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火入魔

蝶衣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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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顿的三大定律,打破了绝对空间的概念,将经典物理学推向了顶峰。科学家们一度认为,后人只需做一些修补的工作就行了。然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彻底打破了绝对时间之概念。

    根据相对论,时间和空间都是相对的,唯有光速是绝对的。随着速度的增大,时间被拉长,空间则被压缩。在光速状态下,时间和空间都变成了虚零。然而,任何物质实体都不可能达到光速,因为速度越大,质量越大。若速度达到光速,则质量无限增大;时空在引力场中弯曲,两点之间最短的距离不是直线;我们的宇宙竟起源于一场大爆炸。宇宙诞之前,没有时间,没有空间,只有混沌虚无有人问,再之前呢,又是什么?回答是:混沌之初,时间是不存在的,何来“之前”?

    读霍金的时间简史,你好象在听一个神话故事。而这确是事实!

    这令人想到了老子:“无,名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还有大乘佛教关于“色”与“空”及“三千大千世界”之论述。早在两千年前,这些东方的圣贤们早已洞悉了宇宙的本质。所以,我在上一篇贴子里顺手拈来一句话:“当科学家们沾沾自喜于攀上认识之巅峰的时候,却发现,神学家早已等候在那里,对他微笑了。”

    其实这句话应该拆开来理解。

    我所理解的宗教,应分为“形而上”之哲学思想和“形而下”之神灵崇拜两种。前者追求的是智慧和觉悟。后者则树立了一个人格化的、握有权柄的神,让人顶礼膜拜。我所指的,显然是前者。“神学家”的提法并不准确,称做“玄学家”似乎更恰当,如老子、释迦牟尼等大智大慧的圣贤哲人。

    玄学与科学,不过是人类探寻真理的两条路径罢了。对此,老子说得很明白:“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讲的就是方法论。“无”是由内向外的修证方法: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进而达到天人合一,混元一体之境界,直接参透世相本质。由于当时科技水平的限制,看到了,却说不清楚,也不能加以实证。所以一直被认为是玄学(或东方神秘主义哲学)。“有”则是外求的方法。我们通过显微镜、天文望远镜、粒子加速器等各种科学仪器及实验手段,把物质细分到分子、原子、质子、中子、夸克等无限微观的基本粒子状态,又把眼光投向地球之外的太阳系统、银河系、河外星系之无限宏观宇宙,从而探得宇宙真理。前者是一条捷径,却需极高的悟性及可遇不可求的偶然机缘;后者则是一条崎岖艰难的道路,虽历尽千辛万苦,终于还是一步步逼近了真理。殊途同归!玄学家的微笑,包含着欣慰和赞许。

    科学的发展,彻底打破了传统的宗教神话。然而,科学只关注纯物质的世界,而不关心人的心理问题。“上帝死了!”人类却陷入了新的精神危机。物质文明高度发达,越来越多的人却感到自己无家可归。

    而且,迄今为止,哪怕最完善的科学理论,也无法解释众多超自然的现象。人们通过对宇宙的观察、认识,总结出了一些规律,谓之科学。更有太多一知半解,沽名钓誉的半吊子“科学卫道士”们,总喜欢手里拿一根科学唯物主义的棍子,把自己能够解释的现象称之为科学,不能解释的统统斥之为迷信。对科学的迷信,其荒谬性质,丝毫不亚于对宗教的迷信,且更兼霸权主义的色彩。耐人寻味的是,牛顿、爱因斯坦、霍金,这些伟大的科学大师,竟都相信上帝的存在!我们不得不问,他们这些把物理世界解剖得如此彻底的人,心中的上帝该是怎样的呢?

    罗马教皇声称,宇宙大爆炸学说和圣经的思想相符。然而无论老子还是佛陀,并不承认神的存在。金刚经第五章有一段对话“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色身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色身见如来。”“何以故?”“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须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依照大乘佛教的思想,一切相都是不真实的,因而要见诸相非相,于心无住。不仅仅指事物和现象的形状和样子,无论任何存在,一旦以任何认识形式来把握时,便已扭曲。六祖慧能的名偈“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勿使染尘埃。”也是一个道理。道家在这个问题上的见解和佛家不谋而合。然而无论老子还是释迦牟尼,终于还是被信徒们当作神(佛)供奉了起来,还无端地造出了一个“西方极乐世界”及“因果报应”之说。

    求神拜佛,保佑平安、发财,或祈求死后升入天堂,无疑是对神的变相贿赂。做做善事,也只是为了来生之福报。究其动机,不过是出于个人的私心罢了。信我者,得福;不信者,有灾!原来神也和黑社会老大一样,要排除异己的啊。一旦确立了一个有形的神的存在,那么神权也难免为人所利用。若这个“神的代言人”高尚如耶稣,倒是信徒的幸运。然而谁能保证,他不是李洪志呢?

    形而下之宗教,是先确立一个无所不能的名为“上帝”的神,再由他创造了世界。而按照大乘佛法和道家的本源思想,任何有形的神(佛)从本质上讲都是并不存在的。我们承认灵魂和神佛之存在,如同承认一张桌子的存在一样,是等同的。关于上帝是否万能,有这么一个有趣的提问:“上帝能创造出一块连他也举不起来的石头吗?”研究一下“佛”字的写法便知,佛,就是觉悟的人。而人,只是暂时迷失于尘世的佛而已。众生皆有佛性,人佛无分!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也。”所谓美、丑,善、恶,都不过是人为的标准。后世的形而下的宗教,无论佛教、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或教育哲学,总是先树立一个美和善的架构,先由某种的主观观念,建立起一个至真、至善、至美的构想。却不知,一落此念,早已离道太远了。尤为可怕的是,这样的标准一旦树立,就难免被别有用心之人所利用了。甚至,一切所谓的道德标准,一旦树立,悲剧的祸根便埋下了。人类历史上无数次令人发指的集体发疯行为,(如十字军东征、二战、文革、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还不引起我们深思吗?民主、革命、自由、公理、正义多少罪恶假其名而行!

    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倡导行善呢?为什么要倡导一种博爱的精神呢?人生而是孤独的,严格地讲,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地狱。我心也是地狱,如何能给你一个天堂?唯一的办法,就是人类的互助。爱,则以其极端敞开的方式,将我们心中的地狱之门一扇扇打开,于是,地狱便成为了天堂。施人予善,给人方便,自己也从中获得了欢喜,最终修得一种人我两忘,大慈大悲之境界。所谓普渡众生,原是不单是一种理想,而是修行之必然啊。以此而理解了佛陀所说的“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真义了。

    “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生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这是老子道德经第七章之原话。那么复杂的道理,早被三言两语说得清清楚楚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