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鸡尾酒

卫慧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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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呆在屋子里披头散发地写了一星期。这期间没有一个电话来打扰,没有人敲门(除了小四川送饭的服务生和一个收扫街费的居委老太)。我恍恍惚惚,像在一片泥浆上滑行,从这扇门到那扇门,从这种真实到那种虚构,我几乎没有付出过多的力气,是我的小说本身在推动我的滑行。

    我放弃了修饰和说谎的技巧,我想把自己的生活以百分之百的原来面貌推到公众视线面前。不需要过多的勇气,只需要顺从那股暗中潜行的力量,只要有快感可言就行了。不要扮天真,也不要扮酷。我以这种方式发现自己的真实存在,克服对孤独、贫穷、死亡和其他可能出现的糟糕事的恐惧。

    我经常趴在稿纸上睡着,把脸颊睡肿一块,有时在深夜墙上钟的银色针指向12点后,会有幻听出现。那种声音重复出现,像隔壁邻居家的那个中年机修工人发出的呼噜声,也像远处建筑工地上彻夜轰鸣的吊车的声音,又像厨房电冰箱静电器的声音。

    有几次我实在忍无可忍,放下笔蹑足走到厨房,打开冰箱,我希望那里面藏了一只老虎,它会向我扑过来,用那身金色的皮毛捂住我的口鼻,使我窒息,然后毫不犹豫地强奸我。

    事实上我在这种无可言状的幽闭状态中得道升仙了。我想天堂也不过如此,自由自在,无所顾忌。没有男人会注意你的发型和衣着,没有人挑剔你的胸部是否丰满,眼神是否够飘,没有一个又一个应酬饭局要赶,也没有警察阻止你举止发狂,没有上司监督你的工作进程,没有黑夜白昼之分,也没有人再来榨取你的所有的感情。

    我被自己的小说催眠了。为了精妙传神地描写出一个激烈的场面,我尝试着裸体写作,很多人相信身体和头脑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关系,就像美国诗人罗特克住在他的百年祖宅里,对着镜子穿穿脱脱,不断感受自己的裸舞带来的启示。这故事可信与否不得而知,但我一直认为写作与身体有着隐秘的关系。在我体形相对丰满的时候我写下的句子会粒粒都短小精悍,而当我趋于消瘦的时候我的小说里充满长而又长,像深海水草般绵柔悠密的句子。打破自身的极限,尽可能地向天空,甚至是向宇宙发展,写出飘逸广袤的东西。

    这也许对我来说犹如一句上帝的口号,但我还是在试着做。小说里一对男女在大火蔓延的屋子里抱作一团,他们知道已无法离开这里,火封堵住了所有的门窗和楼道,于是他们只能做一件事,在大火中心疯狂做爱。这是我众多前男友中的一个告诉我的故事,发生在他家附近。

    担架抬出那对恋人的时候,他们赤身裸体拥得很紧,烧焦炭化的身体嵌进了对方的身体,无法分开。男孩与女孩都不到20岁,是本市重点大学的学生,恰巧是个周末的晚上,女孩父母照例去天赡剧院看戏。男孩来到女孩家,他们总是在一起看电视,听音乐,聊天,当然他们会像所有年轻人一样做些温柔缠绵的事,然后那场大火从楼下的公用厨房蔓延开来,火势在木质建构的房子里很容易扩散,当夜的风又特别大,他们一直都没有觉察到危险,直到屋子里的空气突然燃烧起来。他们知道已无法离开这里,火封堵住了所有的门窗和楼道,于是他们只能做一件事,在大火的中心疯狂做爱。然后我的鼻子里真的闻到了那种焦味,还有燥热的绝望的气息。

    我放下笔想,如果我和我的爱人在这房子里面会怎么样呢?无疑,我们也会这么做的,因为别无选择。惟有这种入骨入髓的方式可以抵御住对几秒之后就要降临的死亡的极度恐惧,在弗洛伊德的建立起来的形同垃圾的理论体系中,只有他提到的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之间的神秘关联是我深深信服的。

    记得那次草地派对上马当娜当众问了一个问题,“如果1999诺查·丹玛斯的世界末日预言真的被证实的话,那最后你会选择做什么?”然后她大声地自问自答,“当然是Fuck喽!”

