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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只是紧紧地抱着他的头和背,有时更摸索着他的脸和手。我知道在这种仰卧姿势下,最好把双臂上举过头,胸前就呈现出万分的美感,我就这么做,他果然发狂了!
他的唇舌专向我的面部进袭,接看只觉寒噤连连,通体火烧,渐渐陷入迷糊。
“爱人!爱人!”我喃喃叫道:“让我死,让我死罢!”
词云:阅尽天涯离别苦。不道归来,零落花如许;花底相看无一语,绿窗春与天俱暮。待把相思灯下诉,一缕新欢,旧恨千千缕,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
--调寄蝶恋懋花。
也不知道何年何月,在何处见过这首伤春词,而且居然牢记未忘。
此时我把它抄下来就为自觉心境与词境相差不远,正好借他人的酒杯,浇自己的忧伤,作为一种感情的发泄。
二十四番花信风,臣在不知不觉中飘飘而逝。经历过柔肠寸裂的生离,也经历过没有眼泪的死别。
刚以为自由与幸福在抱,却不知突然醒觉,自己已是残花败柳了!
此时面对新欢,旧恨如潮,万般都在掌握,只有那青春啊!一去不复返了!
为什么在极欢乐中突然有此感触?
那是由于阿财的一句话,他靠在我怀里悄悄地说:“玉璇,要是我们早见三年多好!那时你还不是李老三的人…”
这句话,含义很明白,他在嫌我不是小姐的身份了。
也许不是有心。
但至少在他的潜意识中,已有了这个感觉,连他自己也不知其所以然。
我当时伤心,但非绝望。
因为,我能够强烈地感觉到阿财的热情,对于我的依恋加火如荼;只是没有刻骨铭心的痴爱而已。
而我是如何渴望着真正爱情的滋润!肉欲的享受虽然至高无上,那终究是一种庸俗的现实,凡现实都会转眼成空。
只有痴爱痴恋的形而上方式,才能够千秋万世,共天长地久。
空虚如我,一个似悲似喜的新寡,感慨于人生如朝露,除拼死觅取欢乐,还能想望着一股重新燃起的生命之火焰。
在这一点上说起来,阿财是教我失望的。
他热,然而没有光,那只是柴灰底下的火炭;他狂,然而不痴,又与禽兽何异?
想到这里,我突然抽身而起,匆匆地把衣服理好,回头便走。
“怎么了?玉璇!”
他仆在草地上,伸手来扯我的腿。
黑暗中,我灵活如鱼!轻轻一闪,就避开了他的捕捉,往树林外直奔。
“玉璇…”
那呼叫声凄凄如秋雨。
我略停了一停,硬起心肠,仍然往前走。
“玉璇,我只说一句话…”
我不得不停步,听他这一句话究竟说些什么,这也许是人之常情吧!
他不快不慢地走过来,距我约莫三尺站住。
我不敢看他,但仿佛也能感到他的呼吸和眼光,这两者尽都使我意乱神迷起来。
彼此沉默了二、三分钟。
我刚欲移动脚步,听到他幽幽叹道:“早知今日,我们又何必当初?”
那十一个字对我,就如当头棒,化出千千万种意义,使人百感交集。
心与口挣扎了半天,我轻轻地说:“当初,怎么样呢?”
“当初,是我会错了夫人的意思。”他愤然道:“没有想到自己的身份,罪该万死,可是夫人…你也有不是。”
“我有什么不是?”
这是强嘴。
“你的不是,由于…”他露骨地说:“没有早早教我死了这条心。也许在你们上流社会是常事,但我看来,你的一切言语表情,早已超过了默认。”
轰的一声,我自觉面红耳热,幸亏在黑暗的树林中,不然真要无地自容了。
他没有说错,我的言词,岂仅止于默认而已?说得不客气些,简直在鼓励他的野心,诱使他一步一步踏入预布的陷阱。而在最后关头,我却把肉饵吊起,让他一只脚掉在陷阱里受苦受难!
