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长安无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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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邺约林涓喜来喜岚轩相见,她早早过去了。

    娜娜开了门,笑道:“林小姐来了,主人在书房呢,我去说一声。”

    “不用了。我看看他在干什么。”

    林涓喜上楼梯,到了二楼走廊,屏住呼吸,蹑手蹑脚来到书房门口。

    房门半掩着,只瞧李邺坐在桌旁,提笔在纸上写什么,她甫一到门口,他立刻将纸揉成一团,仍

    进垃圾桶,说:“谁家的小女孩,是不是走错门了?”

    林涓喜推门进去,嘟嘴说:“没意思,总是被发现。”

    李邺转过头,盈盈一笑,刹那间四壁生辉:“怎么不让娜娜上来说一声?”

    林涓喜手背后走进来,笑道:“我想知道你在干什么?”

    眼前,乌木大书桌上搁着一摞子书,一个紫玉笔筒,一盏铜灯,一盏台灯,笔架挂满大小型号不一的毛笔,一方紫砚,摊开的书旁铺着张折叠妥帖的雪白宣纸。

    林涓喜歪头看书,瞅了半晌,说:“《康熙字典》,你要抄?”

    李邺笑了:“想起个字,查了一下。”

    “哦。”林涓喜点点头,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李邺的书房。

    看似漫不经心,可是突然,林涓喜迅速将手伸向垃圾桶。

    李邺欲去挡,虽然以他的能力,是可以挡住的,但是,他收回了手,既然已经被注意到,阻止便没有意义了。

    她手疾眼快地从垃圾桶拿出那张团了的纸,白皙的手指敏捷地摊开来。

    上面是一首诗,字迹潦草,显然书写者心绪烦乱,妖娆的字迹,笔底却是沧桑的气韵。

    彼黍离离,彼稷之苗。

    行迈靡靡,中心摇摇。

    知我者谓我心忧,

    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彼黍离离,彼稷之穗。

    行迈靡靡,中心如醉。

    知我者谓我心忧,

    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彼黍离离,彼稷之实。

    行迈靡靡,中心如噎。

    知我者谓我心忧,

    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是《诗经·王风》里的《黍离》一篇。

    林涓喜的眉头皱起来,看向李邺。

    李邺笑叹道:“就知道你会用这种眼神看我,才扔垃圾桶里的。”

    林涓喜秀眉依然蹙着,不过,她神色蓦然舒展,嫣然一笑,温柔地说:“李郎,我陪你下棋好不好?”

    李邺瞅着林涓喜,不由乐了,在她脸颊上“啵”地亲了口。

    林涓喜感到脸上湿湿的一片,伸手去抹,被李邺一把抓住手腕。

    “口水都弄我脸上了。”

    “不准擦!”

    李邺一手抓住她双手腕,笑得目如银月,看起来很开心。

    本来林涓喜见到李邺抄录的诗,有点担心,现在看他,知道没事,放心了。

    “我不和你闹了,咱俩休战?”

    林涓喜想了想说:“好。”

    李邺松开手。

    闲扯了两句话,突然,李邺一把抓住林涓喜的马尾辫。

    她被扯住头发,不得不艰难地歪起脖子,瞪着他咬牙切齿说:“不是说了休战吗?卑鄙!”

    他笑着,似乎揪她辫子是件有意思的事,她骂了句:“得寸进尺!”

    “我想要你的一缕头发。”李邺眼中嬉笑退去。

    林涓喜一怔,作为一个中国人,当然知道送青丝是何意?青丝既“情”与“思”,共结连理、定不负相思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青丝即代表自己,送青丝就是把自己交给了对方,所以她迟疑了几秒,不为其他,只因赠发在她心中太过神圣,顿了片刻,她说:“可以,不过,你要好好保存。”

    “嗯。”

    林涓喜从笔筒中找出把剪刀,剪下一缕头发,郑重递给李邺,他置于手心,指腹轻抚、妙目含笑地说:“毛色不错啊——”

    林涓喜横眉立目地要来夺:“还给我!”

    李邺用手绢包好,放进袖中:“给都给了,哪有要回去的道理?”

    “不还也行,不过,你也得给我绞一缕头发。”

    李邺从她手里接过剪刀,将自己一缕乌发剪下来,递林涓喜手里。

    林涓喜掏出手绢,将头发包好,放包里,然后摊开那张揉皱的写着诗的纸,抚平折叠,说:“这个也送我了?”

    “你要这个?”

    “嗯,给我吗?”

    “拿去吧!”

    有人敲门,笃笃笃三下,轻悄有礼,是娜娜,她低声说:“主人,午饭准备好了。”

    “恩,知道了。涓喜,吃饭走吧,今天娜娜做了一桌子肉,专门喂你这馋死鬼!”

