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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对【不穿裙子的女生】的支持和鼓励,从92年2月6日到92年6月9日,连载的五个月间,要是没有大家的支持,我肯定是写不出这么多字(破个人纪录),因为我本来就写得慢,谢谢大家耐心的等候,希望这次的结局大家还满意:D(不满意?那……打个电话来研究一下,记住是香港3345678,十点之后不要打来……)在连载的这段期间,因为这个故事认识了更多的读者,其中还有不少星爷迷,这是写这个故事最大的收获吧!^^另一个收获就是大家看到putin总算不会只想到周杰伦,还会想到黎老师,嗬嗬!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非常谢谢大家的支持,我会继续加油的!掰掰!
番外篇--班长我为什么会喜欢上他,至今仍然是个谜。因为我们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从小到大,大家总会用“优秀”、“聪明”、“懂事”、“负责”这些形容词来形容我,然后用“白痴”、“笨蛋”、“猪头”、“捣蛋鬼”这些外号来称呼他。每次考试我不是第一就是第二,而他不是倒数第一就是倒数第二。我上台领奖的次数多到数不清,他被老师罚站在司令台边的次数也多到数不清。上课的时候我在听课他在打呼;下课的时候我忙着排桌椅他则忙着把桌椅分尸。我的兴趣是读书听音乐,他的兴趣是敲桌子打椅子、把桌椅拆开再组回去。我比同年龄的同学成熟稳重得多,他则是比同年龄的同学幼稚低级得多。我从小就声名远播,而他则是恶名昭彰。如果把我们班比喻成一个莲花池,那么在大家心目中我就是亭亭玉立的莲花,而他是湖底的那堆烂泥。用“烂泥”来比喻他是过份了点,可是谁叫他自己老不守规矩、整天闯祸、把老师说的话当耳边风?我们国小同班的四年里,我一直把他当个可恶的笨蛋看待;要不是因为上了国中我们又同班,要不是因为导师故意安排他坐到我前面,我想我不会有机会看到他的另一面---过去我所不知道的、他可爱的那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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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之后不久,老师安排我们换位置。老实说我有点委屈,因为我前后左右坐的都是男生,而且几乎都是班上的捣蛋鬼:前面是菜头、后面是小胖、左边是山猪、右边则是乖乖牌王建安。大家都对老师的安排不太满意,吵着要用民主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地重排一次座位,老师听完以后也没生气,只是笑眯眯的说:“好啊,你们排得出一个大家都满意的座位表,我就让你们照着换。”不过弄了两天,大家意见一堆,根本没办法取得共识,也就认命不再吵了。升上国中之后的菜头一点也没有比较成熟,还是整天闯祸、老师们都对他很头痛。可是每次被骂他都还是笑嘻嘻的,一点悔意都没有,一转身又蹦蹦跳跳的跑去找别人玩。上课的时候他睡着了倒还好,醒着反而糟糕,老师每讲一句话他就要急着追问为什么,害得老师课都上不完。有时候他明明就在打瞌睡,一听到老师问:“有没有人不懂?”马上就像触了电似的醒过来,把手直直的举个老高大叫:“我不会我不会,老师你再讲一次啦!”老师耐着性子重新讲解的时候,他老兄又不到两分钟就进入梦乡了。所以后来老师们都知道,在我们班问大家还有没有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小小声、把麦克风先关了再问,不然又要被他气个半死。考试的时候也是,除了历史考卷之外,他几乎都是写上名字,然后把答案猜一猜,就趴下去睡。第一次看到他振笔疾书的背影的时候,我还以为他决定改头换面、重新做人了,拿到考卷一看才发现整张考卷满满的都是钢弹机器人,空白的地方还不够他画,他索性画到题目上,害改考卷的我改得很辛苦,我得从那些密密麻麻的机器人中找出ABCD、1234,看看有没有蒙对的,好让他少订正几题。菜头就是这样,他来学校不是来读书,是来玩的。有时我也挺羡慕他这么看得开,就算考3分5分他也是笑嘻嘻的,不像我只要没考到90分就会自责个老半天。他在学校虽然老是挨骂,不过他爽朗的笑容让谁都无法讨厌他。