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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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家庭都有两本经,一是人们常挂在嘴边的,即是难念的经,这是苦经。还有一本,是趣经,也就是笑经。说到趣经,我家自然也有一本,现在我把它记录下来,无他,无非是想借文章的一隅来为自己家庭的一个小景点作点小文章而已!

    住进医院生孩子,宣告十月怀胎的日子告一段落了!噢!一个很漫长的过程。由于某原因,我选择了剖腹产。我虽然免受阵痛的活罪,当别其他的母亲在生产中歇斯底里地叫喊,为迎接新生命倾尽全力的时候,我却在睡眠中完成了自己一生中最大的使命!小宝宝出生后,由于麻药的原因,我仍然很疲劳,晕晕欲睡。等药力失效后,我不得不依照医嘱强迫自己下床行走,腹部“中”了一刀,一下床伤口就开始作怪,撕心裂肺地痛啊!也许小人鱼公主做人的代价莫过于此吧!强忍着钻心的痛,一步一步地往前挪动着。始知,生命中有些过程是命中注定的,不管你愿意与否,都是无可避免,不可省略的。小宝宝一出生,像条瞌睡虫,虽然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他甚少打开眼睛看外面的世界。所以,对于宝宝的五官我只认出他的小鼻子,因为他的小鼻子跟我一样的。虽然小家伙选择大热天出生,但我们依然怕宝宝离开温暖的娘胎后会受寒,所以一直把他包得像一份礼物似的。哦!谁说他不是礼物,他是我们所有人引颈以盼的礼物!他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是最弥足珍贵的礼物!当一切都成定局后,终于可以仔细地瞧瞧这个全家宝了。对于家中的每个人来说,看着小宝贝简直就是一种眼福。我们竟发觉他头有三个旋,头顶上有两个,是对称的,所以中间的头发是尖尖的。母亲常说小家伙头顶上的两个旋,像一对牛角。你还甭说,这小子还真是个牛,他是金牛座的。不知他日他会否真是个野性难驯的牛魔王呢!不仅如此,前面还有一个旋,因而周围的头发就像一个漩涡似的。因此,母亲常说儿子太像我,鼻子跟我一个样,头发也是怪怪的!我的睫毛天生是卷的,而丈夫的睫毛则比较长,于是,儿子就1+1=2了,睫毛又长又卷的,每次抱他上街,那些服务员小姐一见到孩子就迎上去,看到他的睫毛就定断他是个女儿身!我每次都要大费周章地解释一番。之后她们个个都是一副听天方夜谭的表情!我再往下看那小小的脚,那长长的脚趾倒像极了丈夫,除此之外,还居然有自己的个性呢!他两个脚的脚趾都是其中两个翘起来,看着看着,我觉得,啊!怎么像钢琴键一样啊!不翘的是白键,而翘起来的是黑键,于是,我说,儿子的脚是钢琴脚。后来,父亲听到了,他一见到儿子就说,唉呀!你怎么是钢琴脚啊!

    以前的我可是一个忠实的电视迷,不过电视已不再是都市人消遗的唯一主角了!晚上我也不会像以前那般,老老实实地守住那个会说话的盒子过日子,因为我觉得这实在是虚度了我的光阴!于是,我背叛了它。但是有时心血来潮时我也会跟它叙一叙旧情的。每当丈夫工作归来,习惯用电视作为解除自己身心疲劳的兴奋剂,这就注定我们之间迟早会有一场战争。一个家庭难免会为一些不大不小和鸡毛蒜皮的事儿发生战争。不过,常言道,没有常胜的将军,只因世事无常!当我加入观众行列,如果看到合适自己品味的节目时,我会不战而降,乖乖地坐下来跟丈夫一起看,做个小女人,于是大家相安无事。如果节目乏味,我又另有他选的话,我就不那么合作了,我会跟丈夫争夺电视的主权。有时,遥控器落入我手中,我得意地操控着电视的频道。丈夫不甘心,不时在旁插话。有一次,遥控又落入我手,丈夫说,看8台吧!在我家,8台是香港的凤凰卫视,但我不太喜欢看凤凰台,所以没有理会他。他又说,不看8台,就看40台啦。我没好气地说,40台也是凤凰台啊!“你怎么这般聪明啊!”老公无法瞒天过海,不得不甘拜下风。

    有一回,我说要跟儿子逛街,每次逛街前总是一番的忙乱,犹如行军打仗般!那时候我真恨不得自己是条八爪鱼才好呢!这样就可以七手八脚同时运作了。我无法一手包办一切。我和婆婆负责给孩子穿衣和裤子。穿衣倒不是什么大问题,最麻烦的还是给他穿尿不湿。出发点是为了逛街时不会尴尬,只好暂时委屈一下他的小屁股了。他却总是不太合作地七扭八摆的。好不容易给他包上了。好!只差穿鞋子了,这是公公负责的,鞋子穿上后,宣布一切事前工作都结束了,我松了一口气。带着情绪高涨的儿子出门,一口气把他抱下楼,放下来后,看他走几步,怎么总是感觉有点别扭呢!也许是自己太挑剔吧!又看他走了几步,不对啊,还是别扭!于是,只好找一张凳子坐下来,仔细一看,唉呀!鞋子穿反了!公公左右不分,难怪有点不伦不类了。

