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求医

不知鱼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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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赏荷宴后,明显皇帝的寿宴便正式提上了日程,城中巡逻的士兵多了许多,霍霄与霍铭更是忙的脚不沾地,已数日未回家中,住在了军营内,以防突发情况不至措手不及。

    霍铭的忙碌自是换回了云瑾的闲暇,自从知道自家小妹与彦胥的事,但凡云瑾出门,身后必是跟着一个甩也甩不掉的尾巴。如今霍铭也没空再跟着云瑾了,奉命跟着的人,自然三转两转便甩掉了。久了霍铭也不再派人跟着了。

    这日云瑾到思涯堂去,得知吴涯被松山书院的先生请去讲学,要去个四五日,走得急便没知会云瑾,云瑾乐得吴涯不知会,出了思涯堂,就往李府去了。

    到了李府,只看见管家脸上凝重的表情,也不似往日般直接引着云瑾往后堂去,只将她安置在客厅,说回了小姐再来。

    云瑾奇怪的等了一刻钟,想着自己自小是在李府打着滚长大的,这儿几乎就是第二个家,怎的还把自己放在客厅了。想来想去,便大摇大摆的出门,往李茗烟住的落雪轩去了。

    一路上熟门熟路,走到落雪轩外,不见平时叽叽喳喳的丫环婆子,整个院子寂静冷清,空气中还散着一缕悠悠的药味。走到门前,和出门的丫环撞了个满怀,丫环手里拿着托盘,托盘上的瓷碗掉在地上摔了个粉碎。

    听见声响,茗烟的贴身丫环彩月撩了门帘出来,看见是云瑾,朝云瑾福了福身:“县主来了,快去看看我们小姐吧。”

    云瑾进到室内,见门窗皆用纱帘封住,屋内有些闷热,顺手将外套解下交给彩月。茗烟带着面纱靠坐在床上,眼里盛满了病色。

    云瑾走到床前坐下,一把抓过茗烟的手,已是晚春孟夏之时,却还是苍白冰冷,“你这是得什么病了?看样子也不是一日两日了,怎么也不和我说?”

    茗烟勉强一笑,道:“你又不是大夫,和你说有什么用处?多一个人担心罢了。再说了,也不是什么大病,不过是脸上长了些红疹子,爹爹请御医看过了,不过三五日便能好了。”

    彩月的眼里擒着泪水,见茗烟说的云淡风轻,忍不住插嘴:“小姐已经病了半月有余了,御医也来了三回,并不见什么效果,今日起床,红疹子都长到胸口了,怎么小姐还要瞒着县主吗?”

    茗烟急促的咳了几声,道:“彩月,如今我病了,你倒是不服管教了,又不严重,做什么让云瑾担心。”

    云瑾帮她拍背顺气,安慰道:“彩月也是为你好,你刚喝过药,先休息吧,我过几天再来看你。”帮茗烟盖好被子,使了个眼色,让彩月跟着出来。

    “你家小姐到底是怎么了,不过半月不见,怎么一下病的这么严重?”

    彩月用袖角抹着泪,道:“奴婢也不知道,大夫换过好几拨了,没人能诊出病因。”彩月突然扑通一声跪下,“霍小姐,奴婢听闻吴涯先生遍识天下奇人,您是他的徒弟,求求您,去帮我家小姐求个神医,彩月给您磕头了。”

    云瑾拽着彩月,道:“你这是做什么,以我和茗烟的交情,难道我会袖手旁观吗?你不要着急,我回去想想办法。”

    吴涯已走了一日了,现在去追,怕是来不及了。云瑾想起吴涯曾和她说过,扶风的医术也是很好的。只是扶风向来行踪不定,不知道现下还在不在春风拂槛。

    没有更好的办法,云瑾只能试试。去思涯堂向来是步行,今日也不例外,云瑾只能快步向城外去。

    不过转了两条街,便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自道旁的胭脂铺行出,来人抬头正好看见行色匆匆的霍云瑾,眼中先是惊讶,而后便是笑意满满。

    “怎么?今日不去思涯堂?”说着又往四周看了看,笑道,“你二哥呢?怎么不跟着你了?”

    “他忙着国宴的事,哪还有空管我。倒是你,怎么从胭脂铺出来的?”

    彦胥顺手牵过云瑾的手,把手中的扳指套在云瑾的大拇指上,仔细瞧了瞧,道:“我就不能逛胭脂铺啦,为了以后的画眉之乐,我也得提前熟悉一二吧。你看,我新得的扳指,玉色温润,就是小了点,不过配你正好。”

    云瑾脸色红红,把手收回来,轻轻地摩挲着扳指。

    “你这行色匆匆,要往哪里去?也不带个丫环家丁。”

    “我去思涯堂向来是一人去的,今日是师父被松山书院请去讲学了,我便去李府看看,不想茗烟生病,看了御医也不见好,所以我想去春风拂槛求一求...恩,求一求张庄主,那日我们从崖上掉下来都被医好了,庄中定有神医。”云瑾说道。

    彦胥点点头:“那我陪你去,你一个女子出城我不放心。而且,我有马。”说着指了指街角一只低头啃草的黑色骏马。

    “太好了,那我们快走,别耽搁了。”

    两人共乘一骑,出了城门便全速奔驰。

    这应该是云瑾第一次离彦胥这么近,比花神节的夜晚,两人席地而躺看漫天星光还要亲近;比寻神花的路上,两人合手相扣还要亲近;比青梅树下,两人含情脉脉还要亲近。后背贴着他温暖的胸膛,坚实牢固,无来由的信任,纵然前方是万丈深渊,也敢闭着眼睛,因为知道对方会舍命保护自己。

    彦胥的良驹日行千里,不过一炷香的功夫,就到了春风拂槛。两人在门口下马,看云瑾欲言又止的样子,彦胥了然道:“张庄主是世外之人,想来不愿受太多人打扰,我就在门口等你。”

    云瑾点点头,家丁通传后,便一人进了春风拂槛,在会客厅等了一会,扶风还未到,云瑾早已急得在厅中转了又转。

    扶风踏进厅中便看见这般焦躁不安的云瑾,“这么急着找我,有什么急事吗?”

    “有个病人,还请扶风哥哥去帮云瑾看一看。”

    扶风挑了挑眉,问道:“又是你的彦胥公子?”

    云瑾扶额道:“是李家的小姐,我自小的玩伴,近来不知得了什么病,浑身无力,畏光,脸上长了不少的红色疹子。”

    扶风淡淡的抿了一口茶,“与我何干?”

    云瑾急得跳到扶风面前:”御医去看了几次也不见好,今天竟是更严重了。扶风哥哥,能救她的便只有你了,你快随我下山。”说着拉起扶风就要走。

    “哎,哎,哎。”扶风一把扯回自己的袖子,“听你说的,貌似也不是什么奇症,我给你写个方子便是了。”

    百草坊是扶风的药庐,扶风自小身子赢弱,在医仙谷住了五年以调养身体,医仙的本事也学了不少,回来后便自己立了药庐,教导了药庐童子,便是世人所说的久病成医了吧。

    二十几年来的调养,扶风的身子虽不能像其他人那般能跑跳玩闹,却也不似幼时经常吐血,甚至长时间的卧床不起。故而成了今日淡薄无求,行然世外,如弱柳扶风般的扶风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