老师们嘴巴上说他顽皮,可是我看得出来他们其实都很疼他。我虽然也很得老师宠爱,但是那是我战战兢兢、靠着自己的努力争取来的;而且我知道我必须一直维持这样的态度,否则老师和爸妈铁定都会对我很失望。不只老师们喜欢菜头,同学们也是。因为他总是那样无拘无束、鬼点子又一堆,心情不好的时候、觉得无聊的时候、想找人陪的时候,大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他身边总是围着许多同学,充满了笑声,好像只要跟他在一起,就可以暂时忘记所有的不愉快,感染到他身上的活力。而我虽然是班长,班上同学也都很服我,老说我比我们班导师更有导师的样子和架势,可是我和大家之间总是有着说不出的隔阂,尽管表面上我和每个人都能相处得很融洽,但大家对我总是很客气。班上同学几乎都有绰号,就只有我和少数几个人没有,就是一个好例子:大家总是客客气气的叫我的名字“晓岚”。每次佩君跟我抱怨她恨透了“菜花头”这个绰号,我都很想跟她说,其实我很想有个绰号,即使是叫菜花头也没关系。不过我终究是没告诉她。我的烦恼并没有让班上的任何一个人知道,一来是我觉得说了也不能改变什么,二来是我早习惯了什么事都自己处理,我不希望让其他人看到我软弱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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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段考之后,紧接着来临的是运动会。因为新来的代课老师林老师答应我们,只要我们拿到大队接力第一名就要带我们去看萤火虫,大家都拼了老命的练习。老实说我心里压力非常大,因为我的体育一向不怎么样,我好担心到时候跑慢了,会拖累大家。所以除了放学后全班一起练习的时间之外,我会趁一大早学校刚开门的时候,到操场跑个半小时,喘口气后再装作刚到学校的样子回班上去。这天我像平常一样低头向前猛冲,突然听到有人在耳边用惊天动地的音量大叫:“小卷~~!!”然后我的背被重重的拍了一下。我本能的摀住耳朵停下来,转头一看,菜头气喘吁吁的站在我背后,笑得非常灿烂。“你这么早来干嘛?”他问。我像是做坏事被抓到一样当场愣住,一时心虚得不知该怎么回答。“等等……你刚叫我什么?”回过神之后,我突然发觉不对劲。“你刚叫我小卷?”“因为你头发卷卷的啊。”他踮起脚,抓起我的一络头发说,“不信你自己看,真的有一点点卷啊,我竟然今天才发现。”他得意的继续说,“我早就想帮你取个绰号了,总算被我想到了。好啦,以后我就叫你小卷罗!”我低头看着矮我一截的菜头,感动得真想用力跟他他握握手,我终于有绰号了!“我……我才不要叫小卷呢。”尽管心里高兴,我还是撇着嘴,装作不愿意的说。“管你的,我要跟大家说!小卷、小卷、小卷!!”他指着我,往后退了几步,准备跑给我追。“死菜头,你给我站住!别跑!”我朝他冲过去,我们就这样绕着操场跑了几圈,我发觉今天的我,跟平常的我不一样:像是脱了一层壳似的,轻飘飘的。就连跑起步来,也不像平常那么痛苦,我第一次发觉跑步也可以是件快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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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菜头的宣传,班上开始有越来越多人叫我小卷,我觉得我和大家之间的距离拉近不少,大家不再觉得我是个优秀到难以接近的人,这都得谢谢菜头。我开始期待每天早上的练跑时间,因为菜头都会陪我一起跑,教我怎么跑比较快,看他说得头头是道,俨然一副教练的样子,我都觉得好笑。其实他跑得也没多快(大概是因为个子小吧),但是他对自己可是超有信心的。改考卷的时间也是我最快乐的时候,改他的考卷的时候,我会画上一个笑脸,然后写上“加油!”;他改我的考卷的时候,也会画一个夸张卷卷头笑脸给我,虽然画得不怎么样,不过每次拿到的时候我都好高兴。和他相处得越久,越觉得他身上有好多好多我没有的优点。我迫切的希望知道更多更多关于他的事、希望能成为他最要好的朋友。我才不是喜欢他,我只是很欣赏他而已。我这么告诉自己。---------------------------------------------这天他神秘兮兮的转过来,塞给我一张纸条,说:“你帮我看看有没有错字?”
