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季可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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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了。

    他找了她十年,在酒国里翻天覆地,结果她却是躲在他家附近的巷子口,开了这间小小的粥铺。

    这粥铺就在距离他如此近的职尺之遥,而他日日进出,竟然毫无所觉!

    再看招牌“晚晴粥铺”四个端正雅致的隶书大字,明显昭示了店家老板娘的芳名。

    他多蠢啊!就在这狭窄的巷子口,他究竟错过这女人多少次?

    萧牧军快疯了。

    他仔仔细细地盯着好不容易握在手里的女人,热烈的、专注的目光几欲燃烧一一

    洗尽铝华,素颜朝天,她看来比他记忆里更美,经过岁月凝炼,更多了几分飘忽不定的韵味。

    反观他自己,外表颓废、精神萎靡,身上还带着酒气。

    唉,怎么自己在她面前就是帅不起来呢?总像个长不大的毛头小子!

    她被他强握着手,似乎只有刚开始显露短暂的惊惶,那短短的数秒,教他几乎以为是自己的错觉,然后,她便冷静了,墨曈如深潭幽幽不见底,唇角勾着清淡的浅笑。

    “萧牧军,是你啊,好久不见了。”就这么淡淡一句,没有情绪、没有激动,一如止水。

    但他却是心跳得犹如万马奔腾。

    他忽然恨起了她,原来这十年只有他心心念念地奈挂着她,她该不会从来不曾思念自己吧?

    “喝酒了吧?你身上有酒味。”她又是云淡风轻的一句,仿佛他喝了酒,就能为他此刻出格的举动找到理由。

    他咬牙,努力平复翻腾的心海。

    “坐下吃粥吧!我给你倒杯热茶来,醒醒酒。”

    就这样?如此平静淡漠的重逢,不像他在梦中百折千回的场面。

    “你知不知道我一直在找你?”他终于吐露心中的埋怨。

    她微微一笑。“找我做什么?”

    他一怔。

    是啊!找她做什么?他凭什么找她?他不是她家人、不是她男人,其至连朋友也算不上。

    他就是个她在小学时胡乱认的干弟弟而已,只有过一年的交集,然后,是那激情缠绵的一夜

    在她心里,这些都算不得什么吧?她是否只当他是偶然投在生命湖潭里一颗不起眼的小石头,牵不动太多链漪?

    “我要去忙了。”趁他心神恍惚之际,她挣开他的手。

    他这才惊觉,店内客人都好奇地盯着他和她小声的交谈,尤其是他老爸跟王伯伯,四只眼睛里燃着熊熊的八卦之魂。

    他回到座位,箫老爹已迫不及待地开口。

    “儿子啊,你认识这老板娘?”

    他不吭声,对着一桌色香味俱全的菜色,忽地失去胃口。

    但两位老人家不肯放过他,王伯伯也追问。

    “你是怎么认识晚晴的?那丫头平常很安静,好像也没什么朋友,你们什么时候搭上的?”

    什么“搭上”?多难听的字眼!

    萧牧军不客气地瞪老爸的好朋友。“她是我学姐。”

    “学姐?”两个老人交换眼。“哪时候的学姐?国中、高中、大学?”

    是小学学姐。

    萧牧军眼角一凛,实在不想提起当年自己身为小包子的悲惨生涯,他用力放下筷子。“我回去换衣服!”语落,他愤然起身,离去时还很不情愿地扫了在柜台的陆晚晴一眼,他为两人意外的重逢如此震憾,她却是一派镇定。

    可恶!

    他如风般大踏步地离去后,两个退休男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整个是心头如猫抓,痒得坐立不安啊!

    “老萧,你如果不把这整件事的来龙去脉问清楚,我跟你没完!”老王撂狠话。

    “你放心,绝对追根究底,我也很想知道我儿子哪时候认识这么文静漂亮的女孩子。”萧老爹保证。

    两人低声商量几句,又鬼鬼祟崇地将目光投向陆晚晴。

    她正将两袋装好的粥交给一个外带的老太太,算账找钱。“总共一百六十,谢谢。”

    “不是百六,是两百一吧?”那老太太有些犹豫。

    “你少算了一碗粥。”

    她愣了愣,旋即嫣然一笑。“我是少算一碗了,谢谢提醒。”

    “真稀奇,你居然也会算错帐。”老太太是老主顾了,很热情。“我常跟我老公说,你一个人能把这整间店撑起来,很厉害呢!”

    她以微笑代替回答。

    老太太似习惯了她寡言少语,也不觉得尴尬,迳自又叨念了一大串,接过了陆晚晴额外奉送的一小盒酱菜,这才心满意足地离去。

    “老板娘,我这边要的是鱼片粥,不是瘦肉粥,你送错了。”有个客人喊。

    陆晚晴心口一缩,表面仍是温文淡雅的浅笑。“是,你要的鱼片粥马上来。”萧老爹和老王在边旁观这两段小插曲,彼此再交换记若有深意的眼神。

    看来,有戏呀!

