的感受,忽视了他给她所造成的伤害,她是个注重细节的人,而他的粗枝大叶让她无限委屈。正是这些看似琐碎平常的小市横垣在他们之间,日渐残蚀着彼此的感情和真心。
如菁菁那样的女子,执拗又固执。不肯放手,却又不肯妥协,她便是那样凛冽的,将他们的关系撕碎,她不要他抽身,却也不会去制造欢喜,她宁愿他们这样血淋淋着,也不会委曲求全,可是,难道她不是一直在委曲求全吗?
他们之间,一直是她在坚持,孜孜不倦的,一直是她一个人。
最后的争执
她在某个喝醉酒的深夜打电话给他,号啕大哭,泣不成声,絮絮叨叨地质问他:
为什么你总是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弃我于不顾?
为什么你总是在我最绝望的时候,消失的无影无踪?
为什么你跟我在一起时来来回回给别人发信息?
你到底爱不爱我?为什么你总是伤害我?你知道吗?在这个城市,你是我唯一的亲人和爱人,我只有你,只有你,你知道吗?
他愕然,原来,她竟对他,有如此众多的不满,他绝对没有想到,他总觉得自己是在尽量避免一些可能会发生的冲突和争执,他由着她的性子发挥了去,他给她最大的宽容和忍耐,有时侯他甚至委曲求全,可是,他竟然令她如此的委屈。他真该死。
在那一刻,他忽然觉得他从来没有抵达过她的内心,她究竟要他怎样,他难道为她,还不够赴汤蹈火?
秦牧开始反思长久以为毫无起色的爱情。
想到她的倔强执拗,他的自负骄傲,彼此太想象的性格,以及在感情中都只习惯扮演被动观望的角色,就像两块棱角尖锐的硬石,互不相让,总有一天碰得头破雪流两败俱伤。
秦牧觉得越来越疲惫,菁菁亦是越来越沉默,昔日的美好便寻不见。
那么还要继续吗?
对彼此诸多的不满演变成为厌倦,他不愿再继续这场毫无意义的恋爱,他开始躲闪,行踪飘忽不定,开始学会撒谎和遮掩,开始敷衍,游刃于各种红尘俗女人之间,从她们那里获得满足,得到一些浅浮的欢乐,他玩弄她们的感情,再不肯交付真心。
他认为,时间是世上最利害的武器,它终将使人忘记一切,他将把她遗忘。
他坚持对她说分手,任她泪眼滂沱也无济于事。她放下骄傲,放下自尊,恳求他,他坚持着,不为所动。
她平静下来,那么再陪我走走吧。
他诧异地看着她,她不再说话,只管往前走,他跟了上来。走到中州中路,她指给他看,那是个巨大的广告牌,一南一女依偎着做甜蜜状,旁边几个烫金的大字瞬间击中他的心:
我要我们在一起。
她板住他的双肩声嘶力竭地说,秦牧,我要我们在一起!我要我们在一起!
说这话的时候,她的内心早已崩溃,她早已明白他们再也回不去了。可是她仍在做最后的挣扎,他的沉默粉碎了她最后的希望。
她终于绝望。
熄灭的,不记得。
他换了手机号,换了城市,交了新的女友小婉。那是个猫一样柔顺乖巧的女子,温柔恬静,聪慧乖巧,至少不像她那样凛冽,难以掌控。之所以选择她,是因为她是唯一对他好而不计回报的女子。
她结了婚,神色平静,笑容温和,所有的爱恨情愁被她封锁在记忆的最深处。唯有手腕上那道醒目的疤痕在提醒着那场的灾难。
爱情,无论当时怎样波澜壮阔,惊天动地,说到底,不过是一场虚张声势的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