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狩猎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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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拼命战斗的大黑猪让钟欢心怀感激。他感谢大黑猪的方法可不是鞠个躬就算完了,而是将大黑猪拖到厨房专用养兽洞里剥皮剔骨,开膛破肚,做了一顿丰盛的杀猪菜,大快朵颐起来。

    钟欢吃的很开心,没有一点愧疚。他并不觉得把大黑猪埋起来再立个墓碑是对它的尊敬,与之相反,钟欢认为浪费了大黑猪这一身好肉才是对它最大的不敬。

    与大黑猪这一战,钟欢所体会到的不光是生死相搏的感觉,还有自然界的至理。那就是猎手捕食猎物天经地义,猎物拼命反抗同样无可厚非。

    这一战自己赢了,自己就有权享用猎物。如果是大黑猪赢了,它同样可以拱食自己的尸体血肉。对于自然界中的猎手与猎物来说不存在打架的概念,每一次战斗都是生死相搏。它们如此不顾生死绝不是为了找刺激,都是为了生存下去。

    钟欢觉得纪念大黑猪最好的方式就是把它教给自己的东西记在心里,把它的肉装在肚子里,这样它的生命和死亡才能体现出应有的价值。自己作为猎人捕食猎物很正常,杀死猎物之后埋葬抛弃才是罪过。

    大黑猪的个头太大了,钟欢的胃口就算再好也吃不完。不过钟欢不打算浪费一点,把剩下的肉全都放进了储物殿,这些猪肉够他吃些日子了。

    第一次狩猎让钟欢学到了很多,有一些东西不是可以用语言去表达的,只能用心去体会。沉浸在这些心得体会之中,钟欢之前那些纷乱的思绪也就不见踪影了。

    第二天钟欢还是早早起床,今天他的目标是更大更危险的动物。钟欢并非十分热衷于冒险,但是他对武学却是由衷的喜爱。昨天的捕猎让钟欢心境得到了一次提升,对武术的感悟也多了一分。

    武德中虽然讲究止戈为武,仁义为先,并不赞同滥用暴力。但是武术本身被创造出来却是为了战胜对手。钟欢觉得武术既可以算是一种猎手捕食猎物的手段,也可以算是一种猎物反抗猎手的技巧。

    钟欢和苏珂学的形意拳起源于战阵,以杀敌存己为第一要务,模拟十二种动物的搏斗特长和意境组成十二形拳。大黑猪这种动物虽然不在十二形拳的动物之列,但是它拼命冲锋,为求生存舍生忘死的意境却传达给了钟欢,让钟欢对形意拳又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既然捕猎对提升武功有好处,钟欢自然要继续捕猎提高自己。从捕猎中他领悟到的另一个道理就是弱肉强食。猎手与猎物的关系并不是一成不变,只要猎物够强也能变为猎手。

    钟欢发现自己不敢离开万兽蛊的根本原因还是自己不够强。假如自己强到可以无惧一群手持利刃的混混,他也就从猎物变成了猎手,完全能够出关了,不必再躲下去。

    迫切想要变强的钟欢选择的第二个猎物是一头公牛。面对这个体重接近一吨的猎物,钟欢可不敢像对付大黑猪那么大意。这次钟欢提前布置了好几个捕兽夹,才在几十米开外用弩箭瞄准了公牛的脖颈要害射了过去。

    正如钟欢之前预料的一样,这头一吨重的黄色公牛果然有着比大黑猪更强的防御力和生命力。弩箭即便准确的钉在了它的脖子上,但是却没有射穿它脖子上那厚实的牛皮和结实的肌肉,自然也就没伤到动脉、气管之类的要害。

    被弩箭激怒的公牛比大黑猪的脾气更加暴躁,连瞪钟欢一眼的工夫都不用,直接红着眼睛埋头向钟欢冲了过来,飞奔的四蹄将脚下的蔬菜全都踏的稀烂。面对公牛头顶锋利的牛角,钟欢再次想起了那些捅向自己的管叉,他能感觉到这牛角比管叉更加可怕,攻击力更强。只是这次他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并没有感觉到慌乱。

    “哞~~~”

    一只捕兽夹从地上猛的弹跳起来,夹住了公牛的一个前蹄。剧烈的疼痛让公牛发出了一声惨叫,步伐也为之一乱。

    “咔~哗啦~”

    捕兽夹上连接地面的铁链瞬间被前冲的公牛拉的笔直。然而下一个瞬间,钟欢固定铁链用的钢钉就被公牛的巨力从黑土地里拔了出来。捕兽夹失去了控制猎物的作用,好像一只铁鞋套在了公牛的前蹄上。锁链和钢钉拖在后面,发出一阵阵乱响。

    “嗖~”

    虽然捕兽夹没能拉住前冲的公牛,可是也起到了一定作用,让公牛前冲的四蹄为之一缓。钟欢抓住机会再次射出一支弩箭,正中公牛的后颈。只不过这支箭的作用依然不大。

    “咔吧~”