    我的右手还握着笔,左手悄悄地伸到了下面,那儿已经湿了,能感觉到那儿像水母一样黏滑而膨胀。放一个手指探进去,再放一个进去,如果手指上长着眼睛或其他别的什么科学精妙仪器,我的手指肯定能发现一片粉红的美丽而肉欲的世界。肿胀的血管紧贴着阴道内壁细柔地跳动,千百年来,女人的神秘园地就是这样等待着异性的入侵,等待着最原始的快乐,等待着一场战争送进来的无数精子,然后在粉红的肥厚的宫殿里就有了延续下去的小生命,是这样的吗?

    我用一种略带恶心的热情满足了自己,是的,永远都带着一丝丝的恶心。别的人用家破人亡,颠沛流离,来激励自己写出一部部传世经典之作,而我呢,则是涂着上好的“鸦片”香水,七天七夜幽闭在MarilyManson毁灭性歌声里自娱着冲向我的胜利。

    也许这是我最后的小说,因为我总觉得自己玩来玩去玩不出什么花样,我快要完蛋了,是的,使生我养我的父母蒙耻,使小蝴蝶般纯洁无助的爱人失望。

    7天之后,一个电话及时地把我从水底捞了上来。那天窗帘外面的阳光很好,风吹来附近长风公园里三色堇和苍兰散发的清香。编辑邓在电话里告诉我一个意外的消息,我原先那本小说集打算再版发行,同时这次是与别人的小说集放在一起,取名为“城市季风”系列书系。

    “那么,印多少?”我缓慢地开口,一字一句,因为七天七夜里是没说一句话有些口舌不利落。

    “定下来10,000,当然,这不算太好,但你知道现在市场不景气得很,受东南亚经济危机的影响嘛。说实话10,000相当不错了,出版社一开始还犹豫,可我告诉他们,你的这本书第一版在不长时间里全卖完了。……”她谦虚地笑着,使得我不得不马上接口向她道谢。

    “版税还是稿酬?”我问,我发觉自己脑子渐渐灵活了,好比一扇窗打开,外界的热闹、喧嚣、混乱包括空气中的结核菌,大肠杆菌等也都哗啦一下全进来了。这种乱七八糟的活力激活了我的头脑,我又暂时离开了小说的牢笼,暂时获释。

    “这样吧,约个时间你出来一次,有几个书商朋友想见见你。”邓用和蔼的口吻说,“他们从我这儿听说你手头在写一个新长篇小说,很想跟你交流一下,看看有没有合作的可能,我觉得这样的机会多多益善,你认为呢?”她似乎什么都替我考虑周详了,她能做到细致殷勤的,符合逻辑的跟着商品社会流通规律走的安排,我只需要安然接受这份随时随地到来的礼物就行了,我不知道她是真心喜欢我的写作天分还是别的什么,我还是看不出有提高警惕的必要,于是谢了她,答应以后再给她通电话,约具体时间和地点。

    接下来我给马当娜打电话,她还在床上,声音听上去含糊苍老,她听清是我打的电话后,使劲清了下嗓子,低声对身边的人(显然是男人)说:“亲爱的,谢谢你给我杯水好吗?”她问。

    然后她问我前一阵子在干吗,我原原本本把去海口找天天,天天进戒毒所,我蒙头写作告诉她。她显然大为震惊,“怎么搞的?哦,天哪。”她深深吸了一口烟,长长的嘘声。

    “事情正在好转,我相信他会恢复的。”我说,“你怎么样?”

    她哼了一声,“还能怎么样?我的生活永远被酒精和男人包围,永远是个幻觉,只到有一天在迷天迷地里随风而去,——如果那一天真的到来,我会为此而感谢上帝的。对了,今天下午有空的话,我们碰一次面吧。我猜你的心里不好受,我也很长时间没见你了。去游泳怎么样?去东湖宾馆游露天泳,我有那儿的金卡。你知道,露天泳的好处就在于同时能娱乐别人和自己,女人想要简洁快速地吸引男人,除了大跳辣身舞,还有就是游露天泳!”她“哈哈哈”地笑起来,像好莱坞惊险片里的女主角。

    “宝贝,对不起,我现在像条急吼吼的母狗,阿Dick那个小杂种可把我整惨了,元气大伤,好了,不说了,我开车来接你,还会有礼物送你。”

    在蓝色的一汪水边,我和马当娜躺在帆布椅上,头顶着一片清亮的天,轻风拂面,阳光像一片蜜糖一样用恰到好处的粘度亲近着裸露出的皮肤。捂了一季的皮肤乍一下裸露出来显得苍白而缺乏说服力。我用浴巾掩住身体,注视着水里的男人。他叫马建军,是马当娜在非常戏剧化的场合下结识的。

