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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伦敦人在想什么,詹妮并不想知道,她现在想知道的是另一件事——福尔摩斯在哪?
自从第一封带着礼物的信开始,夏洛克就不时的寄一封信回来,有时候詹妮的回信才寄去几天,夏洛克的另一封信就已经来了。
有时候夏洛克会在信里问一些奇怪的问题,詹妮猜测他又需要某种灵感了;有时候夏洛克会非常潦草的写一些当地风俗,詹妮就当奇闻轶事看;有时候夏洛克非常隐晦的表达了一些自己的……恩,想法,好吧,其实只有一封,詹妮则是“满怀深情”的写了回信……她很想知道夏洛克看到这封信之后会有什么表情。
除了这封信,詹妮的回信大多是各种报纸,然后就是说说一些关于“开膛手杰克”的小道消息,伦敦的紧张气氛,等等。
……不过这也是半个月前的事了,自从收到最后一封信,又回了信之后,詹妮已经半个多月没有收到夏洛克的信了,夏洛克在上封信时也没有说明,这让詹妮有点心神不宁。
更让詹妮心神不宁的是“开膛手杰克”再次犯案,虽然受害者仍然是女支女,但是“杰克”显然已经跳出了东区的局限,上两起案件都发生在不同的住宅区,死者几乎都是在清晨时分被发现。而凶手仍是一点线索也没有,即使苏格兰场已经戒严了整个伦敦市,但由于人手不足,他们根本无法巡视整个伦敦。
做为夏洛克的好友及助手,约翰也被请去做过两次法医,每次回来他的脸色都异常难看。警察局大概是希望他能从中发现点什么线索,在约翰表示无能为力之后,他也没再被请去了,但他比过去更关注这个案件了。
而雷斯垂德,虽然已经没有在负责这个案件,却也无法摆脱这个案子……他也时不时会来221b,有时候是诉诉苦,有时候是来蹭吃蹭喝,有时候是来与约翰讨论一下。
布鲁斯威利也跟着雷斯垂德来了一次,因为约翰一直在将这个案件的信息寄给夏洛克,布鲁斯威利得知后,虽然他已经不是负责人了,但他仍然想知道夏洛克或许有什么更好的看法。结果却令他有些失望,夏洛克对不甚了解的案件一向不喜欢做过多的猜测。最后布鲁斯威利、雷斯垂德和约翰三个男人争论了一番之后,约翰甚至认为他们已经算是朋友了。
虽然没有确定的证据,但苏格兰场明里暗里宣布了多个嫌疑犯,其中不乏知名人士甚至还涉及几位皇室贵族。女王对这个案子高度重视,于是无论嫌疑犯是什么身份,警察局都对他们进行了调查。
街上常常有带着警徽的马车来往,时不时敲开一扇门,带走里面的人。现在整个伦敦都被恐惧所笼罩,人心开始惶恐不安,犯罪率一下子也变高了很多,这让本来就人手不足的警察局更加焦头烂额。
伦敦的舆论趋势对詹妮来说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在她的记忆里,“开膛手杰克”应该只杀了六个人,但现在已经是第九个了。詹妮也不知道为什么,她还是第一次将记忆中的历史与现实对上号,而这个“第一次”就出现了错误。
按理说,伦敦市有几百万人口,成为“开膛手杰克”的目标可能性不过几百万分之一,但不知为什么,詹妮一直心中不安。只有在收到夏洛克的信的时候,詹妮才觉得心中踏实,或许是因为夏洛克不管在什么案件中都无往不利的原故。所以她决定再给夏洛克寄一封信——越是这种时候,越需要底气。
不巧隔壁的波特太太和她的女仆都没时间出门,詹妮只好把珂赛特寄放在隔壁,自己带着芳汀去寄信,顺便买点东西。
“哈德森太太,怎么了吗?”芳汀奇怪的问。
“没什么。”詹妮顺口回了一句。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总觉得坐在221b门口旁边台阶上的那个乞丐怪怪的。也许是她太过神经过敏了,詹妮自嘲的笑笑,锁好门,与芳汀一起慢慢向邮局走去。
今天的天气不算太糟,虽然有些小雨随着秋风飘摇,但打伞的行人并不多,路上也不泥泞。细细的雨丝带来些许秋天的寒意,也给古老的伦敦带来一丝朦胧的诗意。