女人真是软心肠的动物,前思后想的结果,每每自责不已,自责使我一点矜持如炉火上的冰雪,顷刻融化。
阿财是何等敏感!鉴貌辨色,立刻知道他又赢了。
他从三尺外一步跨到我身边,突然攫住我,狠狠地在我颈项间吻下去。那一缕热气从颈项传入,打头脑绕了一个圈子,经过心脏,又从血管里散发出来,直达四肢骨骸。
一切的决定在于心肠,心热了,肠软了,那就什么也都不再顾忌了。
我的手臂像两条蛇般缠上去,惟恐抱得他不够紧,赌得他不够实,怕一下子失去了他。
丝丝的风,摇摇地叶,除去这些,就只有无所不美的山河大地,以及我与他两人,此外无一物存在。
当然存在是存在着的,但在我眼中,那都是不关紧要的!
我满足,我激动,我如痴如醉。
唇和舌的紧缠,灵魂的交流,胸膛的贴实,也不仅是摩擦,还感觉到彼此的心房跳动与热血流转。
黑暗变成光明,寒冷变成温暖,坚硬的树和泥只觉其柔情万缕,林叶的摇动,生机勃勃--美极了!美极了!
何处一阵风来,使我寒噤连连,通体酥融。接着发现不是风,那是他具有魔术的手。
他在抱着我向下滑,下面就是草地,我尚能感觉。
依照我的心愿,那是求之不得,但意识中仍有一种女性自尊,不愿如此地草率交易…
所以我轻轻挣扎着说:“不…”
他并不回答,继续以动作来使我就范,造成既成事实。
两种主张在我心底交战,一时这个占上风,一时那个着先鞭。
归根说起来,希望自己不要再矜持,但是办不到!
我恨自己不长进,再要撑拒下去。眼见好梦成空,而我是何等渴望这一看!
就像沙漠中的旅人,原来还有一个空水壶挂着,现在连那个有名无实的招牌都失掉了,好容易遇到一泓清水,你说能忍得住不奔过去,伏在那水面上尽情痛饮吗?
于是情急生智,我突向前伸出一足,放在他不得不踏上去的地方,他果然像一块铁般立刻跌向磁石,使磁石和铁紧黏在一起。
那磁石就是我--我的唇、颈、胸脯。
他俯下头,用炽热的嘴唇在我的粉颈上、酥胸上、小腹上、玉腿上,贪婪地狂吻起来,我的血液沸腾了,一颗心好像要炸开似的。
接着阿财伏到我的身上,我把全身的力量都集中到那点上,他像触电般的大震起来。
肉和肉相贴合,心和心碰触着,双方那重要器官都是充血盈盈的,喷射出浑浑丝丝一股股的热气来。
龟头火红滚烫,愈捣愈硬,越插越深,横冲直闯,如疾雷急雨,横扫千军。顶得我阴户大开,心花怒放,淫水长流。
他的阳物,似乎比赵利民更为健壮、有力,抽送之间,更觉刺激、更充实。
一道闪电突然射来。
我迷迷糊糊地想,好罢!下雨罢!下得越大越好,把我们一齐冲走,冲下海,冲出世界,去寻觅另一个没有偏见的乐园?
这闪光时间好长,一直亮着,几乎像一盏探照灯。
奇怪的是:它仿佛专照一处,我依稀觉得,除了我们所占的一块草地,四外仍然是一片昏黑。
这使我在迷糊中渐渐清醒过来,抬起头,找寻那奇异的光源。
“啊!”我惊呼。
“怎么了?”阿财仍在半昏迷状态中喃喃地说。
我神智略清,立刻顺手把他推开,自己则像一条泥鳅般滚开去,一直滚到暗处,惊魂这才稍定。
现在阿财也弄清楚了,我听见他“啊”了一声,接着便破口大骂:“谁在那里把车灯开亮?混蛋!看老子来揍你!”
我仍然伏在地上不动,怕来者是警察,那么我们不但无奈他何,而且还可能以有伤风化的罪名被带上法庭,那时报上登出来,怎么办?怎么办?