    林涓喜喜孜孜的,先一脚踏出门,李邺跟在后面。

    送林涓喜走后,李邺回到喜岚轩。

    娜娜端了杯柠檬水,放主人手边,她只瞅了他的脸色一眼,就心惊胆战。

    李邺坐在客厅的木质沙发上,只开了一盏壁灯,昏暗光线下,他精致的五官笼罩在阴霾的青烟中。

    娜娜给李邺行了礼,便轻手轻脚往自己卧房走,李邺却叫住她,目光沉沉:“娜娜,我要去趟南海,你准备一下。”

    娜娜垂首:“是,奴婢知道了,奴婢去给主人收拾东西。”

    娜娜退下了。

    李邺又在沙发上怔怔地坐了片刻,起身,走进一楼茶房。

    光洁的枫木地板,映出修长模糊的身影,他雪白的衣摆软软垂于其上,衣缘上的刺绣凤鸟泛着华美典雅的光泽。

    他丝毫不犹豫,利索地搬开笨重的茶柜,一直被遮挡的地方,赫然现出一整块橡木板,一平方米左右大小,粗糙厚笨,在枫木中十分显眼,木板中轴线靠近墙壁的地方,嵌了锃亮的金属把手。

    他弯下腰,乌发滑落,散在身上、把手上、木板上、地板上,他眉头一皱,烦躁地将头发拢起来,胡乱绾个髻儿,手握把手,稍稍用力一提,一声闷响,木板被抬起,现出一个比木板稍小一圈的方形地洞,洞中,石砌的台阶一路向下,隐没于黑暗,不知通往何处。

    李邺走下石阶,进入地洞,不一会儿,整个人都到了地板之下,他伸臂拉上木板。

    周围一片漆黑,李邺广袖一挥,一边墙上壁灯亮起来,再一挥,另一边也点亮了,整个通道清晰可辨,顶,地,两壁,都由石头砌成,隔几步一个铜质壁灯,号角造型,简洁粗粝。

    李邺向下走去,到尽头拐个弯,又下了几级台阶,来到一处平地,狭小的四方空间中,正前方是面沉重石门,粗糙的表面,一丝雕花都没有。

    他手摸索上右边从墙角向上数的第十三块砖,敲了几下,门轰隆隆开了,一股阴冷潮湿之气扑面而来。

    他走进去,手在门边按了几下,石门重新沉重地关上。

    他襟袖带风,一挥而过,顶灯点燃,立刻亮堂起来。

    这是间不大的石室,三十多平米的样子,一无所有,除了顶上一个由许多动物头骨组成的巨大灯盏,燃着狰狞的火焰。

    他微微启唇,一颗樱桃大的、近似无限透明的球体从口中袅袅而出,悬浮于空气中,在暗寂的斗室里,折射出迷人的金红色光芒,慢慢变大,下降,停在李邺面前,已经如一颗苹果大小了。

    他伸手入袖,摸出林涓喜的那缕秀发,团在掌心。

    乌发泛着金属光泽,在他晶莹的手心里,黑白相映,灿若韶华,他静默看着,眼中阴冷退去,幽黑眸子里,透出一缕柔和哀光。

    蓦然,他伸出右手食指,按在左手掌心上,陷进肌肤,用力一划,鲜红血水突然冒出来,掌心已有了个深深的伤口,他将手掬起来,形成个小窝,血水很快聚集,和头发糊在一起,他划得太狠,出血很快,几缕血沿着象牙色的肌肤,漫过手腕,袖口,流进肘臂深处,雪白袖子濡红一片,几滴淌到地上,形成绛色的湿渍。

    他手中施法,头发迅速化成灰,溶进血水里。

    接着,他将和着头发灰烬的血水倒在悬浮于面前的灵珠上,鲜红迅速均匀地覆盖了晶莹的球体,却没有一滴洒落在地上,渐渐地,血水消失,灵珠恢复了原有的清明透亮。

    李邺一眨不眨盯着灵珠,它依然明澈如少女的一颗泪滴,什么异常都没有,他却蹙起了眉头。

    突然,李邺脸色一变,大震。

    清莹透亮的灵珠上,现出林涓喜破碎的脸,仿佛月之泪的细碎星光,接着,她的脸迅速腐烂,很快成了一具白森森的骷髅头。

    灵珠上景象渐渐消失,终于又恢复了晶莹剔透,继而慢慢缩小,像一颗樱桃大小时,李邺却忘了收回去,它依然悬浮在那里,他黑漆漆眼睛盯着它,却并不像在看什么,眼中空空洞洞,一片空茫。

    静默良久,他伸出手,收回灵珠,吸入口中。

    沉默片刻,他转身走到石门边。

    突然,他身子一闪,手几乎本能地扶上石墙,墙壁粗糙如砾,也坚硬如铁,他指尖滑过,留下一路浅红色的抓痕。

    顾不得指上的伤,他突然捂住了嘴,想要呕吐,却什么都吐不出来,胃疼得翻江倒海,不得不一手牢牢扶墙,一手用力按住腹部,弯下腰,大口喘气,额头上迅速沁出一层冷汗。

    过了一会儿,他感觉好些了,直起腰来。乌发本已经妥帖地挽起了,经过这么一折腾,许多碎发滑落,被汗水黏在肌肤上,眼睛水汪汪,脸颊泛着不健康的潮红,贴身衣衫已然湿透。

    他开了石门,熄灯走出去。

    一级级石阶,仿佛难以翻越的泰华之峰,他穿着绣有睡莲图案、鞋帮一圈羊脂玉的绣鞋的脚沉重如铅,几乎抬不起来,几次打滑,差点摔倒。

    好不容易到了最高一级,他却不去推木板,而是扶着石墙,静静站立了片刻。

    几分钟后,他推开头顶木板,翻身上去,重新盖好后,将茶柜归位,动作轻捷如故。

    走出茶厅时,他面容平静,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