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莫晨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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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b市,清晨。

    “叮咚——叮咚叮咚——”

    不间断的门铃声已经响了足足3分钟,在安静的楼道里显得十分突兀。这敲门的人显然十分有耐心,即使房子里头没有一点反应,他也依旧不感疲倦地按着。

    等到房间里的青年艰难地扶着墙壁、踉跄地走到门前将大门打开后,门外那个俊秀斯文的男人诧异了一瞬,然后抬手扶了扶鼻梁上的银丝眼镜,惊讶地看着青年。

    “戚暮……你怎么把自己折腾成这个模样了?!!!”

    一边说着,那男人一边进了屋,而戚暮则缓慢地走到沙发旁坐下,浑身没有力气地陷了进去。

    “你是有多少天没有睡觉了?怎么憔悴成这个样子?”那男人皱了眉头,道:“让老师知道你现在是这个样子,她会很伤心的。你是她唯一的儿子,我希望你能过得很好。”

    戚暮抬头看向那男人,他疲惫的目光在对方的身上打量了一会儿,然后轻轻摇首,道:“我在戒毒。”顿了顿,他又补充:“嗯……是戒大|麻。你怎么来了,郑未乔?”

    戚暮飞快地从记忆里搜索出这个男人的名字——

    郑未乔。

    郑未乔是戚暮母亲的徒弟,跟着她学了十多年的小提琴,几年前因为一次意外手骨骨折不能再拿起小提琴,从此便转行成了乐评人,在业内小有名气。

    这些年来,不少戚父戚母的老朋友都对戚暮伸出了援手,但是在戚暮不成器的表现下他们纷纷寒了心、再也没有过问,而这郑未乔倒是个例外。他家境贫寒,也是因为戚母的原因才有机会学习小提琴,大概是出于感恩的心理,无论戚暮是怎样的颓废放荡,他都会包容过去。

    郑未乔听了戚暮的话,厌恶地蹙紧眉头:“大|麻?!你什么时候碰了那东西?我以前不是和你说不要和那些狐朋狗友再交往的吗,你怎么就不听劝呢?他们只是想让你请客花钱,根本没把你当朋友。”

    戚暮伸手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没有回答。

    郑未乔见状,叹气道:“你年纪还小,老师他们又去得早,你不懂这些也是正常。但是戚暮,我不希望你再这样继续下去,你这样是在浪费你的天赋。老师曾经说过,你可以在二十岁达到她四十岁的成就,可是你现在呢?”

    大|麻的戒断反应中,戚暮感觉的最为明显的就是失眠。

    这三天来,他几乎没有合过眼。心情十分差,感觉有什么东西堵在心里却又说不出来,一旦到了夜晚便完全睡不着觉,经常感觉到饥饿,吃到最后又要吐出来。

    真的是快折腾了他半条命。

    幸好原主的大|麻似乎并没有吸食多久,所以到了第三天,戚暮便感觉身体舒服了许多,也稍微有了点困意。而这刚打算入眠就听到了响亮的门铃声,他撑着虚弱的身体爬起来,便见着了郑未乔,还听了这长篇大论般的训斥。

    “戚暮,如果你真的那么不喜欢小提琴,那我也不会逼你。我最近给你找了一个不错的工作,就是在《音乐之声》当个助理,如果你要愿意,以后还有机会可以再往上爬爬。”

    闻言,戚暮诧异地挑起一眉,问道:“你之前不是给我安排过一个音乐老师的工作吗?”

    在原主的记忆里,郑未乔最近几年一直不停地为戚暮张罗事情,光是介绍工作就找了几十种,最后都被原主要么嫌弃太累、要么厌恶上班而拒绝。就上个月,郑未乔还介绍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在大学里做学生的小提琴课外辅导,没想到这才半个月过去就又换了一份。

    听了戚暮的话,郑未乔倒是惊讶了:“你不是不想碰与小提琴相关的吗?虽然这份工作还只是个助理,但是如果你不想碰小提琴,是完全可以的。”

    说这话的时候,郑未乔无奈地摇了摇首。

    他相信自己老师的话,也明白眼前这个青年到底有着怎样的天赋。可是大概是老师在戚暮小时候逼得太紧了一点,所有人都没想到居然会让戚暮产生这么严重的逆反心理,如今死活不肯再碰小提琴。

    其实这件事郑未乔也猜错了。

    戚暮知道,原主并不是真的那么厌恶小提琴,更多的还是担心。

    担心自己就算再怎样去努力、也达不到以前的辉煌,担心就算拿起了小提琴也只能做个普通的小提琴手、被人嘲笑曾经的音乐神童身份,这是原主最害怕的事情。

    因此,还不如干脆不再拿起,还能保持曾经的荣耀。

    “戚暮,你也该做点不一样的事情了。虽然你现在只是个助理,但是等以后还是可以成为编辑、甚至是主编,如果你愿意去努力,我相信你一定可以……”

    “最近有什么活动吗?”