    萧牧军匆匆赶回家里,先是喝了瓶解酒液,接着进浴室,刮了胡子、洗了热水澡,彻底振作精神后,换上一件烫得整整齐齐的粉红衬衫,系上蓝色斜纹细领带,牛仔裤强调出他的窄臀长腿,再搭一件墨绿色的军风外套。

    粉红衬衫配军风外套,花花公子与冷酷军人的对比,在他身上却融合得无比协调,既不显得娘气,也不过分粗犷,而是三分潇洒中带着三分英姿勃勃,还有四分是某种难以形容的性感迷人。

    临出门前,他在穿衣镜前慎重地打量自己,确定外表足够有型有款了,神釆也显得爽利,这才满意地颔首。

    再来到粥铺,正是客人最多的时间,眼看着吃粥买粥的客人川流不息,陆晚晴忙得足不点地,箫牧军也不打扰她,静静地站在路边一盏街灯下守候。

    又过了将近两个小时,十点多了,是粥铺的打烊时刻,陆晚晴送走最后一波客人,预备关上店门。

    箫牧军趁她不注意,闪身进去。

    她微微愣了下,似也不意外,由他进来了-随后锁上店门,拉下百叶窗。

    店里很安静,只有她和他相对,两人僵持了一会儿,他不说话,她也不主动开口。

    然后,他看见她为自己舀了一碗锅底的残粥,也不加什么鱼片、瘦肉等配料,就着两碟简单的酱菜,便坐在一张餐桌前慢慢吃起来。

    “你还没吃早餐?”他在她对面坐下。

    “嗯。”他皱眉。“每天都这样吗?你都忙到这时候才吃?”她抬头瞥他一眼。“我开店前会吃一点。”

    “那是什么时候?”他问。“你几点开店?”

    “五点半。”

    那么早!那她得几点就起来准备?

    他胸口窒闷,咬了咬唇,当他在酒家肆意狂欢时,她却披星戴月地忙着熬粥备料。

    他不知该说什么,想问她是什么时侯辞去酒店工作的?她的家人呢?这种独自开店的日子,她已经过了很久吗?这十年来她究竟身在何处,做了些什么?

    他有太多问题想间,满腔困惑意欲厘清,但说出口的却是这句:“我也饿了。”

    “你煮的粥很好吃,可我刚才只吃了一口。”他说。

    她静静地睇他,好一会儿,浅浅一笑。“只剩一点点粥糜了,你想加点什么料?皮蛋瘦肉、猪肝、鱼片、牛肉?”“跟你一样,我就要清粥配酱菜。”

    “好。”她替他舀了一碗残粥,又端来两小碟酱菜,却未再坐下,而是从冰箱里找出什么,在厨房忙碌着。

    “你在做什么?你还没吃完呢!”他喊她。

    她没回答,过了片刻,她才又端来一盘瓷碟,上头是一颗煎得半熟的荷包蛋,淋了点酱油。

    是特地为他做的?

    他惊喜地看看荷包蛋,又看向她。

    她神色依然一派淡然“不是说想吃吗?吃吧。”萧牧军很高兴,虽然她表情冷冷的,对他态度和说话语气都疏离,但她记得他想吃半熟的荷包蛋,也特意为他煎了一个,这就够了。

    这代表她是在乎他的,待他跟一般客人不一样。

    他乐陶陶地将一桌粥菜都扫得精光,末了还不满足,她将锅底所有残余的粥糜都挖给他了,他才尽兴。

    “以后我天天来你这里吃早餐!”他发下豪语。

    她怔住。天天来?

    他察觉她异样的眼神。“怎么?你不欢迎?”

    她一凛,唇角微勾,似嘲非嘲。“你会腻的。”

    “我找了你十年,还没腻过!”他不爽地反驳。

    她正收抬碗碟,听闻这话,动作一凝,跟着又不着痕迹地继续收抬。

    “我现在过得很好。”

    这意思是不必他扮骑士,意图英雄救美。

    萧牧军听出弦外之音,胸口又是闷闷的。没错,他一开始对她确实存了拯救的心思。

    他打听到她父亲得罪了黑道,惹来杀机,不仅一条命白白丢了,公司也宣告破产,母亲受不了这个打击生了场重病,两个弟弟妹妹又年幼,需要照顾。

    为了挑起家里的经济重担,只差半年便大学毕业的她,在黑道分子步步进逼下,毅然选择休学,入了酒家。

    千金小姐沦落风尘,在她身上果然发生了连续剧般的狗血剧情。

    而年仅十八岁的他,想救她,却不知从何救起。

    当年的他连自己也养不起,如今他能养得起自己和她一家人了,她却已经不需要他的援手。

    这般的错过,才是真正令他侮恨莫及!

    他们之间相隔的不是一条巷子的距离,而是五年的岁月,是他比她小了整整五岁,是他青春正盛时,她已挥别了青春,是他还不知愁时,她却已尝尽了人间疾苦。

    “君子之交淡如水。”她凝睇他,悠然低语。“你来,我会请你一碗粥,可你不要天天来,我招待不起。”

    “是招待不起,还是不想招待?”他执拗地逼问。

    她默然不语,只是看着他微笑,那笑意清清如风,那透明的眼眸如古井不波。他真不喜欢她这样笑、这样看他,他不笨,懂得她的意思,她在他们之间划下了请楚的界线。

    “吃饱了你就回去吧,我还有事要做。”她赶他离开。

    他忿忿地瞪她一眼,不得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