詹妮紧了紧披肩,将几缕被风吹出来的发丝抿在耳后。今天她穿了一身灰蓝色的外出服,下半身裙装是非常简单的a型裙,上半身用黑色蕾丝做成坎肩式,外面再披着一个大大的驼色带流苏披肩,头上戴着一顶装饰着蓝色羽毛的黑色小帽子。看上去既简约又时髦,走在路上回头率挺高的。
詹妮已经习惯了这种程度的关注,她现在在意的是,今天卖报纸的街童怎么这么少?她只买到《泰晤士日报》和《伦敦日报》。
“芳汀,我们去德斯登街的邮局寄吧。”詹妮说。德斯登街在泰晤士河的另一边,过了桥就是,那里更加繁华一些,沿途肯定有卖报纸的。
“好的,哈德森太太。”芳汀自然毫无意见。
詹妮并不着急,今天没有其他事,她决定就当散散步,她已经挺长时间没过散步了。詹妮与芳汀共撑着一把大伞,两人一边慢行一边说着话,难得的放松。正走到桥上时,突然迎面刮来一股旋风,人们全都惊呼起来,尤其是女士们,她们既要捂着帽子,又要压着裙子,还要抓着伞,真是一片手忙脚乱。
“啊!伞!”芳汀一不留神,手里的伞就没抓住,它打着旋儿向后方飞去,芳汀连招呼都来不及打,就急忙追了上去。
“芳汀。”詹妮背着风叫了一声。就在这时,詹妮猛的感觉身边的惊呼声特别不对劲,她还没来得及反应,旁边突然伸过来一只有力的手臂,一把提起她就向旁边拖去。还没等詹妮吃惊呢,一辆马车贴着詹妮的鼻子飞速的驶过。
詹妮脑子里一片空白,心脏好像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样,她惊魂未定好半晌(其实不过几秒钟),才发现芳汀脸白的好像雪一样站在她面前不停呼唤她的名字。
“没事,我没事了,芳汀,要多谢这位……”詹妮非常缓慢的转过头,好像神经一下子变得迟钝了许多。
拉开詹妮的是一位典型的爱管闲事的英国老绅士,黑色的西装和外套,黑色的手套和文明杖,只有脖子上围着一条蓝黑相间的格子围巾,看起来略有不同。老头给人感觉既古怪又刻板,他没有理会詹妮,反而对着马车逃离的方向挥着伞声音洪亮的大叫:“嘿,小子,你差点撞到人了,难道不需要道歉吗!”马车夫当然不甩他,一溜烟的就跑的没影了。
老头气哼哼的转过头教训詹妮:“你为什么不看路?难道还能提前知道我会救你不成?下次可没这么好的运气了。”然后不等詹妮道谢,就用力驻着手杖走了,嘴里还气哼哼的说:“现在的年轻人,现在的年轻人,哼!”
“哦天哪,天哪,哈德森太太,你没事吧?”刚刚芳汀根本插不上话,只顾紧紧抓着詹妮……她可吓的不轻。
“我没事了,芳汀,我想我们还是先回去吧。”詹妮缓过劲来说道。
“是的,哈德森太太,好的,哈德森太太。”芳汀对这个决定欢迎的很,她马上扶着詹妮就往回走。
两人回到贝克街时,詹妮已经完全缓过来了,她让芳汀先别把珂赛特领回来,而是先去煮茶,自己则上楼去换了件家里穿的衣服。
“喝杯茶压压惊,芳汀。”詹妮将烧开的水倒入茶壶,泡了几分钟,给芳汀倒了一杯。
“好的,太太。”芳汀系好围裙,接过杯子坐下,“刚刚真的把我吓坏了,哈德森太太,就差一点儿……哦,天哪。那位先生救了你,可真是太幸运了,我们甚至都不知道他的名字。”
“我想你应该知道他的名字。”詹妮小口的啜了一口滚烫的茶水,热热的茶喝到胃里,好像把心都烫热了似的。
“什么?”芳汀被詹妮搞糊涂了。她认识?可是她明明不认识那位先生啊?
芳汀正想问,突然听到有什么东西被扔到窗户上,发出一声轻轻的响声。
“是谁?”芳汀正想推开窗看看是哪个淘气的家伙,却见詹妮放下茶杯向楼梯走去,她也赶紧跟了上去。
詹妮走到通向二楼的楼梯拐角处,这里有一个对着巷子的窗户,下面是一个垃圾焚烧炉,不过并不常用,但因为气味不好闻的关系,这个窗户一向是关着的。
芳汀见詹妮推开窗户向下看了一眼,之后一阵响动,一只手突然搭在了窗户边上,然后一顶黑色的帽子被扔了进来,之后一个穿着黑衣的男人顺着窗户爬了进来。
男人进来后拍了拍自己身上的煤灰,抬起头,露出一张熟悉的脸,芳汀捂着嘴,以免自己惊呼出声。
……这不是刚刚救了哈德森太太的老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