    某一个深夜马当娜在街上飚车,这个时候路上是车少人稀,是个可以发疯的安全时刻。当她将车逆向开进一条种满了漂亮梧桐的单行马路时,她意外地被从阴影里斜刺着杀出的一辆警车挡住了道。车上下来两个警察。其中一个宽肩长腿,长着像新版007主角皮尔斯·布鲁斯南一般的眉眼。当他对马当娜郑重其事地说“小姐,你犯了个错误”时也十足地像极了007的口吻,只不过他手里没有拿枪,也没有那种小小的邪气。

    马当娜在路灯光下迷糊地看了他一眼,三秒钟后她就看上了这个漂亮警察。她乖乖地付了罚款,顺便把手机号码也给了他。至于是什么促使这位帅警察下决心与一个深夜乱开车的寂寞女人发生点关系,则不得而知了。

    “他说他觉得我的手好看,当我把钱递过车窗的时候他注意到我有一双迷人的手,纤长,自皙,手指在钻戒光芒的衬托下就像被施了魔法,像石膏模特的一双假手。”马当娜低声说着,哈哈笑起来。我发现那双手与她的脸部反差极大,出奇地年轻,犹如豆寇少女所拥有的尤物。

    “随他怎么说,反正他愿意跟我上床,做得很爽,每次他穿着制服来敲我的门,我就能在三秒钟之内湿透。”她看了看我,我正在出神。

    “嗨,高兴一点,我们下水游泳吧。”她说着,走向泳池,扑通一下跳下去。此时,在水里游泳的人渐渐多起来,一对有着黑色汗毛和罗圈腿的日本男人浸在水里朝我这边看过来。

    我摘下墨镜,掀开浴巾,露出红色的比基尼,红色配衬着苍白皮肤在阳光下就像一道流着奶油的草莓色拉。我急急地跳进水里,一阵轻柔透明的力托起我的身体,我在阳光下还是无处遁形,即使我闭上了眼睛,别人的目光还是可以穿透水面,看到这一道草莓色拉。

    我也不知道自己的心理感觉为什么会变得怪怪的,陌生人看我半裸的眼神依然让我有本能的满足感,但一想到自己像道甜点一样愚蠢地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我的潜意识里又会变得怒不可遏,女权主义思想抬了头,我凭什么看上去像个徒有其表、毫无头脑的芭比娃娃?那些男人大概怎么也猜不到我是个已在房间里幽闭了七天七夜的小说家,他们大概也不会在乎这一点,在公众场合留意一个陌生女人只需要打量她的三围就可以了,至于她的头脑里装了些什么,这就像通向白宫有几级台阶一样用不着操心。

    游完这场泳我的心情并未得到彻底的改善,特别是看到马当娜和她的警察男友眉来眼去打得火热的情景后,我偌感沮丧,在更衣室时我打起了喷嚏。

    “小可怜,你内心的焦虑减低了内啡吠分泌,应该注意身体健康哦!”马当娜用一块大毛巾包住我,附在我耳边温柔地说,“你看我,交了男友后就从来没得过感冒,知道为什么?专家的答案是和睦的性关系可以提高人体免疫力,所以我不打喷嚏也不流鼻涕。”

    她在我脸上亲了一下,然后她突然想起手袋里还有礼物没有拿出来,“等一等,给你一个惊喜。”

    “什么?”

    “闭上眼睛吧。”她大笑了起来,我闭上眼睛,心想没什么大不了,她总是喜欢玩噱头。

    “好了,睁开眼睛吧。”她把一样东西猛地送到我鼻尖前,我退后一步,才发觉那是一个女性性用品,货真价实的塑胶振荡器,这还不算,她还打开包装,取出那粉红色的阳具,托在手掌上向我细细展示。

    “哦,谢谢,我不需要这个。”我连忙说。

    “我可没用过,是新的,阿Dick那小杂种离开我后,我原本以为我会用得着这东西,可我最后没用,这东西满足不了开在心里的那个洞。”她浮上一个怪异的笑容,仿佛又痛苦又淫荡,“——我指的是精神上的慰藉。但现在我又有男人了,而你现在却倍感郁闷,肯定寂寞难耐,令人同情,这东西用得着。”

