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长安无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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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门开了。

    是做梦吗?残墨剪短了头发,穿着印满蓝色蝴蝶的长袖灰色连衣短裙,扶门站在那里。

    “残……残墨吗?”刘逸宸迷惘了。

    残墨神色疏淡,说:“你进来吗?”

    刘逸宸抬步跟了进去。

    身后门彭一声关闭,他几步上前,用力抓住她双肩,说:“我找你找得好苦,你去哪儿了?”

    残墨肩膀都要碎了,眉头皱皱,看着他的手说:“手怎么了?”

    刘逸宸这才注意到,自己的手居然鲜血淋淋,给残墨肩头印上了暗红痕迹,他想了想,说:“刚在你家楼下,被玫瑰刺了。”

    “能刺成这样?”残墨蹙眉,转身取了个小药箱,“把手伸过来。”

    刘逸宸将手伸过去,她拿出镊子,说:“你忍着点儿。”

    然后细细为他将肉中断刺尽数挑出。

    掌中刺疼,他恍若未觉,只是看着她,说:“我给你写的短信,最后一条,你看了吗?”

    残墨木然着脸,用棉签沾了碘酒,按在他伤口上。

    “你这几天上哪儿去了?”

    “我一直在家,哪儿都没去?”

    刘逸宸一怔,愕然说:“你一直在家,为什么不开灯?”

    残墨冷淡地说:“我有夜视能力,你又不是不知道。”

    继而她挑起眼帘,瞅了他一眼,说:“好了,伤口别见水。我要休息了,刘公子!”

    刘逸宸无动于衷,说:“那条短信,你到底看见了没有?”

    她叹口气,说:“当然看见了。刘公子,咱们认识快两年了,你对我不错,我也实在不想做伤你的事,不过,既然你这么固执,我还是把话说开吧!”

    刘逸宸觉得全身血液都冻结了,牙关冷得打战,他握紧拳头。

    残墨的目光很平静,是一种他从未见过的神色,她说:“咱俩人妖殊途,你是个有血有肉的人,你会长大,会老,会死,我就算爱,也是爱我的同类,怎么会爱你?”

    刘逸宸拳头握得更紧,突出的骨节呈现青白色,伤口被挤压地裂开,鲜血顺着指缝溢出来。

    残墨看了眼他的手,继续说:“我活着的目的就是勾引不同的男人,从他们那儿替主人谋利益,根本不是好女人,也配不上你,你这么优秀,完全可以在人类姑娘里头,找个条件特别好、清清白白的。况且,你也不过是少年心性,等遇见可心的,也就很快把我忘了。”

    他盯着她,说:“你就是那个可心的,给我一次机会,我会让你爱上我!”他每一字都斩钉截铁,带着不可违抗的味道,使她感到一阵压迫,她知道,眼前这个失魂落魄的年轻人,他有一颗冷血、诡诈而充满野心的心,绝非善辈,然后此刻的他,充满柔情。

    残墨微微冷笑:“简直是笑话,我活了一千三百四十七年,你才多大?对我来说,不过是个小孩子罢了,你会爱一个刚出生的女婴吗?再说,我接近你的目的,就是为了利益,如果不是这个,你以为你有什么价值,值得我陪这么久?哄小孩子哄够了,我烦透了,要不是为了利益,早一走了之!”

    刘逸宸盯着残墨,瞳孔显得很大,眸子越发黑得空洞,而她在对面嘲讽地冷笑。

    她在冷笑。

    他瞳孔倏然紧缩,耳听得她说:“你和我碰到过的千千万万个男人也没什么不同,甚至更幼稚,其实,你本来就是个小孩子,劝你一句,回去找份正经工作,别瞎折腾了,这不是你能玩得起的!到时候——”

    残墨的话戛然而止,因为,刘逸宸突然从腰间拔出一把袖珍手、枪,瞄准她,一枪打过去,残墨偏过头,子弹打进墙里。

    彭得一声,震得耳膜嗡嗡作响,残墨不可置信地睁圆了眼睛,刘逸宸已经站了起来,眸子恢复了一向的清明,不过眼珠是赤色的,嘴角刚硬地微扬着,看起来嗜血而狰狞。

    残墨眉毛倒竖,锐声说:“你不要命了,让人知道你持枪可怎么办?”

    刘逸宸冷冷地说:“我这种情况,非法持枪罪会从重处罚,依《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我杀了人——”刘逸宸又举起了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残墨,“故意杀人罪,死刑。”

    眼看他又要扣动扳机了,残墨伸手过去,快如闪电,瞬息之间,枪已经到了她的手中,刘逸宸盯着空无一物的右手,一怔。

    残墨颠了颠这把袖珍手枪,说:“你这大好人生还是不要毁在我手里了,这罪证,我帮你销毁。”

    于是,刘逸宸眼看这把枪托在残墨嫩芽般的掌心,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化成灰,继而,残墨将灰烬倾入垃圾筐,说:“看,你为什么要喜欢我这样一个妖怪呢?走吧,以后别来找我了。”

    刘逸宸转过身,走到门口,开门,踏出去,然后,他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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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人,金叔翰在凤凰城置办了别墅,在洄蓝湖边。”

    当地黄带来这个消息时,李邺正在书房,和自己对弈,棋盘上黑白子交织。

    地黄言毕,恭肃地立在一旁,李邺斟酌着落下一枚黑子后,看向地黄:“下一盘吧!”

