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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格莱是个不爱把人往坏处想的好好先生,即便是他这样的性格,在韦翰自大学退学之后,二人尚算头一次见面,心思细腻的宾格莱也觉得韦翰的眼神很不对劲。如果从前他只是纵情声色,那么如今的韦翰,眼神就像恶犬一样,但他要的可不是肉骨头,他要的是自己从前朋友的命。
他开始担心起达西的安危来,绅士之间的决斗是为了荣誉而战,但如果你挑选的对手根本不在乎荣誉呢?宾格莱原本被邀请做裁判之时就不赞成达西参加决斗,但他向来以达西马首是瞻,不能说出非常强有力的反对理由来,难道说韦翰是道德败坏的人渣会弄脏达西的剑?
不不,宾格莱不是这种人。
决斗这种事情,除非真的是血海深仇,双方总会在冲动之后留点儿余地,那么最后不至于下不了台,兼且还能留着命。决斗的伤亡率如此高,也和医疗条件落后有关系。乔治三世在位五十多年,有近两百起决斗,百分之二十的人因此死亡,受伤近百人,重伤占了大半。
致死致残的可能如此之高,导致决斗双方有时候甚至不上子弹,顺理成章握手言和。达西是想真的来上一场,又不想韦翰侥幸取胜,才会选择用剑。另一方面韦翰最开始接受达西的挑战可能是因为骑虎难下,但是如今他已经想通了,何不顺理成章取了达西性命呢?
这场决斗明明没有火药味,却已经透出血腥来。宾格莱或许还在想着如何让双方找个台阶下来,决斗的当事者两人却早已是不死不休的结局。
宾格莱还想极力挽回一下可能的伤亡:“我建议只要一方受伤,决斗就终止。”
一般决斗有三种终止信号,一方受伤、一方受重伤或者一方受致命伤,通常火器决斗会比较快速,双方互射直到一方倒下,每人不超过三次,否则就过于血腥了。如果选择火器,韦翰作为被挑战者,有优先动手的权力,但他不敢拿自己的准头和生命做赌注。
用剑决斗,时间会比较漫长,但是致命的机会不大。
达西毫不犹豫地表示:“我选择致命伤。”
他是真要置韦翰于死地。
韦翰显然也没有想到达西这样坚决,他自己不见得好心,却很了解达西心里那种可笑可叹的荣誉感,这才是达西致命的关键所在,因为他不会下黑手。这位朋友和敌人都承认的真正的绅士,现在正表示一定要杀死自己呢,韦翰想,但只要他一天抱着那些可笑的道德感和无谓的坚持,就会拿自己没办法。
“哦,达西,”韦翰挖苦他:“你就这样对待你一起长大的朋友?”
达西却示意菲兹威廉把剑递给自己:“我不记得我的朋友之中有你这样的人渣。”
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韦翰不甘示弱:“动手吧。”
“等等,”一直没有说话的布朗医生突然开口:“我有一个建议,能够增加你们二人的存活率。”
裁判宾格莱立刻示意大家都认真听布朗医生的讲解。
达西只好讪讪地把剑放下。
“受伤之后,我是说万一有一方受伤,身上穿的衣服很容易把脏东西带进伤口,这个观点虽然未经证实,但以我多年的行医经验,这就是许多病人伤口感染乃至死亡的根本原因。”他清了清嗓子:“我建议你们把上衣脱光了再决斗。”
丹尼傻乎乎地问:“万一伤在大腿上呢?需不需要把裤子也脱掉?”
韦翰瞪了他一眼,脱了裤子再没有绅士能够笔挺地站在原地,那可太羞耻了。
莫名被鄙视的丹尼先生觉得很委屈,韦翰说服自己作为副手的时候,态度可是既耐心又亲切的,怎么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呢?
安妮拿手肘捅捅伊丽莎白:“别祈祷啦,伊丽莎白小姐,快拿望远镜看那些男人!”
上帝发福利啦!