    以前母亲每次带儿子上街,准要帮儿子穿上尿不湿的。后来,不知是何缘故,就没有再穿了。母亲回馈的意见是,我的儿子上街很少尿尿的,等返家才会尿的。有母亲这句话,我也开始尝试不给他穿了。儿子也懂事,确实没有出过“状况”有一天,我和家人带他出去玩。当逛商场时,我看中了一件衣服,去试。出来时,发现一干人等手忙脚乱的,哟!小家伙竟然在尿尿,尿后居然乖乖地站在那里不动呢!我像个不倒翁似地给人家赔不是,服务员小姐说,不要紧,有一个孩子在这里尿湿了几回了。有了这个教训,出“远”门再也不敢省那份心了。

    说起趣事,有一些是不可不提的。这些趣事都发生在外地,现在想起来都会忍俊不禁的。记得读小学的时候,有一年,父母决定带我们姐妹三人去广州故地重游。也许是缅怀过去吧!说到广州,是一个大省城,当我们的城市还是一个小渔村的时候,它已经赫赫有名了。出名多年,可以说是老大哥了。以前的广州电池也算得上是响噹噹的的名牌产品,如果哪家有几个广州的电池,那真的是了不起了!广州离我们不太远,我们家跟它挺有缘的。回外婆家过年是我们家多年的传统,以前,我们家住在广西,广州就是我们回珠海的必经之地。之后,举家搬迁到珠海。广州就成了我们的回忆城了!我们对广州依然兴致极高。到了广州,虽说之前父亲曾在广州生活过一段时间,但是之后一直是以一个过客的身份在广州出现,对广州的敏感自然是大不如前了!于是,他也像其他人一样,买了一张广州地图,站在一旁仔细地研究了起来。我们几个只会几个字,其它的几乎是一窍不通,至于母亲也不见得比我们强多少,跟我们的水平差不多。看地图,只能是指望父亲大人了!记得那时候,父亲看到地图上的南湖路,到处找。走走停停地研究地图,当走到某处,我抬起头看到一个路牌,上面写着北湖路,之后,父亲终于悟出了这些跟藏宝图差不多的线路的方向了!爸妈在一块,父亲像古时的探子,而母亲则像极一个发号的司令。我们这些小辈嘛,就是小兵!离开南湖路,我告诉父亲,刚才在他看地图时,看到了一块写着北湖路的路牌,父亲说,哪有什么北湖路,地图上只有南湖路嘛!我却坚持说是看到了。回家后,姐姐才帮理不帮亲说,是啊!我也看到了。现在,偶尔提起南北湖路的事,依然狂笑不止。

    后来,我们找了一个饭店吃饭,刚坐下来,我发现头顶上有个两片叶子的东西,问家人,都说不知道是何物。个个都在纳闷着,还来不及细想,忽然,一个男服务员拿起一把扫把对着那个东西转了几下,那东西竟动了起来。啊!原来这怪物般的东西就是当时最流行的风扇啦!

    还有一件趣事,也是跟广州有关的。有一段时间,因为某原因,我不得不独自在珠海与广州间穿梭往返,经过一段时间的磨练,我对广州的交通状况算是有了一点初步的概念了!那里比以前更有气势了,什么都有一定的规模,有自己的一套。人多,车多,地大,楼高自然是不在话下了。路上来来回回的行人,车水马龙的繁荣景象,俨然是珠江三角洲领头羊的派头。而我则像一个初来报到,不懂规矩的小兵,当然是不敢耍脾气,我收起了在家时的任性与放肆,把小心谨慎毫无保留地拿出来,总之,就是慎言慎行了。去到陌生的地方最怕就是迷路,特别是大都市。至于其他只要多了一个心眼也就没事了。在广州,曾有两个人为我带过路,一个是父亲!一个是丈夫!我跟母亲一个样,在外都习惯过分依赖他人,从来不认路。之前跟丈夫一块去广州,他顺便在那里买了一点材料。买材料的地方他领我去过两趟,后来,东西用完了,他叫我帮他买。这下可把我难倒了,那条路线我从来没有放在心上,即使现在有条路线图也是枉然,因为地图对我而言,是完全不起任何作用的。于是,丈夫在电话里教我如何坐车,但是问题是,车并不能直接到达目的地啊!言则有一段路还是要靠自己步行了。我相信路在口边,于是,我在附近到处地问人,但是外行人就是不知道。我打了无数个电话给丈夫,说找不着,也问不到,请他作进一步的指示。丈夫说,天黑了,怕不安全,由它吧!但我又不甘心肉到嘴边,放弃它。走着走着,我眼尖看到了一个门诊部,心想内行人该知道了吧!我开心地进去问,一问,那个门诊部的小姐说,噢,这位小姐就是那个公司的,叫她带你去吧!真的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了!在一旁的小姐把我带到公司去买材料,我终于在天黑前完成了丈夫交待下来的任务了。

