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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短枪的武器架前,云芃的双眼立刻被一柄漆黑的短枪吸引住了,它黑的就像裁下的一片黑夜,没有一点反光。
黑星,云芃脑海中自动浮现出这个名字和它的介绍。三级元能手枪,血族枪械中的另类作品,没有过多的装饰,以简单实用,威力强著称,在血族不受待见,反而在狼人、人族那里广受欢迎。
云芃拿起这柄手枪,手指翻飞,瞬间把手枪解体,仔细检查一番后,又装了回来,满意的点点头,放进枪套里系在了腰间。
经羽曦的推荐,云芃又选择了一套组合式,可分拆的三级护甲,能有效防护防护前胸、后背、腹部和大腿,即使损坏了一部分,也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能。
最后,云芃来到近战冷兵器的武器架前,他一件接着一件的查看,时时拿起一件武器掂掂份量,挥舞几下。但不是感觉太重,就是太轻,或者就是武器等级不太合适,总之就是感觉不是十分顺手。
云芃随手拿起一柄短兵器,竟然出乎意料的重,顿时勾起了他的兴趣。
这是一柄半米长的三级短刀,从刀鞘中抽出来,亚光黑色,刀身上刻印着繁复美丽的花纹。有两指半宽,锋刃前端有几个倒竖的锯齿,优雅中又透出几分血腥的狰狞,正是典型的血族风格。
但这柄貌不惊人的短刀,居然足有三十多斤重!如此沉重的武器,一旦挥击起来,必然能发挥出和尺寸不相称的巨大威力。
云芃挥舞了几个刀光,非常满意,还看到贴近柄底处有一个印鉴,名为龙刺。他又把这柄龙刺短刀挂在了腰间。
羽曦见他已经挑选完了武器,又给了他两盒二十颗包裹了防护层的银制元能弹,一盒十颗普通元能弹,还有十颗血族制作的精美小巧,但威力超过人族的元能手雷。
最后,羽曦又从身上取出一个水晶透明小盒递给他,透过盒子,可以清晰的看到里面有两颗元能弹,颜色比普通的银制元能弹还要闪亮,弹体上的花纹也更加繁复。在元能弹的旁边,还有一个水晶小夹子。
羽曦依然语气冰冷的说:“这是特制的秘银元能弹,是父亲花大价钱购进的,即使从一级二级元能枪中射出,也能射杀子爵级别的强者。你枪术好,好好利用,不要浪费了!”
云芃立刻如获珍宝,收入口袋中。
这种特制弹,他听父亲林轻寒介绍过,人族也有大师专门制作,但威力总是比血族制作的差一些。林轻寒曾经感慨的说过这么一句话,对自己种族杀伤力最强大的武器,不是敌人,反而都是自己人制造的。
羽曦把乐的屁颠屁颠的云芃送出密室,没有回闺房,转而直接去了布鲁诺的房间。
刚进房间,羽曦就是紧皱眉头,房间里已经是乱的不成样子,各种古董盔甲、老式刀枪等摆放的到处都是。
“父亲,你现在清理这些赝品古董做什么?”
忙碌不停,一脸灰尘的布鲁诺,从另一间房间里走出来,手中还拿着一支深红色的木质权杖。他做到椅子上,也招呼羽曦在他旁边坐下。
“亲爱的女儿,菲利克斯都选取了什么武器?”
“黑星,三级的组合式护甲,短刀龙牙,然后我又给了他一些元能弹和手雷!”羽曦简洁的说出了云芃的选择。
布鲁诺轻轻颌首,道:“菲利克斯的选择很明智,没有好高骛远的去选择高级别的武器。可见他是一个很聪明的人,懂得取舍,将来成就肯定会远远超过我。但让你与他结婚,也确实是委屈了你。”
他关心的继续问:“我的女儿,你究竟是怎么想的,如果你实在不满意的话,我可以再想办法。有时,我宁愿你身上是普普通通的血脉,这样就不必提心吊胆的过日子了。唉,我们从暮色大陆搬迁到穷乡僻壤的这里,结果仍然是不得安宁。”
羽曦挽着布鲁诺的手臂,脑袋靠着他的肩膀,轻轻的道:“这里是外公的故乡,也是母亲出生和长大的地方,我也很喜欢这里。”
“菲利克斯嘛,我虽然没有多喜欢,但是也不讨厌他,这就足够了。而且他是您的源血后裔,肯定不会背叛我们,也不会真的欺负我,再换一个,也不见得比他更好。”
看着布鲁诺有些戏谑的目光,羽曦脸色微红,立刻转了话题,问道:“父亲,你整理这些古董做什么呢?想念母亲了吗?但是母亲离世后,你就没摆弄过这些东西了。今天这是心血来潮,还是重新想拾起这个爱好?”