伊丽莎白刚才还企图例行祈祷一下达西的平安,这会儿赶紧匆匆在胸前画了个十字,捡起望远镜往那儿一看,决斗的两位主角开始脱衣服了。韦翰虽然在军营里待着,但他阿谀奉承和投机取巧的时候比较多,纵然年轻,身上已经有了赘肉的痕迹。倒是达西先生出乎观众意料,他可远比韦翰结实,肌肉并不夸张,但是看得出平时有锻炼。
“真看不出达西表兄原来穿衣显瘦脱衣有肉啊。”安妮小姐啧啧称奇:“要是副手也脱衣服就好了。”
要是菲兹威廉上校脱衣服,那说明达西已经不敌韦翰需要上校帮忙,这可不是伊丽莎白乐意看到的。
达西把白衬衫兜头掀下来,十分不悦地掷在地上,又把两根背带解下来塞进裤子里。要说心里没有一丁点紧张害怕那是假话,太阳没有全部升起,这片林子背阴,风往决斗的场地一吹,吹在达西背心的冷汗上,飕飕地彻骨凉意。
凉得他的头脑前所未有的清醒。
韦翰也脱去了上身的制服,从丹尼手里接过一把剑。
二人面对彼此,站在对方左侧的位置,方便用右手迅速拔剑,宾格莱挥了第一下手绢,二人把手放在了剑柄上,伊丽莎白看到这里狠狠地抓住了安妮的手臂,这动作完全是无意识的,安妮吃痛却不忍心喊出来,连她也感觉到了,伊丽莎白紧张地连大气都不敢喘。
宾格莱咽了口唾沫,随即挥了第二下手绢。
达西卡着宾格莱的动作拔剑,技术娴熟、动作流畅,如果按照正常的进展,此时韦翰也应该拔出剑来,二人应该短兵相接。谁都没想过韦翰会弱到慢半拍,任凭达西的剑刃畅通无阻地挥向他自己,虽然下意识侧了一下闪避锋利的剑刃,鼻梁却狠狠地被剑身敲了一下。
韦翰吃痛“嗷”地叫了一声,一下子跪在地上,他觉得自己的鼻梁已经被敲断了,手指摸得到鼻子上的肉翻出来,哪怕布朗医生妙手回春,韦翰也已经破相了。
以他专业的眼光来看,这道疤会盘踞在韦翰面部正中,跟随他一辈子。
达西便有些踌躇,他设想过韦翰的身手会弱于自己,是的他就是这样自信,自小在绅士教育中就有骑马剑术等课程,老达西先生给了韦翰和自己儿子同样的机会,韦翰却完全辜负了他的希望。如果说勤学苦练二十年有余的达西会不敌韦翰,那纯是笑话。
而且达西还顺从于自己的爱好,花钱去上拳击课,大学毕业后也没有很疏于练习。英国这时候已经产生了现代拳击的雏形,拳击不再是野蛮的互殴行为,除了不戴拳击手套,新式的时髦课程也开始追求出拳的力度、速度和角度,这些都是得益于古老的击剑传统,两者之间是能够互相融会贯通的。
韦翰渣到极点的剑法自然是他出师不利的原因,而相对而言,达西的剑术也说得上十分优秀。
宾格莱犹豫了,不知道该不该叫停,韦翰伤了鼻子血流如注,但是鼻子根本不是要害。
发现对方的剑术竟然如此高超,韦翰不自觉地回忆起年幼时候骑马,明明是同一个老师同时开始学习,甚至□□的骏马也是同一只公种。马的孩子,自己就是追不上达西。
韦翰告诉自己老达西先生一定是骗了自己,达西的马的确是有冠军血统,而自己的那匹马一定是从庄园里跑货的马车上解下来的没用的畜生。
用这样的方式安慰自己,犯错儿的那可都是别人。
如今现实如此残酷,不要说火器了,光是用剑,韦翰都觉得自己有生命危险。
他把那把根本没用□□的剑扔到了一边,达西犹豫了下,也扔了自己的剑,他不会拿锋利的剑刃对着一个手无寸铁的人。布兰医生给韦翰简单包扎了一下之后,韦翰感觉到鼻子不再流血,他挥舞着拳头朝达西冲过去,他打算赌一把如果不用任何决斗工具不讲求任何技巧,就像街上的醉汉们互殴一样,自己说不定还有取胜的机会。
但很快他宁可自己从没有扔掉剑。
因为达西的拳头太厉害了,他单方面揍韦翰可能脸指关节都已经发青了,可这比起韦翰的惨烈遭遇根本不算什么。韦翰受伤的鼻子又被打得崩裂,血渗透了包扎的纱布,争先恐后地涌了出来。韦翰身为军官,从来不会自己下场,至多看着那些穷人出身的士兵在被条例惩罚的时候,被拳头殴得惨不忍睹。
军官的日子可是很舒服的,显然舒服得有点过头。
为了躲开达西快速而有力的拳头,韦翰几乎狼狈地在地上翻滚躲避。打得难分难解之际,达西也会遇到韦翰拼死的反抗,除了淤青还有被树枝刮擦了的血痕,韦翰却已经是一脸血,支撑他没有求饶认输的理由,就别在丹尼的腰上。
看着韦翰和达西已经战斗到自己眼前,而且是一面倒的局势,丹尼几乎不忍心看下去,然而场上也没有任何副手能够帮忙的。韦翰已经滚到他脚下,丹尼几乎以为韦翰是要躲到自己身后去。
他哪里料到自己的脚一把被韦翰抱住,抽不出剑的韦翰先生这次迅如闪电地从他腰上抽出那个要命的东西。
韦翰受够了,他不想做到这一步的。哪怕是双方签下生死书的决斗,在约定用剑甚至用拳头交手过后,他用火器攻击达西的结果会非常严重,譬如达西死去,而他会成为上层阶级里因为决斗而被控谋杀的第一人。
可这不是他的错,都是达西欺人太甚,他快要被打死了。
韦翰对准达西,扣动了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