    为了自我升值,我报读了一个大专,但是学校立了一个规矩,就是准学员必须要回主办学校考试。可学校地处衡阳啊!对于几乎三步不出闺门的我来说,出远门是特别犯愁的事!对我而言,每出一次远门都是一个莫大的考验,更是一个身心的大挑战,真有点生存大挑战的味儿。看到家人把忧愁写在脸上,我只好安慰他们不用紧张,其实内心比面试还紧张呢!每当此时,父母更是恨不得我是一件包裹,贴上邮票,只要写清楚地址就可以万无一失地把我寄出去,保证安全地到达目的地。也难怪父母担心的,我像母亲一样,天生是个方向盲,在自己的地方有时尚会迷路,何况是完全陌生的他乡呢!上车前,妹妹叮嘱我要找到这两个人,我坐在火车上,没有心情欣赏沿途的风景,总觉得像古时学子上京赴考的感觉!我的同学中有两个是妹妹的朋友,一个是要好的同学,一个则是要好的同事。谁知,上车前,我到了却不见两人,害得我心里咯噔咯噔的。上车后,我们三人自然是呆在一起了。他们告诉我,妹妹已把我交给他们了,并说,要保证不可让我迷路。两人像男女保镖一样,啊!我何时做了重要人物啦?我暗感好笑!感觉自己是进大商场前被保管的物品似的。

    踏入衡阳,天已黑了!大家围在一起吃饭。初到衡阳,我按自己在广东的饮食习惯,吃了一碗饭。天渐渐越来越黑了,我的肚子竟发出了饥饿的信号。一碗饭不管用啊!人生路不熟的不知到哪里去觅食。肚子就这样被委屈虐待了一晚。这才想起,电视画面上的农村妇女为何总是端着一个比男人饭量还大的大碗,那时候总是怀疑,女人也会有这么大的饭量吗?那真的是吃穷郎啊!如今才知道,真有此事!第二天,下不为例了,再也不敢跟自己的肚子过不去了。只好入乡随俗了,第一次深刻地感受到入乡随俗的厉害和重要性。我在广东很怕吃辣的食物,因为吃了容易上火。去到衡阳后,由于有些同学也是我的同道中人,怕吃辣,就叮嘱饭馆不要把所有的菜都放上辣椒,岂料辣椒是没有放,但菜还是辣的。原来锅子早已沾上辣味,菜始终是辣的。终于迫不得已地接受了辣椒。渐渐,竟发觉本性也可移了。爱上了辣椒,似乎是着魔似的。难怪人说没有绝对的敌人,这不,天敌也得到了我味蕾的承认,并加以欣赏了。辣味可以和我的味蕾共存了!与敌共眠,握手言和会有时!

    到达衡阳后,本以为三人会在同一考场上,岂知人算不如天算,三人分到了两个不同的考场去了。虽然跟其中一个在同一考场,但是始终是各有各状况,离开的时间总会有先后的。到时就是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了。想到此,认路只能靠自己了,走在路上,我记得其中一条路有些玉米皮。试后,到处找路,看到地上的玉米皮,认定是来时的路。果然,沿着这条路还真的是走出去了。回家后,把这事告诉了爸妈,他们笑了,说:“你啊,是有一点急智,但是如果别人把东西扫走了怎么办啊?”是啊,如果别人把东西扫走了,我该怎么办?办法是有的,不过要为自己的糊涂账破费一点小财了。怎么,当时我就没有想到这点呢!爸爸又教我认路的绝招,说要认大的建筑物和路牌。看来,跟我在一起的人,真的没有安全感了。

    由于工作的关系成了一个夜猫子,有一晚工作量大,当干完所有的工作时,疲倦地看了看墙上的钟,啊!都五点多啦!我踩着自行车,在头顶一片深沉无言的天空,周围是人迹罕至,在被晕暗街灯镀了一层淡淡金箔的路面上飞行,狂奔着!我归心似箭啊!当我做好睡前的功夫,已经差不多六点了。时间不早了,该上床休息了。忽然听到儿子在学狗叫,心想,唉呀!小家伙醒啦!我去看看他,我走进房间,公公醒了,说:“哎,小家伙发梦也学狗叫啊!”一看,果然,儿子依然睡得香甜。小家伙爱狗,平时见到狗时,热情有加,几乎吓坏狗的主人!我忍不住也笑了起来,以前有周扒皮半夜学鸡叫,我的儿子却是学狗叫。

    其实家家都有一本趣经,只要你有发现的眼睛和在乎家人的一片真情,相信你家的趣经同样会笑料百出,妙趣横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