阿财已像豹子般往灯亮处冲过去,看来要拼命。而我却不愿意把自己的一条命陪他去拼,我要自寻生路--逃走。
还未站起来,便听见阿财在称奇道怪,接看听到他说:“赵…少爷,你怎么会来这里的?”
更糟!那是赵利民。
“我来参观一下。”不错,正是利民的语气。
下来是一个冷场。
他们对峙之局,如何了结,那不是我兴趣所在。我只想如何快速的脱离这困窘的局面,越快越好!
我本能地爬动,自觉离他们又远了些,于是站起来飞奔,冲出树林,来到马路上。
瓦斯灯光彩照射下,遥长曲折的路面如死城,竟无一人一车来往。我愿不得了,往左转飞跑,希望遇到一辆车,把我带得远远的。
拍!高跟鞋的跟突然折断了,我索性脱去丢掉,赤脚被路上的砂石戮得疼痛不堪,那也不暇愿及了。
身后似乎有声音在喊叫,我不想分辨那是谁,两个人都不愿意见,任何人都离开我,愈远愈好,现在我只想孤独。
真的下雨了!开始时还稀疏,愈下愈密,终于像排山倒海般落下来。衣服本就窄小,如今黏住雨水,简直像没有掩蔽的模特儿。g头发顷刻湿透,雨水又从前额和后颈往下滴,全身黏湿,举步艰难。
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成了什么样子,但愿不太难看才好,否则回头即使遇到一辆车,我也没有勇气坐上去,为的是司机必是男人,我怎能给异性一个丑怪的印象?
还好!眼前有两道灯光迎面而来,那是一辆汽车无疑。
在这一刻已不容我再有选择的余地,我立刻站在马路中央,高举双手摇晃,希望它会停下来。
强光刺得我眼睛无法睁开,那车子又飞驶而来,几乎近在咫尺了,还好!我听见突然刹车的磨擦声,总算没有把我撞到。过了一会儿,听见说:“上来罢!”
我放心睁眼,发觉自己只距车头二尺,真是危险极了。车门半开,伸出半个男人的头,又在招呼:“上来,我送你回去!”
我乖乖地走过去钻进车门,双手抱在胸前,遮住那种透明的感觉。然后低声说:“谢谢!我住在台北。”
他立刻掉头,往东而驶,并不问我为什么会落到这步田地。
这使我略感放心,喘息既定,偷眼斜望过去,却不料对方也正向我斜视,眼光相接,我又是一阵心跳。
情欲的极乐境界在风雨之下消失,只留下凄凉的脚步。雨下奔驰的结果,使我从头发湿到脚跟,内衣紧贴身体,外衣重如铁皮。
一路无事,却出乎我意料之外。到家时才发觉手袋失落,只好请司机先生等候一会,那司机是一个肥胖的中年人,外型很老实,想不到并不老实,只顾目光灼灼地望看我,就像我身上未挂寸缕似的。
这时他突然伸手,非常卤莽地拦住我说:“免收车费,只要…”
“只要怎样?”
我的身体失去平衡,险些倒在那胖胖的胸怀里。
“只要你…”他一边说,一边顺势抱紧我,飞快地吻下来。
“别…”嘴唇已被堵住。
“唔…唔…”
我挣扎着,因为感到我胸前已被他肥大的手掌所袭击。
“好了!谢谢你!”
他满足得很快,松手把我释放了,而且飞也似的逃进了车厢。
我站在雨中呆立着,不知所措,心头又甜又苦,但没有想到喊叫报复,眼看那辆小轿车飞驶而去,顷刻间没入风雨黑暗中了。
事情真奇怪,为什么从李老三死后这几天来,凡是男人看到我,总会引起他们或多或少的欲念?
难道我做了寡妇以后特别美?还是解除了心理上的伽锁以后,天赋的性感就一发不可收拾?