布鲁诺扬了扬手中的权杖,说:“没有了你母亲,我已经对这些没有了兴趣。我又仔细想了想,突然记起,我这里还真有一件从霍利尔子爵那里得到的东西,就是这个权杖。”
他回忆着说:“霍利尔子爵宣称这是他的祖上传承下来的,是他祖上费舍尔公爵用过的权杖,有三千六百多年的历史。我足足花了六百金币买的,结果回来拿给你母亲一瞧,被嘲笑了,这个权杖是仿制的,最多有五百年的历史。懊恼的我,当时就把这个权杖丢在了一旁,再也没有理会。如果没有今天这事,我压根就想不起还有这根权杖。”
羽曦接过权杖,沉甸甸的,半米多长,散发着血纹香木特有的提神醒脑的淡淡香味,她反复看了几遍,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就是一根比较普通的权杖而已。
她把权杖又递还给了布鲁诺,笑着说:“这个权杖如果真有秘密的话,最大的可能就是在权杖内部。我们剖开它看看,反正也是仿制的赝品,虽然你用了六百金币,但它肯定不值多少金币吧,而且我还可以把血纹香木弄成香料,填充到香囊里。”
看着布鲁诺一脸肉痛的模样,羽曦就有些想笑。取出匕首的布鲁诺,比划了半天,最终还是把破坏权杖的重任交给了羽曦。
她没有任何的犹豫,手起刀落,权杖就被剖开,让两人惊讶的是,一颗红红的珠子从权杖中掉了出来。
眼明手快的羽曦立刻伸手接住,这是一颗眼珠大小的水晶珠,封印在中间的却是一滴鲜血。它有着鲜艳且富有生机的颜色,有着浑圆无瑕的形状,但是这滴鲜血已经完全固化,变为了一颗无瑕的红色宝石。
布鲁诺站了起来,一手抢过这可水晶珠,激动的浑身颤抖,眼睛里冒火。
“亲王源血!这是亲王级别的源血啊!”
羽曦听了,也是大惊失色。
亲王级别至少比现在的她,高了四个大境界,十三个小级别,对现在的她来说,属于遥遥不可及的境界,即使她的修炼一帆风顺,修为没有瓶颈的增长下去,也要至少经过两三百年的苦修,才有可能达到那个境界。
在血族上万年的历史中,成就亲王位阶的强者,无一不是惊才绝艳之人。而亲王级高手凝聚这么一滴源血,至少需要四五十年的时候。
这么一滴亲王源血,蕴含着足以将整个男爵城堡炸成齑粉的恐怖力量。
这滴亲王源血如果用在人类身上,立刻就能创造出一名起步即是子爵的源血后裔,而用在低阶或者血脉斑驳的血族身上,则有大半机率提升血脉等级,并大幅度提高修为,而且这滴源血对血族来说,还是救命的良药。只要不是直接死亡的伤势,都可以救回来。
布鲁诺的脸色复杂,眼神挣扎,最终长叹了一口气,把水晶珠放在了羽曦的手上。
他瘫软在座位上,又有些轻松的道:“羽曦,这颗亲王级源血你贴身收藏,等你的修为晋升为子爵之后再吸收。虽然你觉醒了莫卡维君王的血脉,血脉等级高,但你现在的力量太弱,如果你现在吸收,你很有可能压服不住源血的力量同化,你的修为会大幅度提升,但也将会使得你现在的血脉变得不纯粹,影响你将来的发展高度,这是得不偿失的!”
羽曦摇摇头,说:“父亲,这枚源血还是您吸收吧!您修为提升了,我们也不怕别人再打我们的主意,我按部就班的修炼就好了。”
布鲁诺苦笑一声,说:“亲王源血蕴含的力量太过庞大,它通过能量刺激身体加速成长,对于幼儿期、成长期的圣血人来说,相当于一步登天的跨过了漫长的成长期,并对身体进行了改造和强化。”
“而对于处于衰弱器的圣血人,则是好坏参半。它就像是一剂高能兴奋剂,虽然吸收源血提升了修为,但身体的各器官已经从顶峰滑落,不堪重负,修为的提升和身体重新恢复青春,只是透支了原本不多的潜能,反而让寿命大幅度缩短。”
末了,布鲁诺严肃告诫她:“羽曦,这滴源血谁也不要告诉!如果我再年轻几十岁,我也会抢的!”
“这滴源血,想必就是那些人寻找的目标了。果然,这个目标非同一般!这么说来,我们的敌人也是非同小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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