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放下

再见东流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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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终于落脚在这座城市,开始工作,开始规律的生活。我不再与人联系,不再每天忧虑于如何做好工作。一切昨天的,都放下!现在,我安静的生活,只是偶尔想起那座小镇,想起那个修车人。

    ---------------------------------------------------------------------------庄生游记

    庄子菁原本决定选好落脚处之后买个房子的,可是现在卡上的数字明显不允许她这样做。回到丽江的第二天,庄子菁就在网上找了一个套一的房子租下,付了半年的房租,加上半年的押金,卡上的数字迅速缩减。

    收拾了一下房子,买了一些必须的生活用品,又办理了一张本地电话卡,准备把原来的电话卡扔进垃圾桶,也算是跟以前彻底说了声再见。

    呆在新找的小窝里,庄子菁整理心情,做着下阶段的计划。杨回说得对,人总是要工作要挣钱的,否则幸福以什么作为基础呢?半个月前,自己还有底气可以不上班,就靠手里那些钱作为资本投资也可以养活自己,而现在,转眼回到十年前,自己不得不重头开始进行资本的原始积累。

    庄子菁一边盘算着以后,一边准备换电话卡的时候,一个电话刚好打进来,是陌生号码。

    庄子菁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起来。电话那边传来一个挺阳光的男声:“你好。”

    “好。”庄子菁没听出是谁的声音,她想可能是诈骗电话吧。

    “我是梁近蓝,还记得我吗?我们在梅里雪山见过,我是准备骑行川藏线的那个骑行者。”那个男声热情不减的时候。

    庄子菁这才想起来在飞来寺附近碰到的那个个子高大皮肤被晒得有些黑的骑行者:“你好。”

    听到庄子菁淡淡的声音梁近蓝的兴致依然有些高:“我回昆明了,没有走完川藏线,但是做了一些其他更有意义的事情,我去看了两个贫困乡的小学,给他们送了些东西过去。你现在在哪儿呢?还在旅游吗?”

    “没有继续走了,现在在丽江。”庄子菁对这场谈话没有太多兴趣,但一个偶遇的善良的骑行者确实比只知道咒骂与埋怨的妈妈好很多,也比时时刻刻想着和自己比的莫舒要有趣得多。

    “那真是太好了,等我有空的时候去丽江找你,到时候请你吃饭。不过,你是要长期呆在丽江,还是只是在丽江小住一阵?”

    “现在是打算长待。这里的气候很好,让人很喜欢。”

    “那你换号码的话,记得告诉我啊。说不定过一阵我就会去丽江一趟。到时候好约。”梁近蓝兴致勃勃的说。

    庄子菁说:“好。”

    挂断电话之后,庄子菁关机,更换电话卡,然后给杨回发了个短信,表示换了号码,除此之外庄子菁不想给任何人留电话。以前的同事也好,莫舒也好,杜家的人也好,或者妈妈和弟弟也好,庄子菁现在一个人都不想联系。至于刚刚打过电话的梁近蓝,两人实在没有什么交集,这种陌生到只有一面之缘的人,庄子菁现在也没有兴趣保持联系。

    她只是想在这座城市安静的生活下来,不希望别人用看热闹的探究心态来关注自己,更不希望莫舒在自己最艰难的时候来嘲讽自己,至于妈妈,已经要走了自己几乎全部的财产,所以,这段母女关系就以这五十万作为结束的注脚吧!

    在网上找了一圈工作,挑了个不大不小,还能入眼的公司,庄子菁把简历投了过去。

    在小城市生活的好处远远不止于空气清新,节奏缓慢,还在于人才缺乏。第二天庄子菁刚刚起床就接到头天晚上投递简历的那家公司打来的电话,让她尽快过去面试。

    这家名叫青云的公司主要从事景区的酒店行业,在云南不少地方都有他们的酒店,算是比较成熟,在当地也算是比较有竞争力的企业。庄子菁投递的是酒店的副总经理,以她在义兴高级经理的资历,在青云的一个门店混个副总算是大材小用。而投递这家公司的理由之一就是这家酒店为所有员工提供员工餐,对于高层管理人员,还会分设小食堂,伙食应该是非常棒的。

    负责招聘的是青云总部下来的人力资源部长肖云,一个看起来颇为强势干练的三十多岁女人,她这几天正好在青云丽江店出差,进行人力工作的考察和调配,也正在为副总的人选发愁,所以今天早上刚刚接到人资小妹递过来的庄子菁的资料,她立刻就亲自打电话让庄子菁面试。

    只不过庄子菁对这种人并不感冒,所谓的强势干练不过是人在工作中伪装的一层外表,剥开这层外表,人和人之间并没有什么差异,何况这种强势干练在自己这个曾经在义兴那样复杂的环境中血拼到高级经理的人来说确实没有多少价值。

    面试很顺利,确切的说,那位人资部长无论从什么角度都确实挑不出庄子菁的毛病,她稳重、内敛、极富商业思想、拥有非常敏捷的思维能力。在人才有些缺乏的城市,能够找到这样的人,算是运气。

    面试完结,肖云立刻决定录用庄子菁。并且立刻让人力资源部的人为庄子菁办理入职,安排办公室。

    按照青云公司的流程,公司副总级别的面试除了需要人资部门面试之外,还需要总经理面试,并报总部审批。但因为庄子菁情况特殊,所以肖云没有要求下一轮面试,而是决定事后补充汇报即可。