    “你一定可以成为《音乐之声》的……嗯,你刚才说什么?”郑未乔诧异地问道。

    只见俊秀的青年微微抬首笑着看向他,精致的面容虽显憔悴疲惫,却难掩其逼人的光彩,戚暮笑道:“你知道最近……有什么活动吗?小型音乐会、家庭音乐会都是可以的。嗯……如果有大型乐团正在招人,那就更好了。”

    郑未乔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他愣愣地问道:“你想去看音乐会了?”

    戚暮轻笑着摇首,道:“我是想去应聘了。”

    “如果你想要去看音乐会的话,最近b市电影乐团……你说你想去应聘?!!!”郑未乔不敢置信地瞪大双眼,惊骇地问道:“你居然想要去应聘?应聘什么?”

    戚暮微微蹙眉,反问道:“难道……不该是小提琴手?”

    郑未乔呆愣了许久,才点头道:“应该……”下一秒,他立即反应过来:“戚暮,你怎么突然想要去应聘了?你最近经济上有什么困难吗,居然想要再拿起小提琴?如果你有什么事情可以直接告诉我,我会尽量替你解决的。”

    在原主的记忆里,郑未乔一向是个冷静沉着的人。因此见着对方现在这副不敢相信的模样,戚暮是觉得又好笑又无奈,他道:“我是真的想要回去了,郑哥,你不用担心。如果你知道最近有什么地方正在缺人,可以帮我联系一下吗?”

    “你要是有什么事可以直接告诉我,我可以……”

    “我真的真的真的不是经济困难!”戚暮立即开口打断了郑未乔的话,说着,他还伸手按住了郑未乔正在往外掏钱包的手,一脸哭笑不得:“你就相信我一次吧,郑哥。我是真的想回去了。”

    闻言,郑未乔掏钱的动作倏地一滞。他用狐疑的目光上下打量了眼前的青年许久,确认对方真的不是在蒙骗自己后,才道:“这件事我回去会多注意一下的。你……真的不是因为觉得助理的职位离你想象的太低,才决定回圈子的?”

    从对方刚进门就一直被怀疑到现在的戚暮,再一次郑重、认真、庄严、肃穆地摇了摇头,斩钉截铁地说:“就算你今天是想让我直接出任《音乐之声》的主编,郑哥,我也会和你说刚才这些话的。如果你知道最近有什么地方招人,请你务必联系我。”

    郑未乔用神情复杂地看了戚暮许久,虽然答应了下来,但是直到他离开前都仍旧没有完全地相信戚暮真的是想回去了。

    临走前他犹豫再三,还是留下了一句话:“要是真的差钱……你就给我打电话吧,戚暮……”

    这话让俊秀漂亮的青年是欲哭无泪,连连道:“是是是,如果我真的差钱,一定会联系你的。”

    这年头,还是第一次见着有人求着别人来借钱的,戚暮也算是长了见识了。

    等到郑未乔离开后,戚暮才想起了自己似乎一天没有吃饭了。等他简单地填饱肚子后,还没离开餐桌,便接到了郑未乔的电话。

    郑未乔的办事效率真的是出人意料的高,他在b市的古典音乐圈内也算是有点名气,因此很快就查到了一些内部消息。

    “最近的话,b市交响乐团正好在招人,两个月后他们要在b市大会堂进行新年音乐会的演出,只有两个月的时间……戚暮,你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再碰小提琴了吧?”郑未乔的担忧透过电话都能传过来,他叹了声气,又说:“要不等我再找找?”

    “两个月吗?”

    电话那头,戚暮低悦好听的声音传来,郑未乔稍稍一愣,然后便道:“嗯,只有两个月了。因为b市交响乐团第二小提琴部的副首席前段日子生了场病正在休养,而且据说乐团里的候选小提琴手也总是不怎么符合指挥的心意,所以才会对外开始招人的。”顿了顿,郑未乔又补充道:“只有获得推荐资格才能去参加竞选,虽然我刚刚从朋友那儿获得了推荐资格,但是戚暮,我觉得你还是先练上几个月再回来……这样比较好。”

    灿烂温煦的阳光下,戚暮抬首看向了无垠的天空。

    只见天色湛蓝、云絮舒卷,b市难得一见的好天气似乎在预兆着一个美好的未来。他微微一笑,对着电话道:“郑哥,我记得三年前……我好像把小提琴落在你家了吧?”

    闻言,郑未乔倏地愣住:“落……在我家了?!”

    他怎么记得三年前,明明是戚暮死活不肯再见到自个儿的小提琴,才把那把珍贵的小提琴送给了他,怎么现在就突然变成了……

    “嗯,是一不小心落·在·你·家了。”戚暮语气坚定。

    “……”

    “郑哥?”