【 林晓凡你好漂亮,我真得很喜欢你。 蔡少扬 】纸条上这么写着。
我的心痛痛的抽了一下。“这边有一个错字。”我从书包拿出铅笔盒,手颤抖的在里面翻来翻去找红笔,然后把“得”字圈起来,在旁边写了一个大大的“的”字。“是喔!好险我有先请你帮我检查。”他高兴的又拿出一张测验纸,边哼着歌、边把纸割成好几条,然后重写了一张。“那你看这样可以吗?”他一脸认真的问。我摇摇头,“可是你的字实在太丑了,看起来一点诚意都没有。你应该先练练字,等字练漂亮之后,再拿给她也不迟啊。”他皱起眉头,“唉……好吧。那你说要练几天才够?”“起码要练一个星期吧。”我耸耸肩。“好吧。那我以后写好之后就给你检查,等可以了之后你要跟我说喔。”“没问题!”我抓起那张纸条,收进铅笔盒里。“写坏的我帮你拿去丢吧。”“谢啦,小卷。”他有点不好意思的搔搔脸颊,“你会帮我保密吧?”“这是当然的。放心吧!”我抿着嘴,努力不让表情有任何变化。-----------------------------------当我知道菜头喜欢林晓凡的时候,我惊讶的发现我竟不知不觉地喜欢上菜头了。这太不合理了。我怎么会喜欢上一个比我矮、比我笨、比我逊一百倍的笨蛋呢?我反覆的这么问自己。我是荷花,他是泥巴,凑在一起能看吗?“喜欢一个人本来就没有什么道理。”当我跑去跟黎老师商量的时候,她重重的叹了口气这么说。我想她大概也有跟我一样的烦恼吧?人家说谈恋爱是件好事,可是我觉得谈了恋爱的我变得好讨人厌。我老是骗菜头说他的字太丑、见不得人,把他写给林晓凡的纸条全都没收,偷偷带回家。晚上我会利用睡觉前的时间,把纸条上的“林晓凡”三个字割掉,这样就变成:【 你好漂亮,我真的很喜欢你。 蔡少扬 】然后我会把加工过后的纸条,收在一个小盒子里,锁在书桌抽屉里。因为这样我就可以假装这些纸条是菜头写给我的。即使知道这样做很蠢。-----------------------------一个月之后,菜头送出了他给林晓凡的第一张情书,因为我再也没有任何理由阻止他,现在他的字真的很漂亮---虽然仅限于那十几个字。不过短短一小时后,他就被拒绝了。“林晓凡她说她现在不想交男朋友。”心玫凶巴巴的插着腰,很不客气的来传话。菜头听完苦着脸转过身来趴在我桌上,“我失恋了。”他哑着嗓子虚弱的说。“不要难过啦,也许还有希望啊。”我安慰他。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真的吗?你觉得我还有希望吗?”他抬起头,不敢置信的问。“慢慢等,或许有一天他会喜欢上你的。”我这么说。说给我自己听。-------------------------------------------------------
回家之后我把过去收藏在盒子里那些纸条通通撕碎了,扔进垃圾桶里。我告诉自己,有一天我一定会收到他诚心诚意写给我的纸条,上面写着:【 张晓岚,我好喜欢你。 蔡少扬 】而且是用我教他的漂亮字体写的。一定会有那么一天的。一定。有一天他会莫名其妙的喜欢上我。就像我莫名其妙的喜欢上他一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