    小城市的好处之二是似乎走哪里都很近,所以现在上班即使没有公家提供的车辆使用,也并不觉得太麻烦,庄子菁从青云酒店出来之后,找了一家卖自行车的店铺,挑了一辆上下班用的自行车。于是交通工具就此解决,还顺便可以锻炼身体。

    从住的地方往酒店不过两公里的路程,清晨上班的时候,正好可以看到朝霞照耀中的玉龙雪山,一片片云彩在霞光中温柔残绕山峦,整个城市在这种美景中苏醒,开始迎接崭新的一天。

    庄子菁在这样惬意而闲事的环境中生活,一切如意,只有到周末的时候,会稍觉冷清。古城的石板路已经走过多次,古城里鼓手的音乐也已经听过很多遍,这种在外地人看来充满着小城古朴气息的特质在庄子菁眼中渐趋平凡,所有的商业模式在剥去初见的惊艳之后,依然无法让人在内心觉得长久。

    那么在心底里觉得可以永驻的长久风景是什么呢?当庄子菁站在自己租住的小屋窗前,看着远山的时候,想起巨甸的天空和山峦来。

    杨回偶尔会给庄子菁打电话,只是并不会再谈人生,再谈幸福,甚至不会开玩笑的谈及追她。两个人只是说说工作是否顺利,生意好不好的问题。这种恬淡的交流让庄子菁觉得舒适,自己这颗飘落的种子落在这块土地上,似乎也已经在山峦中生了一条根,这条根就是与杨回那淡淡的朋友关系。

    半个多月之后的一个周末的早晨,庄子菁骑着车闲逛到金凯广场,看到那些摆着丽江到巨甸的牌子的面包车,忽然觉得很想再去看看那个十天喧闹一次的小镇,于是把自行车落了锁扔到一边,之后便上了一辆快要坐满客人,准备出发的车。

    车走到半路,庄子菁给杨回打电话,没想到杨回今天刚好要出门办事,所幸的是,杨回要去黎明,会沿着丽维线走一段,在中兴分岔。所以庄子菁立刻改了目的地,在中兴与杨回汇合。

    在半个多月前那短短的相处中,杨回几乎永远是褐色的工作服,手上经常沾满黑黑的油污,她总是高声的和镇上的人说话,永远没有烦恼,粗犷而大条的模样。而她今天换了一条蓝色牛仔裤,一件黑色开襟卫衣,整个人看起来清爽而干净。

    之前与杨回在一起的时候,庄子菁因为旅游而穿得休闲,在帮杨回工作的时候又穿的工作服,今天的她则穿了一件纯色的麻质中长外套,脖子上则随意的围了一条有着丽江当地少数民族风格的薄围巾,看起来极富女人味,一条小脚休闲裤则更特写了她修长笔直的腿。

    也许是因为穿着的不同,半个多月不见,两人似乎都又觉得有些生疏,这种感觉很奇妙,当你对一个人的印象仅止于某个瞬间的时候,再见面时现实与印象的差距会让人觉得有点儿无所适从。而这种无所适从又从某个隐秘的角度提醒着自己对这个人似乎有着别样的在意情绪。

    “嗨”杨回抛开脑子里那种莫名其妙的情绪,给面包车上下来的庄子菁打招呼,脸上带着阳光般的笑容。

    “嗨”庄子菁温和的笑,走到杨回身边,拿起货架上的安全帽戴上,然后爬上摩托车,伸手搂住杨回的腰。这一套动作很是自然,就像已经做过很多遍。尽管在面包车上的时候,庄子菁还觉得自己怎么忽然之间做出去找杨回的决定了呢?两个人其实并不算有多深的交情!而此时,这一套熟练的动作下来,心底那种陌生的感觉似乎少了一些。

    “怎么忽然想起来看我了。”杨回很开心。

    当杨回驾着车子上路之后,庄子菁又搂住了杨回的腰,把身子贴在杨回的后背上:“不是去看你,而是想去看看小镇,在城里呆久了就会想出来走走。”

    “哦……”杨回觉得有点儿没意思。

    庄子菁发现杨回似乎有点儿落寞,将下巴压在她的肩膀上笑起来:“虽然是想去看小镇,但看到你更好。还可以搭着你的车去兜风。”

    杨回脸上又挂了笑容:“可不是去兜风,是去办事儿。”

    “办什么事儿?”

    “去收钱。黎明有个我的售后点,我也给他们铺点儿货卖卖车,过一阵就要去结一次账。”杨回回答。

    “你是去收账,我是去兜风!”庄子菁把杨回搂得更紧,嘴上执拗的说。这样轻快的谈话,让两个人找回了上次见面的时候的轻松感觉。

    杨回没再说话,只觉得这样被紧紧搂着有种很不一样的感觉,具体是什么,有点儿说不上来,总之就是让人有点儿激动,有点儿兴奋。

    过了一阵,杨回才开口:“你想兜风是吧,那我就带你兜风。”

    说完,杨回加快了车速,红色的摩托车在山野间呼啸而过。吓得庄子菁尖叫出声:“我是想兜风,不是想玩儿命!”

    杨回放慢了车速,哈哈的笑起来:“你说怎么就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