    电话的那一头,郑未乔心情大好。

    虽然那是一把价格昂贵的上好小提琴,而戚暮如今正向他索要回去,但是郑未乔却没觉得一点舍不得,反而感到心情舒畅,连这几年心里头的郁结都清除了不少。

    “明天我就给你送过去吧,戚暮。诶不……我今晚就给你送过去!算了算了,我现在就回去拿!!!”

    戚暮:“……”

    郑未乔心里在想什么呢?

    他在想:这件事可一点都不能耽搁,这万一戚暮脑筋一发热,又不想要了呢?

    郑未乔可记得,去年戚暮算是倾家荡产、好不容易买了一辆他看中已久的大马力法拉利,但是刚拿到手、开了不过两天,这小子转首就又卖掉了。

    当初他怎么说来着?

    ——“嗯,我也就三分钟热度,这玩意儿开一开就腻了。”

    郑未乔可不敢冒这个险,这要是第二天戚暮又告诉他“嗯,我也就是三分钟热度,这小提琴还是再送给你吧”,郑未乔可真就是得哭成狗了。

    电话还没有挂断,郑未乔好奇地问道:“戚暮……你怎么突然就想要再回圈子了呢?”

    电话的那一边,被大|麻折腾得饿到不行的青年正面无表情地拿起了今天的第20片吐司,直直地往嘴里塞去。等到喝了口水将面包咽进肚子里后,戚暮抬眸想了想,道:“怎么想要再回去了?嗯……大概是叛逆期过了,也该回到正常了吧。”

    听了这话,郑未乔脚下的步子一顿:“你最近……是吃了什么东西了?”

    戚暮又塞了一片吐司进肚子,思考了一下,反问道:“大|麻?”

    “……”

    嗯,果然是吃错东西了。

    不过这东西……

    吃错的真好啊!

    郑未乔面无表情地在心里感慨道。

    今天的b市真是晴空万里,碧澈蓝天。

    一向淡定的郑未乔今天是来回奔波、汗都沾满了衣服,总算将那把珍贵的小提琴送到了戚暮的手上,而戚暮正好泡了一桶方便面,笑着邀请郑未乔一起用晚餐。

    嗯,对于戚暮来说,是他今晚的第二桶方便面了,他还心情大好地换了种口味——

    从红烧牛肉味换成香菇炖鸡味。

    两人一起享用了热气扑鼻的……方便面后,天色已黑,郑未乔在门外踌躇了许久,最终还是忍不住地说道:“戚暮,我很高兴你今天能说出这样的话,半个多月不见,你也是真的有点改变了。但是我希望你知道,一旦你真的进入了乐团,那么……很多事就不是能够让你随心所欲地去改变的了。你真的……下定决心了吗?”

    明亮的灯光下,青年慢慢敛去了眉眼间的笑意,郑重其事地道:“郑哥,你是觉得……我今天给你的变化太大了,你担心……我只是一时兴起、随便玩玩?”

    其实郑未乔和戚暮的接触并不多,也是在最近几年才稍微频繁一点的。这几年戚暮早已被生活折磨得不再像以前一样眼高于顶,待人处事也没有以前那样的不懂事,但是就算戚暮脾气再收敛,也绝对没有像今天这样的让郑未乔感到惊讶。

    郑未乔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那只轻轻靠在门栏上的手。

    如果不是确定世界上没有人会再有一双这么漂亮的手,郑未乔甚至有点怀疑是不是有谁整容成了戚暮,要实行一个大阴谋了。

    在心里叹了一声气,郑未乔却是摇头:“或许是你在这半个月里遇到了什么事,它彻底地改变了你。戚暮,你还拥有很多可塑性,你可以变成今天这样我是很高兴的。我不担心你只是一时兴起了,这些都是你自己的选择,我只希望……你能郑重。”

    戚暮闻言微微一愣,第一次这么认真地看着郑未乔。

    郑未乔终于露出了今天的第一个笑容,他抬手扶了扶银丝眼镜,说:“今时不比往日,你的父母已经去世多年,没有办法给你带来更多的帮助了。我会尽力去帮你,但是戚暮,一切还是得看你自己。你的未来,只有你自己能够作出选择,你要选择好自己未来的每一步路,要认真地走好。我会尽量陪你,但是……真正的一切,还是要看你自己。”

    直到郑未乔的身影消失在了楼道的拐角,戚暮才怔怔地拉上了门。他背倚着冰凉的金属防盗门板,良久,才忽然笑开:“怎么都是人,你和人家的差别……就这么大呢?”

    “老天也真是太瞎了眼了,怎么就让你身体倍儿棒的吃嘛嘛香,郑未乔就遭遇了车祸、伤到手指了呢?”

    “罗遇森啊……你可要保护好自己的手指啊。”

    仿佛忽然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戚暮低低地笑开:“嗯,记住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手指啊,罗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