我想至少这责任大半在我自己,我的表情一定很饥渴,在有意无意地鼓励男人的野心,以致诱惑他们做出平时所不敢做的举动来。
否则这位司机先生并不知道我是谁,怎会这样冲动,突然大胆地放肆,恣其口手之欲呢?
我回到家中,就自觉像一个皇后了,我消受着许多关切与侍奉,直到我洗过热水澡,上了床,还有查利--狼狗--伏在床前向我摇尾乞怜。
我身在床上,心在屋外,仔细听着阿财有否回来。一小时、两小时过去了,仍未听到他驾车回家,我有些奇怪,也有些担心。
奇怪也罢,担心也罢!他总之回家,而且由赵利民的电话得到了解释。
他说:“玉璇,你回来了,没有遇到什么麻烦吧?我真替你发愁!”
“啊唷!不敢当。”我仍然生他的气。“怎么敢教赵少爷发愁呢?你是贵人、忙人,又是…天字第一号的多情人,算了吧!”
“你错怪我了,玉璇。”他在那边沉着地说:“我明天会来向你解释的。”
“我不要听你什么解释,也不敢劳动大驾,赵少爷,我们孤男寡女,以后最好少见面。否则你当然无所谓,我却犯上人家蜚长流短。活在这个社会里。女人的声名不能蒙上污点…”
“好呀!连我们的李夫人,也变成道学先生了!”
他讽刺道:“是不是爱情的力量,使你无暇顾及其他,所以用这种论调来对付我?…慢!慢!别生气!有一件事非立刻告诉你不可,我和阿财打了一场架!”
“打架?”我忍不住心惊肉跳:“你们真胡闹,这算什么名堂?传扬出去要被人笑死了!”
“不会传出去的,除非阿财这小子到处胡说,否则就只有我们三人知道。但是,即使传出去,也没有人觉得可笑,双雄夺美,那不是非常自然?”
“呸!”我忍不住笑道:“谁又甘心让你们夺了?你们这些人呀,我一个都看不上眼。”
“那只有你自己明白。”他俏皮地说:“而我决不会死了这条心,我以为你…”
“喂!”我连忙打断他的话题:“你们谁打赢了?你都没有打伤吧?”
“为什么不问他没有打伤吧?谢天谢地,原来你对我还是此较关心些。”
见鬼!我何尝更关心他?只是在礼貌上,不得不有如此一问罢了。
我连忙说:“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什么?”
“谁打赢了?”
“很抱歉!是我。”
这回答倒真出乎我意料之外,凭他一身酒色淘空的仙风道骨,那里能抵得住阿财水牛般的冲刺?
阿财的冲刺如水牛,我刚才已经领略过了,并无夸张。而利民的一身排骨,也是久负盛名,不待用手去摸,就可知道。
那么,是什么奇迹使他打败阿财呢?
他在替我解答问题了,他说:“爱情的力量,完全是爱情的力量,奇妙极了!那一刻,我浑身都是力,拳头像铁锤,臂膀像树干。只不过三两下,那混蛋就倒在地上直哼!”
“别骂人,利民!”我说:“然后你就随他躺在树林里,任凭风吹雨打?你真英雄,残忍的英雄!”
“好啊!”他气极了:“原来你最关心的还是他?连骂他一声混蛋都不行?风流的李夫人,你安心睡觉好了!我并不如你所想像的那样残忍,我有我的运动道德。现在,阿财已躺在我家里休息。”
我也气极了,我口不择言。
“利民!”我大声道:“放他回来!”
“他不肯回去,他恨死你了。我们大家都恨你,因为你挑拨情欲,而没有使它自然熄灭。你是一个淫妇!不负责任的淫妇!”
我像丢掷手榴弹那样把话筒摔下。
立刻在心头发誓:“以后不再见利民,如果阿财真的如此没天良,那么也包括他在内。”
斩断了万缕情丝,睡意顿浓。
春雨夜寒,拥着软绵绵的衾枕入睡,也是一种享受。
我就在迷迷糊糊的享受中,一觉睡去,不知东方既白。