    “是。”地黄也笑着坐在对面。

    在李邺思考棋局时,地黄偷偷觑着主人,他一张象牙色的脸盘儿轻灵干净,长眉平舒,黑色眸子缓缓流淌着温润的光彩,实在瞧不出来喜乐。

    下了几盘,李邺烦腻了,让地黄退下。

    李邺动手收拾围棋。

    棋子盛在太极形状的圆形青瓷棋盒里,黑是黑,白是白,界限分明,一目了然,没有无奈的妥协,没有选择的恐惧。

    如果,人生在世,也如这棋子般,简单明了,因果分明——

    李邺修长的手指插进棋子中,触手温腻清凉,略略滑动,哗啦啦声如同初消的溪水,浮着碎冰,清越地泠泠作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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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叔翰很客气地先拜访了喜岚轩,三天后,邀请李邺来他凤凰城的新居做客。

    金叔翰的豪宅在凤凰城的“比福利山庄”,洄蓝湖风景区,距离喜岚轩不远。

    李邺没有带侍从,一个人开着辆低调的银色沃尔沃去了。

    金叔翰的别墅在一个较小的湖泊——落月湖畔,李邺开着车,在湖畔的林荫道上行驶了十几分钟,才看到远方葱茏草木掩映中的隐隐楼阁。

    车开到了金叔翰家门前。这是座中国元素的豪宅,带着辽阔的院落,朱漆大门,上面嵌着黄灿灿铜门环,从青瓦墙头只能看到茂林修竹,金桂出墙而来,映衬着飞起的屋檐,琉璃瓦华彩托起的螭吻飞凌冲天。

    李邺玩味地看着螭吻,这应该是豪宅的主人后来加上去的,以隐晦地彰示主人的身份。(螭吻是龙的第九子。平生好吞,即殿脊的兽头之形。这个装饰现在一直沿用下来,在古代汉族宫殿建筑中,五脊六兽只有官家才能拥有。)

    李邺叫开了门,将车开进院子,仆从身材瘦巧,举止柔婉,似是个小黄门,他声音轻悄地说:“殿下在后院观鱼呢!”

    李邺点了点头,这时响起一阵笑声:“贵客来了,有失远迎——”

    只见金叔翰带着两个侍女从别墅后走了出来,李邺笑着缓步过去:“听说殿下在观鱼,扰了殿下雅兴?”

    “一个人赏鱼看见有趣的也没处说,你来得正好。不过,李公子是贵客,还是请先进屋喝杯茶,到黄昏,桂花的影子落在赤金的水上,那时候赏鱼才好看。”

    这座三层建筑,屋外雕梁画栋,甚是华美,虽然俗艳,却还可观。

    一进屋,玄火金魇族的民族特色就显出来了。

    屋外虽然花哨,倒也庄重,可室内装潢硬是成了俗艳轻薄,虽无歌姬舞娘,但李邺鼻端似乎闻到了甜腻腻的脂粉气,恍若置身青楼。

    不过,端茶倒水的女子虽不算青瓷如水,倒还娴静端雅。

    李邺端起珐琅彩的茶盏,举到眼前端详:“雍正年间的,不错。”

    金叔翰拨着榛子:“喜欢了送你,我还有一套。”

    “谢谢!”

    李邺谦和温润,看起来很好接近,他放下茶盏,看了眼窗外,几株桂花含香吐艳,开得如霞似锦,纷繁璀璨,衬着屋里年轻貌美的侍女,真是赏心悦目,李邺戏谑:“这地儿真不错,殿下会享福,整天倚红偎翠,醉卧花间,着实让人羡慕。”

    金叔翰笑道:“是吗?”

    李邺笑道:“作为男人,最快慰的两件事,莫过于在马背上征服世界,在床、上征服女人。”

    金叔翰哈哈大笑:“李公子高论,当浮一大白!可是公子不近女色却是何故?”

    李邺微微一笑:“唯为巫山沧海之事。”

    金叔翰笑言:“小弟佩服!其实,如果合理利用,一个女人顶十个男人,你看凤凰城这宅子,我不常住,如果有个聪明女人管着,就放心多了,要是这女人再带着我俩的孩子,就更好了,比起男人,不容易起异心——李兄,你那房子,我喜欢得很。”

    “喜岚轩小,比不上贵府。”

    “虽然小,我看好得很,清雅,幽静。”

    “那你过来住几天?”

    “好啊!”金叔翰端起茶盏,“说定了,你可别到时候烦了赶我走。”

    “怎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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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邺一回喜岚轩,就召残墨过来。

    晚餐时候,残墨到了,李邺让她坐下一同用餐,娜娜侍立一边。

    残墨垂着头,细嚼慢咽。

    李邺忽然说:“残墨,下个月初三,金叔翰殿下要来喜岚轩住几天。”

    残墨放下筷子,恭谨地说:“知道了,属下去好好准备。”

    李邺温和地说:“不用特意准备,你待这儿就行了。”

    残墨一愣,继而婉丽一笑,站起来,欠了欠身子说:“是,属下一定尽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