    又有一个捕兽夹被公牛踏中弹了起来,夹在了公牛另一只前蹄上。这只捕兽夹起到的作用似乎大一些,双蹄受伤的公牛被捕兽夹上的铁链拉了一下,步伐一阵踉跄慢了下来。可是最终捕兽夹还是没能控制住公牛前进,钉在地里的固定钢钉又被公牛拽了出来。

    钟欢在这一路上布置得捕兽夹不止两个,可是能起到作用被公牛踏中的就只有这两个捕兽夹。此刻公牛距离钟欢不足十米,钟欢知道这段路上再没有什么能够阻止公牛冲向自己了。

    “咔嗒~嗖~”

    面对近在咫尺的公牛,钟欢没有慌乱,而是再次扣动弩机,发射出一支弩箭。狭路相逢勇者胜,钟欢必须在公牛近身之前,为自己创造出更大的优势才有机会获胜。否则等待他的很可能就是死亡。

    “哞~~~”

    弩箭这次射的很正,插进了公牛的鼻梁,疼得它发出一声哞叫。只可惜这并不是钟欢瞄准的部位,他本来是想射公牛的眼睛,只是跑动中的公牛眼睛太难射中了。

    刚才这一箭是钟欢最后的机会,不论射中与否,他都来不及再射出一箭了。于是钟欢果断的收弩换刀,将狩猎匕首拔了出来。此时他很后悔自己没有准备一件标枪之类的长兵器,这意味着一旦弓弩失效,他就必须和万兽蛊中的巨型动物进行贴身肉搏了。

    尖锐的牛角与钟欢擦身而过,他甚至可以看清牛角上的花纹。当初钟欢放养在万兽蛊中的都是耕地的耕牛和供人食用的肉牛,牛角并不是很长。可是这些牛一进了万兽蛊,体型便开始增大,而它们在万兽蛊繁衍的后代,体型又比它们大了一倍,牛角自然也长了一倍,比起斗牛和野牛的牛角来毫不逊色。

    钟欢敢肯定这牛角如果刺入自己的体内绝对比管叉厉害,而拼了命的公牛也绝对比那些街头混混还要狠。所以他半点都不敢大意,左躲右闪与公牛周旋,若无十分把握,就绝不出刀。

    假如公牛之前没有受伤,钟欢肯定是躲不过它疯狂顶撞的牛角。但是前蹄被捕兽夹打的皮开肉绽露出腿骨,身上还钉着三支弩箭的公牛却没有平时那么灵活。钟欢总是能在千钧一发之际闪开牛角,让它无功而返。

    随着时间的拖延,公牛腿上的伤更加严重。被拖在地上的锁链和钢钉不停与地面摩擦再加上捕兽夹本身的重量,便使得夹住牛腿的捕兽夹不停下坠,把公牛前腿上的皮肉都生生剥离下来,露出了森森白骨。如此一来公牛的动作更加缓慢,钟欢也就有了出刀的机会。

    一刀、两刀、三刀……钟欢选择的出刀部位都在公牛的背部靠前的位置。因为他看斗牛士与公牛搏斗时也是刺击这个位置,据说这里是公牛的神经中枢和心脏。

    钟欢并不确定自己是否刺中了公牛的心脏,总之十几刀后,土黄色的公牛就被染成了血红色,倒在地上奄奄一息。

    狩猎公牛无疑比狩猎大黑猪更加危险,同时也更加刺激。在公牛倒地的一刻,钟欢享受到了更大的成就感。他发现自己喜欢上了这种和猎物生死相搏并取得胜利的感觉。

    公牛的肉钟欢当然也不会浪费。一吨重的公牛被钟欢肢解放进了储物殿。最嫩的牛里脊被他煎成了牛排,大吃了一顿。

    接下来的半个月里钟欢不停的变换着菜谱。羊肉串、驴肉火烧、狗肉火锅、炖蛇羹、烤马肉……总之万兽蛊里的大型动物被他全部狩猎了一遍。

    每一次狩猎钟欢都能从中有所领悟,即便有时十分危险,他却依然乐此不疲。钟欢可以感受到他的每一个猎物都是用生命在战斗,而他自己同样是在拼命战斗,这种层次的战斗和他以前与人打架的感觉完全不同。打架、比武和这种战斗相比就是小儿科。

    随着战斗经验的一次次增加,钟欢内心的勇气和战斗技巧也在不断提高。虽然他这半个多月没有练拳,但是狩猎的磨练却让他的功夫有了质的飞跃,拳脚之间已然有杀气隐现,而这种杀气和杀意是平时再如何苦练也练不出来的。

    习惯了和野兽生死相搏的钟欢此时已经有信心离开万兽蛊去面对那群来找自己报仇的混混了。如果那群混混还在屋里等他的话,钟欢会选择用弩箭射穿混混头的喉咙,然后用狩猎匕首杀出一条血路,能砍死几个是几个。因为猎手和猎物之间就是这种你死我活的关系。怜悯和手下留情是活着的胜利者才有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