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全世界第一号的白痴

在南方的毛豆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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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滴,一滴,又一滴

    血从王路扎在大腿伤口处的布条里渗出来。

    沿着裤管,流下,落到鞋面上,又顺着鞋帮,滑下,无声地滴落到水泥街面上。

    被太阳晒得滚烫的水泥地面,贪婪地吸收了血滴,只留下一个水滴型的暗记。

    这一滴滴暗记,一路延伸,从长发女人的小楼,一直向镇外延伸、延伸

    在僵尸眼中,这就是一条活的指路牌,指向一大堆的鲜肉。

    王路的头晕晕沉沉的,不知道是因为刚才与长发女人、小僵尸的打斗太激烈以至脱力,还是因为伤口一直在流血,造成失血过多。

    王路知道,自己的伤口有多可怕。

    ――大腿上的伤口是被边缘支离破碎的玻璃片捅伤的,这不像刀剑匕首,捅入人体的伤处切口整齐光滑,玻璃片造成的伤口,是撕裂型的,尤其是长发女人在和王路打斗时,再三针对伤口抓挠,最后更粗暴地把玻璃片硬生生拨了出来,令伤口进一步扩大。

    肌腱一定被切断撕裂了吧,每一步挪动,整条大腿就会不由自主的抽搐,发出无声的抗议。

    如果不加紧处理,这条腿,就会因为肌肉损伤,而废掉吧。

    等等!现在自己最该担心的还不是什么肌肉,最最担心的,是不知道内部的大动脉有没有被伤到。

    不,不,大动脉应该没事,要不然,哪里容得自己走动,大量的血会像喷泉一样从伤口里涌出来,早就让自己死了。

    腿动脉破裂,3至7分钟,自己就会因大量失血而痉挛,然后,是休克,再然后,当自己再次“醒”来时,就成为僵尸中的新成员了吧。

    没事儿!应该没事儿!自己意识还清醒着,还能走动!大动脉,绝没有破。

    只是

    太痛了!妈的!太痛了!

    真想停下来休息啊。

    哪怕是一会儿也好。

    就在原地坐一会儿,喘一口气,歇一歇,回复点体力,才能更好地重新上路――身体似乎在这样不停地向王路呼唤。

    但潜意识却以更高的声调向王路呐喊――

    绝不能停步,绝不能!

    浑身是鲜血的自己,是僵尸最热衷的目标。

    这血的气味随风飘散,早就已经传到了镇中心,在无数个阴暗的角落,不知有多少只僵尸蠢蠢欲动,迎着风中的血腥味,在寻找着,追逐着。

    带着饱食一顿的最原始的**,在一点点接近王路。

    要命的是,现在的自己,连一搏之力都没有。

    兽夹,被遗留在长发女人的楼前。

    弩,背在身上。

    砍柴刀被当成拐杖,支撑着自己前行。

    武器虽然在手,但万一被僵尸围住――不!哪怕只是一只僵尸纠缠上自己,凭现在的体力,王路自己掂量也不可能做到对僵尸一击毕杀。毫无疑问,接下来,会追上来更多的僵尸。

    真到了这种时候,也许用砍柴刀抹自己的脖子,也比被僵尸生吞活剥来得痛快。

    唯一脱身之路,就是快点走出小镇,回到崖山。

    王路低头看了一眼对讲机,禁不住苦笑,早已经过了12点整点,离下次3点的通话时间还早着呢,就是想呼叫陈薇来支援自己,也是没门。

    自己全身披挂,自以为威风凛凛,真到了紧要关头,却都成了垃圾,刚才身上连用来包扎伤口的面料都找不到,上身的迷彩背心,下身的牛仔裤,都太硬,不适合绑扎,自己身上剩下的唯一的柔软布料,就是内裤――靠,那还是算了吧。

    最后,还是从长发女人的破裙子上撕了一块,才包好伤口。

    狼狈啊,狼狈啊。

    其实,自己说到底,依然是个废人,一个仆街的废渣!

    在生化末世里生活多久了?

    两个多月了吧。

    自以为,已经了解了这个世界的冷酷。

    也无数次在心里告诉自己,旧世界的秩序、规则,在现在,都已经崩溃了。

    这是个人吃人的世界。

    死人,吃活人。

    活人,也吃活人。

    月湖湖心岛上的那个男人,给自己的教训还不够吗?

    那一次,自己差一点把全家送上绝路。

    可今天,自己居然愚蠢到再次犯下同样的错误。

    愚蠢到去相信一个同类,一个活人。

    难道真他m是因为自己看见一个女人就精虫上脑变成了个傻13吗?!

    还他m的请人家去崖山吃饭!

    啥叫引狼入室?

    这他m就叫引狼入室。

    如果不是自己错有错着,临时回头,在楼下偷听到了长发女人和小僵尸的对话。

    自己真把长发女人请回家,让她在饭菜里下了老鼠药。

    现在躺在血泊里的,就不是长发女人和小僵尸。

    而是王胖子一家三口了!

    回想到长发女人对着小僵尸说到王比安是小孩子,肉嫩时。

    王路就一个激灵。

    继而是狂怒。

    对自己的狂怒。

    王八蛋!死猪!傻13!神经病!13点!

    你他m就是全世界第一号的白痴!

    杀,杀光所有的人!

    僵尸,活人。

    所有的,只要出现在自己面前的人,都该死!都该杀!这世界上,除了自己一家三口,所有的人,都去死吧!

    抱着这样强烈的怨念,王路一步一步挣扎着出了鄞江镇,又一步一挪,几乎是沿着山道爬着,回到了崖山。

    老天保佑,王胖子身上还罩着猪脚光环――镇内的僵尸,居然没有追上来。

    王胖子不知道的是,并非镇内的僵尸没有嗅到他留下的血腥味――此时此刻,长发女人的小楼内,已经聚集了一群僵尸,正在挣抢着她的尸体。

    虽然长发女人已经被王路斩首,但对僵尸来说,这依然是一堆鲜肉。

    就像菜场里的肉铺,那些早已被杀,且被分尸后的猪的尸体碎块,在马大嫂眼里,依然是美味。

    还有单个的僵尸,顺着王路滴下的血滴,正在沿路而来。

    阳光下早已晒干的血渍,留下的气味越来越淡,僵尸渐渐迷失了方向。

    但是,它一直在寻找,在接近

    王比安最先看到王路,他正从后山挑水回来。

    看到山道上冒出来的全身血糊糊的王路时,王比安肩上挑着的水桶,咚咚两声掉落了下来。

    王比安尖叫起来,声调都变了:“爸爸!爸爸!妈妈,快来啊,爸爸受伤了!他快死啦!”

    王比安踉踉跄跄扑到王路身边,想伸出手扶,看到王路全身上下都是血――其实有些血是杀杀长发女人时被溅上的――却不知该护哪里。

    王路已经全身脱力,看到远处的龙王庙时,知道自己终于安全后,已经榨出了最后一丝力气的身体,就彻底瘫痪了。

    王路靠着一块石壁,缓缓地坐了下来,解下了背上的弩,手里的砍柴刀,锵啦一声,掉到了地上。

    冲着含着眼泪,不知所措的王比安,王路眨了眨眼:“儿子,老爸还没死。老爸还要活着保护你,保护你和你的妈妈。”

    远处的龙王庙门口,跌跌撞撞跑来一个身影,正是陈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