    “不,不,谢谢。”我的脸都要红了,因为那东西看上去勃起得非常厉害,大得吓人。我心想我宁可用自己的手指,那更柔软可靠。

    “收下吧,求你了。”她还在笑。

    “不。”我也笑起来。

    “好吧,你真是个淑女,但其实呢,我们在骨子里是相通的。”她一副看穿我的表情,咧嘴做了个丑陋的鬼脸,“说真的,约个时间一起去看看天天。……从我认识他以来,他就好像一直在做噩梦,当然,他碰上了你,是一桩幸运的事,我清楚像他那样的人多么渴望爱情。”

    “……但我一直对他心怀歉疚,总觉得我是他的另一个噩梦,我们手拉手,像黑夜中的两个旅伴。”

    “亲爱的,别想太多,我知道你心里不好受,这种不是其他女人能够对付得来的,事实上你与众不同,感到寂寞的话,打我的电话吧,我可以把我的男朋友借给你,或者三个人一起上也行。”她又是一阵大笑。这是她表达对正常生活蔑视态度的特有方式。我相信她能说到做到,尽管这是不可思议的,听上去令人感到一点点甜腥的恶心。

    我们一起在台湾人开的杨家厨房吃了晚餐。席间她的警察男友似乎对我颇有好感,我能感觉他呷了一口红酒,然后拿膝盖顶我的膝盖。我不动声色,嘴里塞满了蝽子鲜美的汁液,脑子里想一个警察在床上有何异于常人之处?也许会把身下每一个女人都当成像不良公民加以狠狠镇压,其势也狠,其时也久?

    我想着,舌尖泛起一股美妙的唾液,胃部有股特别的暖意,像被一只大手捏着。

    马当娜大叫一声,“这是他妈的怎么回事?”

    她火冒三丈,重重地扔下筷子。对面的膝盖突然停止动作,我忍不住想笑。

    侍者连忙趋步过来。

    “为什么会有这么恶心的东西?我打赌你们的厨师最终会变成秃头,我咒他一根毛不剩。”她粗鲁地对着一盆汤做着手势。

    餐厅经理也过来了,他一连声地道歉,让侍者把她面前那盆飘着根头发的枸杞乌鸡汤端走。一会儿工夫又送上一盆新汤外加一道赠送的甜点。

    晚上我到家发现包里还塞着马当娜送的礼物,肯定是她偷偷放进去的。

    “真是个疯女人。”我想着,摇摇头,把那东西放进一个抽屉里。洗了个澡后,上了床。

    睡意像月半的潮汐一样席卷了我的全身,这是多日以来最容易的一次入眠。我的天天,我的小说,我的焦虑,还有他妈的生活的难题,都统统扔到了无底洞里去,先睡一个好觉再说。

    亲爱的CoCo,用不着忧伤,醒来以后又是一天之后的另一天。

    第二天一早,隔壁的胖阿婆在我的信箱里发现了一封信,一张明信片,她照例热心地替我拿上来。

    我谢了她,走到沙发前坐下,信是天天写来的,明信片则是马克寄自墨西哥。我犹豫了一下,决定先看明信片,画面上是巨大像宝塔的仙人掌,矗立地在一片沙漠中,背面写着潦草难辨的英文。

    “蜜糖,我出差到了墨西哥,一个有点脏但却十分带劲的地方,这儿随处可见大麻、三轮车和黑头发蓝眼睛的悲伤女人。我在饭店里吃了不少全世界最辣的非勃辣椒,下次吻你的时候你一定会被辣倒,我猜。

    PS:我们的客户,一家跨国的耐压玻璃生产商很难缠,我还会去欧洲和我们德国本部的公司同事一起调查玻璃市场和客户指名要调查的一家竞争对手的情况。半个月后能见到你。

    PPS:我打你电话都不通,考虑上因特网吧,我可以帮你申请一个Hotmail的免费信箱。

    吻你!马克。”

    我吻了一下明信片,有一段时间我的电话一直挂着,我想他能猜到我在写小说。我对他一点都不用操心,他是这个主流社会里堪称中流砥柱的男人,英俊聪明,有份令人羡慕的工作,善于处理各种复杂辣手的社会关系,善于平衡自我(他是典型的天秤座),在与女人的关系上,他也是如鱼得水。

    只要他愿意,我就算跑到南极岛,他也能想法与我联络上。

    他身上的能力似乎是由宙斯赐予的,而天天,则与他完完全全地相反,他们像是两个世界中的人,他们用投射在我身体上的倒影彼此交错着。

    我在桌子上找到一把银色截信刀,通常我不用这种煞有介事的方式拆信,此时使用这种方式会让我从容一点。

    天天只写了薄薄一张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