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第5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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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大队肉也不够吃,一年到头就盼着这天呢。”

    “是啊,刘主任,我们大队今年就活了两头,另外一头还要留种,只能杀一头。”

    “给了市里面,我们就没了。”

    大家都不愿意。

    倒是老支书站了起来,“我们大队给三头。”

    这话一说,所有人都看了过去。

    “老支书,你没开玩笑吧?”

    老支书说出这话是有考量的,他们大队除去阿花这头母猪,剩下还有八只。

    小的也有一百来斤,大的有一百七八十斤。

    说实话。

    老支书之前不知道这个情况,知道后,他就立马吓的一凛,他虽然读书不多,但是树大招风,怀璧其罪的道理还是懂的。

    整个漠河市才五头猪的分配情况下。

    他们一个小小的生产队就有九头,但凡是有人想弄他们。

    随便一个消息举报上去,他们大队就完了。

    毕竟,上面规定了,一个生产队的养猪名额只有两头。

    他们这是超标中的超标了。

    他需要自保,当然也需要名声。

    于是,老支书站了起来,“我们大队能有这个成绩,是刘主任带领的好,也是沈知青当时教会了大家科学养猪,这才能有现在这个情况。”

    “如今市里面既然缺猪肉,我们大队自然是当仁不让。”

    “好!”

    刘主任夸奖起来,“大家都要像前进大队的老支书学啊,他是大家的榜样。”

    有了他的带头,其他人顿时面面相觑,“我们大队有三头,出一头吧。”

    “好,康庄大队算一个。”

    “那剩下的一头,就从公社出,那行了,会就到这里,我现在就去给李科长回复。”

    大家自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

    等散会后。

    有人忍不住朝着老支书说道,“您也是,给这么多,自己大队的人怎么办?”

    老支书笑了笑,“我们大队省着点吃就行了。”

    他们大队能够养活这么多猪,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当初洪灾的时候。

    他们大队算是保存的最完整的。

    这才有了如今这些猪。

    大家听到老支书这话,摇摇头,“您的觉悟就是高,当然您也有这个实力。”

    老支书不居功,坦然道,“我们大队是占了沈知青的光。”

    不管是沈知青的养猪知识,还是沈怀山的治病知识,甚至季长峥因为亲人在这里。

    选择来到他们大队进行救灾。

    这里面每一个环节都缺一不可。

    而且,这里面每一个环节都是和沈美云有关。

    说实话,在老支书的眼里,沈美云就是前进大队的恩人。

    只是,这话他就不和外人说了。

    *

    刘主任把消息带给李科长后,李科长立马派车过来接猪,五头猪的待遇,那真是比人还好。

    与此同时,他还给了三面锦旗。

    一面是胜利公社的,还有一面是康庄大队的,最后一面是给的前进大队。

    当然,给前进大队的不止是锦旗。

    还有两百斤良种,这算是李科长自掏腰包给的好东西。

    从种子站抢来的,谁都没给,就给了前进大队。

    说实话,原先还有些怨念,老支书怎么把自己大队的猪给出去那么多的社员。

    在看到这锦旗和良种的时候,顿时说不出话了。

    “还是老支书厉害啊。”

    “这可是先进大队的锦旗啊,给我摸摸。”

    “我还没摸过呢,是金丝绒面料的,好舒服。”

    “我倒是更喜欢这良种,明年我们大队的粮食肯定不少。”

    比起名声老支书也更喜欢良种,他摸了又摸,“这是好种子收起来,春耕的时候种到最好的地里面。”

    “好咧!”

    老支书看着笑容满面的社员们,心情也跟着好了几分。

    “我就说,当初让沈知青来我们大队没错。”

    大队成立了十几年了,还是第一次得到先进大队的称号呢。

    而且他们大队在市里李科长,那挂了名号,以后有好事肯定落不下,他们大队。

    想到这里。

    老支书抽着旱烟都跟着愉快了几分。

    “我去找沈大夫聊聊天。”

    腰板挺的笔直。

    “他们家可真会生孩子。”

    生了沈美云这么一个优秀的同志。

    *

    沈美云还不知道,她所带来的影响竟然这么大。

    因为进了年底,家属院的嫂子们也都跟着忙活了起来。

    赵春兰一早包了一个碎花布头巾,提着一个篮子,过来找沈美云。

    “美云,我们今天打算坐汽车去哈市赶大集,你去不去?”

    第135章穿越第一百三十天……

    到了年底,家家户户都开始置办年货起来,家属院的嫂子们也不例外。

    部队的工资,在整个黑省来说,都算是高的,而漠河市好多物资,其实买不到。

    有些条件不错的嫂子,便愿意去哈市去置办年货。

    那边的百货大楼不止是种类齐全,连带着衣服布料,都是别的地方没有的。

    毕竟,哈市可是祖国大儿子,又接近老毛子边界的地方,以至于这里不管是经济还是实业,发展的都非常迅速。

    而赵春兰虽然日常抠门,但是到了年底就大方了起来,对于赵春兰来说,辛苦一年到头,就指望过年的时候松活松活了。

    所以,这才来问的沈美云。

    沈美云听完后,她意外了下,“去哈市赶集?”

    “对啊,哈市那边物品齐全,而且价格也比咱们漠河市低一下,我跟你说——”

    赵春兰压低了嗓音,“那边还有好多蓝眼睛,金头发的外国人,你去看了就知道了。”

    反正每年年底去哈市的时候,她也有一方面的原因,就是为了看这个。

    沈美云思忖了下,“我也去。”

    家里确实也该置办一些年货了。

    “那咱们一起。”

    “还有玉兰,秋梅,以及秦团长的爱人,李霞。”

    沈美云嗯了一声,“我回去收拾下东西,你们在家属院门口等我。”

    她回家到了抽屉里面,拿了钱和票,思索了下,又背着一个包,放了军用水壶进去。

    这不,刚要出门的,顺手拿了挂在衣架子上的红围巾,围在了脖子上。

    在出门之前,还有几件事要办。

    第一,自己还要去养猪场那请个假,她算是有工作的人,这平白如故的不去,自然要提前说一声。

    第二,她去了哈市,那家里的绵绵就要交给季长峥来带了。

    想到这里。

    比起让绵绵在家里,她更想带绵绵去见下世面。

    毕竟,七十年代的哈市,她曾经也只是在电视上才见到过。

    不过一瞬间的功夫,沈美云脑海里面便转了好几个念头了。

    出了门,便让人去养猪场带了一句话,旋即,找到了和孩子们一起玩耍的绵绵。

    沈美云对她招招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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